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蔚一听他们将最新发生的案子压在最下面,心中便是一阵火起,不客气地说道:“请二位过来帮我找找。”
李师爷和赵捕头一左一右来到吴蔚身边,在小山般的卷宗里,找到了最近的那一本。
“就是这本,大人请过目。”
吴蔚摆了摆手,二人从吴蔚的身边退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定,二人默默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大堂上再次安静了下来。
吴蔚翻到最近的一个案子,问道:“犯罪嫌疑人是否是张余氏?”
二人还是第一次听到“犯罪嫌疑人”这般新颖的词,不过也很好理解,赵捕头答道:“就是犯妇张余氏杀夫那件!”
吴蔚蹙眉,却并未多言。
所谓的“张余氏”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这三个字真正传达的信息是:一位姓余,嫁到一户姓张人家为妻的女子。
在梁朝,寻常百姓有机会读书习字的人很少,若是家中喜得男丁还能找找关系,请读过书的人帮忙起个名字,而寻常百姓家千千万万的女儿,大都像从前的柳翠微一般,是没有名字的。
要么是在姓氏后面直接唤齿序,比如:二娘,三娘;若是这女子恰好有一门特长,那便能多一个称呼,比如:柳翠微从前就被叫做:柳绣娘。
这份卷宗上,张余氏已经被前任知县判了斩监候,但本着“坚持少杀,反对多杀、错杀”的死刑政策,吴蔚还是决定复盘一下。
随着目光的移动,吴蔚的表情愈发严肃,眉头深锁。
十日前,清庐县城内的一户张姓人家,前来县衙击鼓鸣冤,报案人是张家的老夫人和二儿子,二儿媳三人。
状告张家的大儿媳余氏,杀害了张家的长子。
死者张波是一位游方货郎,据张老夫人称:余氏不守妇道,因张波常年在外,时常与娘家同村的一位渔夫有说有笑,被张波撞破奸情后,先是假意认错将张波灌醉,趁其熟睡,用剔骨刀一刀刺穿了张波的胸膛。
虽然余氏极力否认,称那日自己也吃了几杯酒,醒来时已经被绑了,但人证物证具在,卷宗内还附上了张家邻居的证词,证明余氏的确和那位姓王的渔夫时常交谈,说笑,那渔夫还总是赠鱼给余氏。
虽然余氏抵死不认,前任知县还是根据张家老夫人,二儿子夫妇的证词,以及物证和邻居的证词断定:余氏丈夫罪名成立,判处了斩监候。
只等做了最后的核准,就可提交刑部,将余氏押解至刑部大牢,等候金秋问斩了。
梳理完整个案件,吴蔚直起身子,问道:“仵作的验尸文书呢?怎么没见?”
李师爷和赵捕头对视一眼,赵捕头起身道:“回大人,县内……尚未招到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