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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胜来聚义楼,目的是为了斩首。

现在,面具人也要执行斩首行动。

目标很明确,奔着猪肉荣杀过去。

徐天荣吓得连连后退,此时此刻,徐天荣已经开始后悔。

为什么要当这个出头鸟。

为什么非要亲自过来,他完全可以派手下过来的。

江湖老胆子小,如今的徐天荣早已经不是当年两把杀猪刀打遍整条街的猪肉荣了。

他忘了,这已经不是二十年前。

当年他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热血涌上心头之后,根本不怕死。

现在,他是和义胜的话事人,已经十几年没拼过刀子了。

当了话事人,心虽然没有软,可是灯红酒绿的生活,让他不止是那个地方软了。

手也软了,挥不动刀了。

如果,上天早给他一次机会的话,徐天荣一会选择派人过来。

如果能够选择的话,他绝对不会派人过来,不来当这个出头鸟。

可惜,老天爷并没有听到他的祈求,丁长戈像是杀神一样,浑身是血,带着人杀到了徐天荣的面前。

徐天荣仓皇后退,却被身后的小弟挡住了退路。

后面的小弟根本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都还在奋勇向前。

想要挤过去,杀敌立功,今天老大的老大亲自来了,好好表现一下。

徐天荣顾不得那么多了,一把抓过身后的小弟,直接推向金刚面具人。

然后调头往后面的汽车跑去。

小弟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丁长戈一刀砍掉了一根手臂。

丁长戈早就盯上他了,怎么可能让他跑掉。

直接一挥手,手里的环首刀飞出去,扎进徐天荣的后背。

……

第二天,张俊平一直到十点多才睁开眼睛,躺在床上不愿意动弹。

“平子,快起来吧!

汇丰银行的加文卡希诺打电话过来,说一会过来拜访你。”田淑梅走进提醒道。

张俊平看了一眼,穿着一件丝绸的t恤衫,一条丝绸长裤的田淑梅。

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田淑梅真的是太会打扮了。

v领丝绸t恤衫,柔软的贴在田淑梅的身上,完美的展露出他曼妙的身材。

下身的长裤,宽松休闲。

这一身即有居家服的舒适,又有礼服的妖娆迷人。

不露肉,去给人无限遐想。

“知识了!”张俊平起身,赤裸着走进洗澡间,洗了一个澡。

然后开始刷牙洗脸。

最后在田淑梅和杨莹的伺候下,换上一身休闲唐装。

“怎么样?我发现唐装和我的气质很融洽啊!”张俊平笑着说道。

“嗯,大老爷,您天生就适合穿唐装。”田淑梅眼睛一亮,盯着张俊平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