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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过是苏静静某天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心血来潮邮寄给他的,而沈雪迟也压根不喜欢毛绒玩偶,佣人替他拆开后,他就扔在角落再也没管过。

但在春归四岁半那年送给他的小狗死掉后,沈雪迟捧着尸体在树下站了很久。这是他亲自挖的坑,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棵树。

他本来觉得这只小狗还挺有趣的。

佣人说:“少爷,再不埋尸体就要腐烂发臭了……请节哀。”

沈雪迟想,那些都是风凉话,真正经历过光明的人是不愿意再回到黑暗里的。

于是他找出了那个泰迪熊,用剪刀剖开它的肚子,亲自完成了人生第一场置换手术,最后的最后,他把小狗的心脏放在最顶端,重新缝上泰迪熊的肚子。

他弯下腰,右耳贴近那颗心脏。

可是听不到心跳。

有趣的真的是小狗吗?还是那个送他小狗的孩子。

所以沈雪迟贴近了春归的胸膛,听见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心跳。

他先是往那颗充塞廉价烟头的心脏里填充糖果,然后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善意,最后泪水与心疼和这些东西混杂在一起,竟煮成了一锅名为爱的粘稠物体。

他好奇地尝了一口,像血那样腥甜发腻,这种感觉令他新奇又害怕地想要回避。

沈雪迟缓缓地睁开眼。

他看见“鹿可燃”脚下的破板凳被踩塌,对方的脸涨得通红,脖子被死死勒住,以一种不自然的姿态挣扎着。

他看见春归走进了一扇冒着白光的门,他想要现身阻止,却被强行困在什么东西里面,只能僵立在原地。出口总共那么大,钻出去的话,必定得经历比剔骨还要恐怖的痛苦吧。

他没有丝毫的犹豫,冲了出去。

沈雪迟的一生用无趣两个字就可以形容得相当彻底。

可突然有一天,墨黑的纸张上,掉了一滴白颜料。

作者有话说:

小沈哥限定返场!友友们可不要忘了这本书主打的是[相互救赎](昂首挺胸)今天奢侈了一小把,吃的黑巧写得这章,就像他们的爱情,甜甜中带了丝苦涩,但最终苦尽甘来,犹有余香

沈雪迟和春归(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