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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讨论,几乎都成了石双成一个人的观点输出,而华真行等人都尽量没插话。石双成对这个问题似乎有不少了解,也更有看法。会议室里有黑板,她还站起身在黑板上边写边说。

劳务派遣制确实很常见,形式也有很多种,非专业人士几乎无法彻底说明白。但不论搞出什么花样,石双成所厌恶的那种劳务派遣制,其内核都是一致的,就是以名义上的劳务关系取代实质上的劳动关系。

比如某个人为a公司工作、在a公司上班,但从劳动关系上来讲他却不是a公司的员工,而是以b公司的名义派到a公司来的。

这个人是跟b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或雇佣约定,然后b公司与a公司签订劳务输出协议,组织一批劳动力到a公司工作或者为a公司提供服务。

该人的薪水,可以由a公司直接支付,a公司同时支付一笔服务费给b公司;也可以由b公司代领,抽取一笔服务费后再发给该人。

现代法学界人士,将雇佣关系划分为很多种形式,并非所有的派遣工作都是劳务派遣。石双成所反感的劳务派遣制度,只有一条衡量标准,是否以劳务输出的形式取代了事实上的劳动雇佣关系?

具体的原则:该人就是为该公司工作,从事的就是该公司生产经营体系内的劳动岗位,而这个劳动岗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征。

并不是说这个人的工作是长期的、稳定的,而是说不论换多少个人来干这个活,该公司的这个岗位都是长期而稳定的。

举个例子,比如某个从事点对点物流运送的大型集团公司,需要雇佣大量的物流人员,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但是物流人员流动性大、工作条件艰苦,工作环境危险,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也容易发生各种客户纠纷,正规聘用与管理经营的成本比较高。

于是有人就想了一个办法,该公司不直接雇佣这些物流人员,而是通过很多劳务派遣公司雇佣员工,然后让他们从事这份工作。

这些物流人员不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劳动保险的购置、工伤事故的抚恤、纠纷损失的处理,都由那些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辞退轮换起来也很方便。

更有甚者,有的资本集团会通过复杂的股权投资,自己设立一系列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招募并培训人员派遣到自家的公司里,从事员工岗位工作。

也就是说他们不直接雇佣本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而是暗地里自己倒了一遍手,免去了很多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