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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什么?冲锋吗?这样的速度与其称之为冲锋,倒不如说是散步比较贴切些。我对我们的敌人起了轻视之心。

很快我就知道,我错了,错得很严重。

为了亲人的荣耀

我错了。

温斯顿的重装步兵经过短暂的缓慢移动之后,他们开始加速:由慢步到快步,由快步到小跑。从普通士兵中挑选出来的身行异常高大强壮的战士有足够的力量支撑他们身上的重甲巨剑,从码头到第一道防线也有足够的距离给这些支危险的军队提速升速度。当他们终于由慢跑转入狂奔,产生巨大的惯性之后,不必交战,我就已经能够感受到这些人强大的冲击力了。

凭心而论,他们奔跑的速度并不是很快,这句话对于曾在卡尔森手下苟且偷生的士兵来说是很有资格说得出口的。但你可以想象,当一队顶盔贯甲、足有两个人重的魁梧汉子义无返顾地列队向你冲来,而你又偏偏无法躲闪的时候,你会面临着多么巨大的压力。

我手心里已经捏住了一把汗水,不知道城下正面对这次冲击的罗迪克他们正承受着什么样的负担。

“不愧是号称陆战最强的温斯顿帝国军。”弗莱德严肃地看着脚下步步逼近的重装步兵队伍,一种与他年龄不相称的刚毅神情浮现在他脸上,甚至连我也生出了混淆他年龄的错觉。

“即便是在急速冲锋之中,他们也能保持完好的队列阵型。这个里贝拉公爵不是个简单的对手。”

我无暇再倾听我的朋友对于对手的推崇,城下,距离拒马已经不远的第一排重装步兵整齐地举起了盾牌。天啊,他们居然不屑于将阻拦去路的障碍物搬开,我从没听说过这么野蛮不讲道理的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