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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过几次啤酒后,我的酒量见长。两人开始以啤酒为原料,把肾脏当成加工机器,源源不断地生产尿液。下酒菜出于成本考虑基本是花生或黄瓜。丢下的花生壳足以在房间的地板上叠出5厘米的厚度。

我的生活费本就有限。如此一来,更加捉襟见肘。假期里打工的存款也很快消耗得一干二净。刘北安虽也在打零工,但薪资不高。我们常常在月初发薪日冲去小饭馆久违的饱餐一顿,月底则饿得前胸贴后背。

好在临近深秋时,刘北安找了一份房产中介的正式工作,不然我们可能都活不过那个冬季。

中介公司开出的底薪不高,收入基本靠提成。但店长得知刘北安的经历后,大为感慨,主动提出包住宿。虽然只提供店面楼道里的一个隔间,连窗户也没有。可电费算店里的,空调任开。不用像我这里一样紧裹棉被度日。刘北安二话没说,当月就高高兴兴地搬迁过去。

他一离开,原本吵闹的房间顿时冷清下来。寂静的有如一人独坐海底。我虽感惆怅,却也多少松了口气,每晚被迫听着呼噜声睡觉可不是什么美妙的体验。

然而,我的生活习惯却彻底改不回来了。按原有昼夜不分的节奏,我一个人吃晚饭,喝酒,睡觉。还未反应过来,已糊里糊涂过了两三个月。

下一位访客闯入房间时,已是第二年的春日。我想大概是春天吧!因为气温不冷也不热。

不过,老实说,季节在这件事上并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那是个星期日的中午。

我讨厌星期日的中午。从周六夜晚的放松氛围里一觉醒来,周一突然近在眼前,即将面对各种世俗纷扰。所以每逢星期日的中午,我总抗拒着不想起床。

所以,苏颖闯进房间时,我尚在呼呼大睡,屋里一片黑暗。她二话不说的去拉窗帘,一路踢倒不少酒瓶,一连串“乒呤哐啷”的响声连长眠于永冻冰层里的猛犸象都能惊醒。

“怎么乱成这个样子。”我尚未开口,她倒先抱怨起来。

窗帘一拉开,正午的日光穿透眼皮直刺瞳孔,我条件反射地拉起被角遮住脸。

“十二点了。”她用描述某种客观事实的语气说道。

“对于大学生来说,周末的一天是从中午开始的。”我也用同样的语气回答。

一如玫瑰是红的,冬天是冰冷的,没人有权对他人的休息日作息说三道四。

“可你不是睡懒觉的人。”

“最近,我正努力回归正常人的世界。”

她不再言语,房间里安静下来。我缩入被窝,企图重温旧梦,可转眼乒呤哐啷的声音又再度响起。

我从棉被里探出头来。苏颖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条围裙,手拿扫帚,一副大扫除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