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2/2)

但我感觉到他圈住我的手臂收紧了一些,我又看着他的嘴唇,看着他和我一样的薄唇张开又闭上,哦,我听见我哥在说

“没关系,以后哥哥给你弹。”

可是我不想听,我一点都不想听。

“哥,我下午要出门。”

空气中布满了沉默,将时间无限拉长,我听到我哥叹了一口气,柔声说

“去吧,记得早点回家。”

我在他怀里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消耗了太多体力,我们又再次相拥着入睡。

下午一点多钟的时候,我醒了过来,我哥还在睡着,一条胳膊放在了我的脑袋下边让我枕着,一条胳膊横压在我的身体上,鸡巴依旧插在我的后穴里,屁股上沾着已经干掉的精液,我动了一下,感觉到后穴里的精液在顺着他的鸡巴不停地往外溢。

我将我哥的胳膊放在一边,随后坐起了身,缓慢地将我哥的鸡巴从我的后穴抽离出去,这个过程异常艰难,我哥的觉浅,被我的动作弄醒,缓慢睁开了眼。

我喜欢我哥刚睡醒的样子,像是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猫,当然也仅限于刚睡醒的时候。

漆黑的眸子睡眼惺忪地注视着我,我捏了捏我哥的耳垂,说

“下午了,我要去洗个澡,然后出门。”

我哥刚睡醒,正在慢慢消化着我的话,半响,他伸手握住了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笑着慵懒开口

“去吧。”

我离开沙发这个温暖的窝,收紧了后穴往卫生间走去,生怕精液顺着我的腿,流到地上。

我也能感觉到我哥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我。

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我见到我哥正坐在沙发上,下身盖了一条毛毯,手里轻捻着一支烟,烟雾升腾缭绕。

他没察觉到我正看着他,注视着某处,将烟送进口中,吸了一口,轻吐出来。我向他走过去,我哥听到了我的脚步声,转头看向我,他的面容在缭绕的烟雾中时隐时现,我带着还有些湿漉的头发坐在了他的身边。

“什么时候出去?”

他将烟摁灭在烟灰缸里,问我。

“一会头发干了换件衣服就出去。”

我回答他。

“嗯,我给你吹头发吧。”说着没等我回答,他便裸着身子去找吹风机。

很快吹风机被找到,他站在我的身后,隔着沙发,用电吹风轻轻为我吹着头发,他的手很温暖,抚摸着我的头皮,和吹风机吹出来的热风不一样,是带着感情和味道的。

独属于我哥的温度。

头发被吹干,我哥替我梳顺了头发,俯首亲了亲我刚吹好的头发,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好了,去换衣服吧,衣柜的右边有我给你准备的衣服,袜子在下边的抽屉里,我去洗个澡。”

我点了点头,从沙发上起身,走向我哥的卧室。

我打开衣柜,右边都是按我的尺码和风格买的衣服,我在衣服方面是很专一的,从有了自己的审美开始就没换过风格。

我挑选了一件黑色的宽松卫衣穿在身上,又选了一条牛仔裤,打开衣柜下边的抽屉,里边果然都是我哥为我准备的内裤和袜子。

我像抽盲盒一样随便挑选着,全都收拾好之后,回到客厅,我哥还没有洗完,拿起手机,我径直离开了这间充斥着情欲味道的屋子。

连城的秋季格外凉爽,完美地印证了秋高气爽这个成语。

遍地的落叶铺满街道,街上的行人尽量避免着踩到这些金黄的脉络清晰的落叶,一阵微风吹过,轻得没有任何重量的树叶升到空中,在空中翩然起舞,忽上忽下,是风的形状与方向。

许蔚住在市中心的商圈附近,离我哥家并不远,步行十几分钟就能走到,还省去了堵车的麻烦。

我将卫衣上的帽子戴到头上,耳里插着耳机,边听歌边往许蔚家走。

在许蔚家门口停下,伸手敲了几下门,就远远听见了脚步声,然后是说话声

“来喽,来喽。”

开门的人是许蔚,我摘下耳机去看她,发现她整个人红光满面,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紧身的吊带裙,完全不像刚离婚的样子。

她见到我立马扬起了一个大大的微笑,招呼我进去

“小墨,快进来,我马上就收拾好了。”

我将帽子摘下去,往里走,绕过地上胡乱散落的衣物,轻车熟路地走到了客厅中央的沙发旁,然后坐下。

许蔚正在打理她的头发,边卷头发,边回头和我搭话

“我以为你还得等一会才来。”

我倚靠在沙发上,盯着头顶的水晶吊灯,顺便分出些精力回答她

“这不是担心你出事。”

许蔚“切~”了一声,接着说“要真的担心我你早就过来了。”

我赞同地点点头

“说的也是,你可是最怕死的。”

想到了什么,我将视线从吊灯上收回,看着许蔚开口问

“你在天桥上站着那一会儿,脏东西真的被吹走了吗?”

许蔚听了我的话,摇摇头,将卷发棒的线拔掉,走到我身边坐下,接着开口

“并没有,倒是把我的困意吹走了。”

她的视线正盯着墙上的一幅画,我也顺着望了过去,我实在不太懂这些艺术,如果非要让我说,那画里有大片的向日葵也有太阳。

“朝阳太忙了,这一个月只有今天上午人是在连城的,离婚这件事我不想和他牵扯太久,就选了今天,说实话,今早我差点没起来。”

我没再接她的话,谁知道她是真的没起来,还是舍不得呢?

反正结局已定,再多的猜测都是徒增烦恼而已。

我和许蔚是在大学时候认识的。

刚上大一时候的军训,许蔚站在我的身后,她的个子一米七还要多一些,在女生之中属实不算矮,所以列方队的时候,便站在了女生的第一排,我的后一排。

那时候我的状态属实不太好,不爱说话,不住宿舍,还总是独来独往,而一切的转折要从许蔚中暑晕倒开始说起。

许蔚失去意识倒在地上的时候,我听到身后所有女生都在尖叫,一转身,便看到了倒在地上被人扶着的许蔚。

教官连忙走了过来查看情况,发现是中暑后,喊了一嗓子

“来一个男生,背她去医务室。”

而身为她前排的我就这样被教官拽了过去,身负重任。

在我们两人去医务室的途中,许蔚醒过来了一次,她看清楚了背她的人是我,于是虚弱地笑了一下,开口直接惊掉了我半个下巴

“谢谢你了,独行侠。”

这是我的外号,是一起军训的同学给我起的,在此之前,我完全不知情。

有一次交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越来越多,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我的专业成绩一向很好,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就很喜欢我现在所学的专业,可是许蔚不一样,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对她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一次小组作业,我和许蔚分在了一起。在图书馆的研习室,我和许蔚分别坐在桌子的两端,我正敲击着电脑将我们整理好的资料转化成ppt,而就是在这时,许蔚突然将她的手机放在了我的面前

“这个电影你看过吗?”

看到手机上那五个大字,我的心脏猛地失去了一拍,又像漏了一个大洞,往里边直灌风。大脑在一瞬间丧失了思考机制,只能愣愣地盯着那五个字,麻木地点着头。

许蔚又将手机拿回自己身边,接着开口

“我刚刚查探戈,跳出了这个电影的简介,我点进去发现里边有一首插曲还挺好听,叫什么来着?”

那时候我们刚学专业课不久,很多字母的发音还没有学到,许蔚皱眉想着那几个西班牙语单词,却不得其果,而我也从刚才的愣怔中缓过神来,放在桌上的手指胡乱地敲击着桌面,淡淡开口

“一步之遥。”

“中文名字吗?”

许蔚从痛苦地回忆单词发音中抬起头,看向我。

“嗯。”

“你看过这个电影吗?”

我停止了手指敲击桌面的动作,没有回答许蔚的问题,将注意力又再次转移到了ppt上,许蔚也见我没有要回答的意思,于是识趣地也没再说话。

时间好像安静了好久好久,久到我敲击键盘的手指发麻,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的声音就在这小小的研习室里四散开来,越发清晰。

“很久之前看过。”

许蔚好像已经忘记了刚刚的小插曲,听到我说话抬起头看着我,她的眼睛很亮,毫不掩饰,看人的时候会让人很容易将她看透,她是察觉出了我对这部电影以及这首插曲的敏感程度,所以没有了要再去深究的意思,笑哈哈地将这个话题揭了过去,顺便还讲了一个很冷很冷的笑话。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出人意料地脱口而出这句话,直到很久之后,经历了时间漫长的摧残,我才窥得一丝答案,可能是我想让自己记住,甚至是迫切地想让那么一两个人知道,我看过这部电影,我听过这首插曲,甚至……

我想让自己一直记得,也希望能让那一直身处于黑暗深渊的回忆出来晒晒太阳。

我和许蔚渐渐成为了朋友,她的性格大大咧咧,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只要她在我身边,即便只有我们两个人,都是热闹的。

她和我说她是因为她男神才考上连大的,只不过阴差阳错,她和我一样学了西班牙语,而他的男神则学习了物理。

不过,为此她并不气馁,坐在台阶上,迎着月光,大手一挥,对我说

“哎呀,无所谓,反正还在一所学校,我总能追到他的。”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生,善良,活泼,好动,像打不死的小强,又像迎风的劲草。

我被她的笑容所感染,也对她笑着说

“那我就提前祝贺你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然后她的脸唰一下就红了。

只是没想到,一语成谶。

“离婚证拿到手的时候我竟然觉得有些不真实,这错误的婚姻终于还是走到头了。”

“是好事。”

“对啊,是好事。”

许蔚收拾好自己,我们两人便直奔临源,连城有名的川菜馆,我们两人都喜欢吃辣,所以每次只要不知道吃什么,就来这里。

走进店门,服务生招呼我们

“您好,几位?”

我开口回答

“两位。”

“那里边走。”

我和许蔚穿过餐桌与客人,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我见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脸,记忆的长河还在奔涌,我伸手去捞捡泥沙,最终一无所获。

在哪里见过呢?那张脸,和那得意洋洋的表情。

陷入了思考,没过一会,我便感到一阵头晕。

“小墨?”

“嗯?怎么了?”

我回过神去看许蔚,她张开五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看你在发呆。”

“啊,没事,好像遇见了故人。”

“要去打招呼吗?”

我摇摇头“算了吧。”

一顿饭吃完,已经是六点多,太阳逐渐落下了山。

夕阳的红晕染红了半边天,我和许蔚走出川菜馆,同时深吸了一口气,许蔚低头问了问自己衣服上的味道,有些嫌弃般说道

“好重的味道。”

我瞥了一眼许蔚,打趣道

“吃的时候倒没见你嫌弃。”

她伸手装模做样打了我一下,嗔怪道

“歪!你这张嘴还是不说话的好。”

我们两人漫步走在秋天的人行道上,夕阳的余晖顺便还染红了地面,红与黄的碰撞,还挺新奇。

下了补习班背着书包的小孩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着急要将它吃完,不然回家就要挨训,热恋中的情侣们手挽着手互相靠近,说着亲密的话,老夫老妻一起出门买菜,丈夫拿着袋子,妻子牵着狗,好朋友们三三两两借着周末出来聚会,顺便约好了下个周末。

人生百态,一应俱全。

我和许蔚走到了中心公园,坐到一个长椅上,脚边有几只吃食的鸽子,我盯着他们,开口对许蔚说

“许蔚,我哥回来了。”

她一时间没有说话,不过我能想象到她的表情应该很难看。

“我来找你之前一直和我哥在一起。”

“小墨……”她叫我叫得小心翼翼,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大大咧咧。

我听出了她的欲言又止,转头看向她,看到了她担忧的神色,安抚性地对她摆了摆手,接着说

“他依旧没有变,五年了,他终于愿意回来了,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最后一丝夕阳被黑夜吞噬,月亮崭露头角。

站在我哥家吃饭的门前,我伸手按了几下门铃,却没人来开门,叹了一口气,在密码锁里输入了我的生日,门打开了。

其实,本身我是不知道我哥家的密码的,怪就怪在昨晚和我哥两人相拥着跌跌撞撞来到门口时,我不小心瞥到了我哥输入的密码,我的生日。

本来是有些震惊的,甚至还想问问我哥,将已经五年没见的弟弟的生日设成自己家门的密码,就不怕我悄悄来拿走点什么吗?不过仔细想想,他有什么好怕的,连城这么大,即便是离婚的夫妻,同时身处于这座城市,想要偶然相遇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我们这对早就已经走散的亲兄弟。

我猜他本身没想着要和我见面的,如果不是因为那场聚会。

设就设了吧,很久之前就这样,我哥的想法我永远都琢磨不透,看他的时候,我就像是在看一堵厚厚的围墙。

连风都吹不进去,更何况我的目光。

进门,换好鞋,我看到了我哥坐在沙发上的背影,听见门口的动静,我哥回头看向我。

他穿着黑色的丝绸质地的睡衣,将肤色衬得更加白,胸前的扣子开了两颗,额前散落着碎发,倘若不去看他的眼睛,整个人沐浴在灯光下,简直温柔地不像话。

他见到我立马笑了起来

“回来了?”

“嗯。”我边往他身边走边点头。

“明明知道房门的密码,还摁门铃,直接进来不就好了。”

我哥看着我的动作,视线从门口很自然地移到了他的身边,我被他直白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然,有意侧了侧头,避免与他对视。

“这是你家,又不是我家。

我哥被我噎了一下,看着我的目光有些发虚,但也只是一瞬间,便恢复正常。

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我听见他温柔对我说

“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家。”

我没有接他的话,四处打量着偌大的客厅,想到了什么,转头看着我哥,对我哥说

“明天周一了,我要上班了。”

话外之意是,我要去上班,你不能限制我的行动。

希望我哥能听懂,他一直都很聪明。

他凑过来亲了亲我的嘴唇,又用拇指狠狠地碾压

“嗯,去吧。”

“那我……”

“墨墨,搬过来和哥一起住吧。”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我哥的语速比我要快,生怕我抢了什么。

我本来想说,既然上班了,那么我一会就回到自己家,可我哥却和我说让我搬过来和他一起住,两者截然相反,我们两人对视许久,就像拔河的两端谁都不愿意松了力,就此输掉。

灯光忽闪了一下,我将视线移开,撅了撅嘴,对我哥说

“好吧,就搬过来住吧。”

我哥伸手搂住我的肩膀,带着笑意和我细数搬过来住的好处

“这里离出版社近,你上下班很方便。”

“哥还能照顾你。”

……

我听得简直有点想笑,要不是我们两人上午刚上过床,我都要怀疑我们两个是模范兄弟了。

哥哥关心弟弟生活起居,弟弟耐心地听哥哥说着。

不过现实却更加让人难以启齿,我哥只关心我的屁眼紧不紧,嘴唇软不软,而我只关心我哥操的深不深,用不用力。

“哥。”

我打断他的话,伸手指向立在电视柜旁边的大提琴,好奇开口

“那是你之前的那把琴吗?”

我哥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笑着点了点头。

“是那把琴。”

听了他的话,我想要往上提一提嘴角,可是却失败了,我的嘴角像是挂了千斤顶一般,提不起来。

“你什么时候把那把琴赎回来的啊。”

我面色平静,甚至冷静地不像话,这一点超出了我哥的预料。

不过我哥没猜错,我本来是想要笑的,只可惜,我嘴角的力气实在没有千斤以上,不然我绝对会给他一个大大的灿烂的微笑。

我哥神色暗了暗,眼中的黑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他看向我的目光又深又沉,开口竟然有些哑

“你不开心吗?”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这样简直不像他。

实在没了办法,我用尽全身力气和重力作对,强颜欢笑

“怎么会,我要替哥开心才对,兜兜转转那把琴又回到了你的身边。”

与重力作对的后果就是满嘴都是血腥味,无形的鲜血从我的嘴角流下,嘲笑我的不自量力。

一把大提琴,十多年的时间,都不放弃对它的寻找,可我是他的亲弟弟,这世间最爱他的人,他又是怎么忍心抛下我,不闻不问的呢?

那把大提琴价格不菲,我很早就知道。

当年是爸爸亲自飞去欧洲将那把大提琴带了回来,交到哥哥手上的时候,对哥哥说

“这把大提琴是纯手工制作的,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才制成,有市无价。”

那时候我才五岁,但也记住了这句话,以及哥哥的神情。

是爱护的,珍惜的,喜悦的。

像是得到了稀世珍宝,当然这把大提琴就是稀世珍宝。

与那时的神情形成对比的,是我哥下了很大决心忍痛将这把琴卖掉时的神情。

不舍的,遗憾的,他失去了生命中重要的东西。

我的记忆力向来不好,但却能清楚地记得有关于我哥的每一个重要节点,他的表情以及他说的话。

那时他说

“没关系墨墨,你最重要。”

他说我和那把琴相比,我更重要,可是现在呢?天平究竟向哪一端倾斜了呢?我丧失了思考的力气。

“墨墨,那把琴被一位收藏家买走收藏了起来,被保存的很好,他很爱惜所以我花了五倍的价钱才将它买回来。”

他搂着我,和我一起倚靠在沙发上,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视线落在那把琴上。

五倍的价钱,当年我哥卖掉那把琴得到了三百万,而如今,他花了一千五百万才将它买回,放在客厅显眼的地方,连碰都不舍得碰,原来他也是个念旧的人啊?我早就应该知道的,不然为什么刚刚重逢,连话都没说几句就要和我上床呢?

他念的是我还是我的身体,我也值一千五百万吗?不对,当年他说我比三百万重要,但是没说我有一千五百万重要。看来我真的是病得不清,竟然和一把琴和一堆钱比了起来。

想念是可以具象化的吗?那爱呢?如果可以的话,我早就成为亿万富翁了。

未免太过可笑,我嘲笑着自己,竟然笑出了声。

“在笑什么?嗯?”

我哥的脑袋离开我的肩膀,我失去了我哥头发柔软的触感。

我将刚刚的想法简化了一下,说给了我哥听

“在想象自己成为了亿万富翁。”

我哥笑着捏我的鼻子,对我说

“不用想,你就是。”

“哥的钱就是你的钱。”

对啊,我都快忘了,我哥现在可是大老板了,管着好几家公司,甚至还有其他的产业,所以一千五百万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三百万就更别提了,随手一挥,便撒出去了。

就像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