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书经历(1/2)

宇璐

出了书后,我想每个作者都会很开心的把书宝宝赠予亲友,让大家分享自己的喜悦吧?

通常,亲友们会赞不绝口,而身为作者的自己也会脸上写满自豪。

不过,璐璐碰到的却是啼笑皆非的场面,在此罗列出来,请诸位看倌参阅、参阅,说不定将来你的书宝宝问世后也会“邂逅”同样的尴尬。哈!

“在哪里?你的名字在哪里?”友人接过赠书,边翻边嚷,非常着急。

“我签在扉页上了。”以为友人在向自己要签名,璐璐十分得意的回答。

“我的意思是说,封面上怎么没有你的名字?你们出版社真奇怪,为什么不把作者的名字印在封面上呢?”

“没有吗?”璐璐一愣,指着封面美女旁那大大的“宇璐”两字,大声宣布“这个就是我的名字呀!”

“宇璐?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叫做宇璐?”友人总算明白了那是璐璐的笔名,呆立良久。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严重抗议“你应该用自己的本名出书,这个‘宇璐’怎么看都不像你。”

“不像吗?”璐璐面对自己的笔名,横看竖看都很满意“可是我觉得满美的,宇宙中一颗会发光的小小石头,这个名字很有意境呀!”

“为什么封面上只写‘宇璐’,不写‘宇璐着’呢?漏了一个‘著’字,别人很难明白这两个字表示作者。”友人不理意境,只管现实。

“为什么要加上‘著’字才懂?稍微有一点头脑的人,一看到这两个字,都会知道它表示作者!”璐璐有些火大。

“可是我就不懂呀!”友人宁可承认自己是猪头,也要坚持她的想法。

突地,四下一片沉默,璐璐嘟着嘴,瞪着友人,友人也不甘示弱地瞪着我。

“咳咳其实形式不重要,内容才是关键啦!”友人出于善心,不想在大喜之日让璐璐悲伤,终于假装认输“我们来看看你都写了些什么咦,满厚的嘛,为什么之前我在你电脑里看到的只有一点点呢?”

一点点?小姐,这所谓“一点点”璐璐可是不眠不休的写了一个月呀!

“哈,我懂了!”未待璐璐回答,她便自认发现了玄机“排版这么松,一句话一行,每页就那么几个字,当然可以排成厚厚一本啦!哈哈,你们出版社被你骗了,不过,你也不用太惭愧,我见过有的作者更过分,居然把两个字排成一行,他们比你更会骗稿费”

璐璐觉得此刻已然失去了言语的能力,急需坐下来喝一杯水,否则头顶会冒出烟来。

“喂喂喂,”友人继续聒噪“比起琼瑶、亦舒等一代宗师,你自认写得如何?”

“我的字数比她们少。”璐璐有气无力的回答。

“这个一目了然!”友人拍着我的腿“我是问,你的思想是否比她们深刻?感情是否比她们催泪?人物是否比她们生动?故事是否比她们创新?”

“比不上。”

“哦”友人有些失望,胆怯的望着我“那别人为什么要看你写的?既然你的连人家六、七十年代写的都不如”

“我比她们写得!”终于找到一个强项,璐璐精神大振。

“咦?真的?”友人显然也十分惊喜,连忙紧紧的将书宝宝搂在怀里“太好了!我这就回家跟我男朋友一起拜读!嘻嘻,明天再告诉你‘读后感’哦!”聒噪的友人终于放过璐璐,似拾到一本武林秘笈,回家修练去了,璐璐也随之松了一口气,以为赠书功德终于圆满,谁知

第二天,友人又气急败坏地杀了个回马枪,将书摔回璐璐面前,恶狠狠的道:“你这个小骗子,我跟男友研究了一晚,根本没看见这本书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你还敢自认?小骗子!”

可怜的璐璐只好低头认错,连惟一“找到”的强项,也失去了。

呜诸位,这就是我的赠书经历,值得同情吧?宇璐

出了书后,我想每个作者都会很开心的把书宝宝赠予亲友,让大家分享自己的喜悦吧?

通常,亲友们会赞不绝口,而身为作者的自己也会脸上写满自豪。

不过,璐璐碰到的却是啼笑皆非的场面,在此罗列出来,请诸位看倌参阅、参阅,说不定将来你的书宝宝问世后也会“邂逅”同样的尴尬。哈!

“在哪里?你的名字在哪里?”友人接过赠书,边翻边嚷,非常着急。

“我签在扉页上了。”以为友人在向自己要签名,璐璐十分得意的回答。

“我的意思是说,封面上怎么没有你的名字?你们出版社真奇怪,为什么不把作者的名字印在封面上呢?”

“没有吗?”璐璐一愣,指着封面美女旁那大大的“宇璐”两字,大声宣布“这个就是我的名字呀!”

“宇璐?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叫做宇璐?”友人总算明白了那是璐璐的笔名,呆立良久。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严重抗议“你应该用自己的本名出书,这个‘宇璐’怎么看都不像你。”

“不像吗?”璐璐面对自己的笔名,横看竖看都很满意“可是我觉得满美的,宇宙中一颗会发光的小小石头,这个名字很有意境呀!”

“为什么封面上只写‘宇璐’,不写‘宇璐着’呢?漏了一个‘著’字,别人很难明白这两个字表示作者。”友人不理意境,只管现实。

“为什么要加上‘著’字才懂?稍微有一点头脑的人,一看到这两个字,都会知道它表示作者!”璐璐有些火大。

“可是我就不懂呀!”友人宁可承认自己是猪头,也要坚持她的想法。

突地,四下一片沉默,璐璐嘟着嘴,瞪着友人,友人也不甘示弱地瞪着我。

“咳咳其实形式不重要,内容才是关键啦!”友人出于善心,不想在大喜之日让璐璐悲伤,终于假装认输“我们来看看你都写了些什么咦,满厚的嘛,为什么之前我在你电脑里看到的只有一点点呢?”

一点点?小姐,这所谓“一点点”璐璐可是不眠不休的写了一个月呀!

“哈,我懂了!”未待璐璐回答,她便自认发现了玄机“排版这么松,一句话一行,每页就那么几个字,当然可以排成厚厚一本啦!哈哈,你们出版社被你骗了,不过,你也不用太惭愧,我见过有的作者更过分,居然把两个字排成一行,他们比你更会骗稿费”

璐璐觉得此刻已然失去了言语的能力,急需坐下来喝一杯水,否则头顶会冒出烟来。

“喂喂喂,”友人继续聒噪“比起琼瑶、亦舒等一代宗师,你自认写得如何?”

“我的字数比她们少。”璐璐有气无力的回答。

“这个一目了然!”友人拍着我的腿“我是问,你的思想是否比她们深刻?感情是否比她们催泪?人物是否比她们生动?故事是否比她们创新?”

“比不上。”

“哦”友人有些失望,胆怯的望着我“那别人为什么要看你写的?既然你的连人家六、七十年代写的都不如”

“我比她们写得!”终于找到一个强项,璐璐精神大振。

“咦?真的?”友人显然也十分惊喜,连忙紧紧的将书宝宝搂在怀里“太好了!我这就回家跟我男朋友一起拜读!嘻嘻,明天再告诉你‘读后感’哦!”聒噪的友人终于放过璐璐,似拾到一本武林秘笈,回家修练去了,璐璐也随之松了一口气,以为赠书功德终于圆满,谁知

第二天,友人又气急败坏地杀了个回马枪,将书摔回璐璐面前,恶狠狠的道:“你这个小骗子,我跟男友研究了一晚,根本没看见这本书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你还敢自认?小骗子!”

可怜的璐璐只好低头认错,连惟一“找到”的强项,也失去了。

呜诸位,这就是我的赠书经历,值得同情吧?

扬州最富盛名的青楼──牡丹楼里,此刻坐着一名引人侧目的少年。

他并非玉树临风、貌比潘安,而是在这-紫嫣红的地方,他那身残破不堪的布衣、乱蓬蓬的头发,抓着上好佳酿不知品尝,反而饮驴般一灌而进的粗鲁举止,引人投以怪异目光。

没人敢赶走,老鸨虽捏着鼻子避开他身上那股熏天的酒臭,却仍催促龟奴不停的为他上热菜,看到他抓了鸡腿后油腻的手指抹在华丽的桌布上,她暗自捶胸,心疼不已。

这名少年是归海公子的手下,因此没人敢得罪他。

“这小子其实长相不错。”二楼的雕花栏杆后,几名闲得无聊的美娘,边嗑着瓜子边拿他当解闷的话题“若是打扮打扮,也算翩翮公子呀,他的眼睛跟归海公子一样,也是蓝色的!”

其中一人投来鄙夷的目光,像是在讽刺姊妹的孤陋寡闻“你没听说吗?他们尧国人,眼睛都是蓝色的。”

“尧国?真有这个地方?在哪儿?我还以为是别人编派的呢!”

“听说距离咱们扬州可远了,虽然不算太穷,但仍属蛮荒之地,每年战事不断,皇族之中也相互残杀。”美娘忽然放低声音“我告诉你们哦!听说归海公子就是尧国皇族的后裔。”

霎时一群美娘窜起一阵惊呼,扰得楼下的少年不耐烦的瞥了二楼一眼。

“归海公子他他真是皇家人?!”

“否则你以为季大善人怎么肯把女儿许配给他?季大善人可是本地第一富户,季家小姐又生得倾国倾城,如何会跟一个来路不明的外乡人订亲?

“再则,归海公子可是咱们这儿的常客,季大善人非但没有半句怨言,还特地嘱咐妈妈把姜兰姊姊留给他,如此百思不得其解的怪事,除了归海公子是尧国贵族,季大善人想借助他的权势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其他原因。”

“原来如此!”众美娘茅塞顿开,连连点头。

“嘘──”不知谁提醒“别说了,归海公子出来了。”

没人能否认归海弦的俊美与贵气,所以自他来到扬州后,至少一半的人相信,他是尧国的贵族。

早春时节,依然寒气十足,归海弦裹着一件价值连城的黑色大氅步下台阶,幅摆的貂毛掠过地毯,那柔软无声的美丽,像是对他尊贵身份的一种象徵。

他来找姜兰,她却很不凑巧的上庙里进香,尽管老鸨一直赔不是,还把另一名花魁推到他的怀里,但从他脸上阴沉的表情来看,显然十分不满意。

“阿扬,我们走。”他朝那个正沉迷在酒坛与鸡腿中的少年打了个手势,便大步迈出花楼,沉重的脚步声说明他的怒气冲冲。

名唤阿扬的少年带着微微的醉意起身,也不付帐,即跟着主子往门外走去,一不小心,却被门槛绊倒,摔了个四脚朝天,惹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他站起身揉揉摔疼的身子,也不在意那些人对他的嘲弄,像没事般继续走。

美娘们说的没错,他的确是个俊美的少年,有一张能与归海弦媲美的俊颜和一双闪烁如宝石般的蓝眼睛。

但他的俊俏被遮在肮脏残破的衣衫和乱槽槽的头发下,若不是整日与男人周旋的美娘们独具慧眼,他的真实根本不会被识破。

他对自己的身份很有自知之明,睡在马厩里,老鼠是他最亲密的朋友,有酒喝、有鸡吃是他一生中最奢侈的享受。他不爱说话,所以归海弦才会这么放心的带着他四处乱走。

人人都叫他阿扬,这个名字不知从哪来的,似乎从他懂事起,大家就这么叫他,也许这个名字是他那对不知所踪的父母取的。

后来收养他的师傅给他胡乱安个姓──萧,师傅说,人总得有个姓,他也得有一个,哪怕这个姓不属于他。

“公子,您的马。”萧扬牵着一匹白骏,站立在街边。

他在归海弦手下算什么?马夫?跟班?抑或是保镖?好像什么都是。

“谁要你备马的?”归海弦并没接过马鞭,他不满地睨向萧扬。

“公子不回季府?”皮肤黝黑的萧扬,脸上一向没什么表情,说话语调也是平平的。

“你先把这匹白骏骑回去,我一个人到对面的茶楼上坐坐,晚些时候你再来接我。”

“公子说的晚些时候是多晚?”

“阿扬,凭你聪明的脑袋,还不了解吗?”归海弦微微一笑,拍拍他肩上的尘上。

萧扬虽然一脸木讷,可主子吩咐的事总能妥当的尽速完成。手下人虽多,归海弦却只爱用他。

“公子是想在茶楼里一直坐到姜兰姑娘回来吧?”

“哈,果然不负我的夸奖。”归海弦点点头。

“可姜兰姑娘真的有去上香吗?”萧扬像是不经意的淡淡一问。

“你是说”归海弦因他的话猛然惊醒“你为什么这么说?”

若换了别的家奴,面对主子的厉喝早吓得跪到地上了,但萧扬仍是直挺挺的站着。

从小到大,不论主子说话的腔调是高是低、是怒是喜,他都维持一贯的态度。

“刚刚牵马的时候,小的听船夫们聊到姜兰姑娘包的是李船夫的船,既然他都回来了,姜兰姑娘也早该回来了。”萧扬顺手指了指那棵拴马的树,树的背后有一条大河,寺庙的钟声在河对岸敲响。

“我早料到了,早料到了!”后知后觉的归海弦气得在街边直跺脚“好几次我要见她,她都推三阻四,这一回竟变本加厉,敢夥同鸨母骗我!阿扬,陪我进去把那个婊子揪出来!”

“公子,”瘦长的身体挡在几乎要飘起来的黑色大氅前“您现在再进去,也未必见得到人,姜兰姑娘没去上香,并不代表她会待在此处。”

“那”归海弦激动的步子凝住“你说该怎么办?”

萧扬没有为主子献计,只看着愈渐愈晚的天色,答非所问“公子,今儿个好像是季小姐的生日。”

归海弦一怔“那又怎样?”

“现在季府上下肯定在为季小姐过生日吧?公子,您是季小姐未来的夫婿,别人都去了,您不去似乎不大好。”

“季家不敢有怨言的。”归海弦得意的抚抚大氅上的貂毛。

“不敢有怨言,但也不表示他们会高兴。”萧扬再次递过马鞭“公子,您别忘了,归国之事还得靠季家帮忙,为了一个青楼女子得罪季家,小的不知道这值不值得。”

归海弦呆立良久,终于喉结滑了滑,像是艰难吞下什么似的,举手接过马鞭。

“阿扬,你说的没错,这种流亡的日子我受够了,连一个小小的婊子都敢唬弄我,等我将来扬眉吐气,我要让这帮中原人好看!”

大氅一甩,飞身上马,白骏闪电般的急驰而去。

一丝不为人知的笑意浮现萧扬脸上,伸个懒腰,他举步跟随白骏的蹄印奔跑起来。

当随从的,主子在马上骑,他就得在马下跑,旁人看了残忍,他却从小跑惯,也不觉得有多辛苦,有时候,速度还能与马儿相当。

他是个吃里扒外的人,刚刚那番诱拐的话并非为他家公子着想,把归海弦及时拐回季府,只是不想让某个人伤心罢了。

季家

扬州城内富可敌国的第一大户,在独生女儿季初樱生日的这天,并没有像人们猜测的那样张灯结彩、宾客往来如云。

相反的,府里异常安静,被暮蔼笼罩着的大门紧紧关闭,毫无欢乐的气氛。

季初樱坐在窗边,凝望院中一片树影,她身上的衣着仍跟平时一般,头发懒懒绾起,不戴珠饰,彷佛今天不是她的生日,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

“小姐”丫鬟翠环端来一个碗,热气蒸蒸的搁在桌上“老爷和夫人特意让厨子给您做的寿面,里边还有两个红心蛋呢!”

“真是老爷和夫人吩咐的?”季初樱用筷尖轻轻挑着面条,微笑道“怕是你这个鬼灵精让王婶做的吧!”

“小姐”翠环吐吐舌“又让您识破了,小姐真厉害。”

“不是我厉害,而是你这谎话说得太不可信。”季初樱尝一口鲜汤“长这么大,老爷和夫人什么时候记得给我做过寿面?”

她称父母为“老爷”和“夫人”旁人听了定会觉得奇怪。其实这样的称呼合情合理,因为她并非季氏夫妇亲生,她只是一个地位比奴婢略微高一点儿的养女,自然称呼上也要对衣食父母尊敬些。

她从不奢望季氏夫妇会帮给她过生日,每次看到那些挥金如土的哥哥们请戏班子唱园会,邀来狐朋狗友摆筵席,她都会远远的避开。

季氏夫妇不是小气的人,但他们只对自个儿的亲生骨肉大方,季家纵然富甲天下,但花银子也轮不到她这个多余的养女。

看多了、看透了,心也平静了。季初樱很守本分,就算天底下的人都忘了给她过生日,她也能安静的坐在窗边看院中的花。

“老爷和夫人也真是的!”忠心的翠环替小姐打抱不平“前些时候还说今年您满十六,是大日子,要好好庆祝庆祝,怎么才隔几天就忘了?”

“他们没忘。”季氏夫妇能把繁杂的帐目做得有条有理,怎么会忘记一个简单的日期?“他们只是听说归海公子去了牡丹楼。”

“归海公子去牡丹楼跟小姐您过生日有什么关系?”她迷惑不解。

“当然有关。”季初樱说话当儿,已将寿面个底朝天。

她饿了,也的确爱吃面条,只可惜一年只有一次生日,也只能有这个时候她才能吃到自己爱吃的食物。

“哦!对了,”翠环没有继续追根究底,反而想起某件大事而惊跳起来“夫人吩咐我请您到布阁去一趟!”

“布阁?”那不是放着绫罗绸缎的地方?“去那儿做什么?我相信不是夫人想着要替我做新衣裳,让我自个儿挑喜欢的布料吧?”

“夫人有这么大方,连佛祖都该偷笑喽!”翠环满脸鄙夷“听说是丢了一匹白绢,夫人让府里的人都去说个清楚。”

“原来我整日待在屋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会染上嫌疑。”季初樱讽笑“无妨,即使他们搜到我屋子里来,我也不怕。”

说毕她搁下碗,提起裙子往外走。

“小姐。”翠环在背后叫住她。

“怎么?”季初樱回眸。

“您是不是该打扮一下?”

“哦,对了。”她抚掌一笑“给他们气糊涂了,我这副懒散的样子若走出这屋子,定让人笑死,什么都能丢,惟有面子不能丢。翠环,替我梳头。”

插上首饰盒里惟一值钱的玉簪,穿上光鲜的淡红衣裳,长发盘成繁复美艳的宫髻,季初樱对镜子里的自己还算满意。

;这身衣,她平时是不穿的,生怕磨损了衣料;这支簪,她每日都要用帕子细细擦拭,听说惟有如此才能藉着人的体温,愈擦愈光亮,保持玉的晶莹润泽。

她虽身居华屋,但身边值钱的物品极少,所以她备加珍惜。就连西洋水粉、玫瑰胭脂平时也不敢多涂,只留在重要的场合使用。

一脚踢开门,她挺起胸走过季府上上下下各种目光。

他们瞧不起她,因为她的身份卑微,但他们又嫉妒她,因为她好歹也是季氏夫妇的养女,并且有绝世的美貌,他们还很畏惧她,因为出了自个儿的屋子,她就不再是那个跟婢女说说笑笑的和蔼女子了。

她高傲、冷漠、蛮横,常常用尖牙厉嘴斥责说她坏话的下人,一个巴掌把欺负她的哥哥打得鼻血直流。

她用强悍的态度护卫自己,心里异却很空虚,她不想戴着这样可憎的面具,可如果没有这样的面具,她在季府是无法生存。

惟一了解她本性的,只有她的贴身婢女──翠环。

“小环,你看”季初樱忽然在花园里停了下来。

“看什么?”翠环不解的问。

“今年的樱花没开。”她语意幽幽。

“唉,还以为是什么事呢!”翠环笑了笑“今年天气冷,樱花开得迟一些,也不奇怪。”

“可我的生日就要过了”

每年她生日的时候,满树粉白的樱花都会随风飘散,如雪花般空中飞舞,像是上天送给她最美的礼物。春天第一树樱花,跟她的名字很像,所以她对那花办纷纷的景色又多了一份喜爱。

可今年枝头寂寞,园子里空空荡荡,她有一种被朋友遗忘的感觉。

“小姐为人素来豁达,怎么反倒在这种小事上看不开?”翠环打趣道。

她的确不太计较季府上下对她的态度,但心中多多少少会留着一方空间,用来装放一点儿属于自己的期盼,否则做人岂不太无趣了?

季初樱愣愣地望着满园空旷,不期然看到一袭黑色大氅出现在走廊的那头。

“小姐,那、那不是归海公子吗?!”翠环惊呼。没错,是归海弦,听说他去牡丹楼,所以原本打算替她过生日的季氏夫妇,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临时取消宴席,现在他竟又出现,这下措手不及的季氏夫妇该哭笑不得了。

虽知道牡丹楼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但身为他未过门的妻子,她却一点儿也不生气,男人都是花心的,何况他是尧国尊贵的皇族,更有资格花心吧?

十四岁那年,一个算命仙指着她的眉心说,将来她能当上王妃,正是这个预言,让季氏夫妇认她做女儿,而她也不负众望,成为了流亡贵族归海弦的未过门妻子。

是预言成就了她,还是她实现了预言?

“弦。”她露出盈盈笑容,仪态万千的迎上去,从归海弦的眼神里,她看到男人们惯有的痴迷。

归海弦似乎对所有漂亮的女人都很痴迷,但痴迷并不代表疑情,这个她很清楚。

“初樱,”归海弦上前温柔的握住她的手“我的小寿星。”

刹那间,她颤抖了一下。

这激颤并非为了这声虚假甜蜜的爱语,而是她无意中瞥见一道明亮的目光,那目光从归海弦的身后射出,像一颗石子投入她平静无波的心海,勾起一阵阵的涟漪。

那目光她已不是第一次发现,那是一个黝黑瘦长发出的衣衫褴褛的少年,她从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睡在马厩里,被下人们呼来喝去。

他应该跟她年纪相仿吧?不过如果他能吃上更好的食物,身子一定比现在壮,年纪也会看起来比较成熟。太单薄的男人,总会被误认为是少年,说不定,他已经是个成熟男子了。

“阿扬,帮我把外套拿回屋里去。”归海弦将黑色大氅一甩,扔进萧扬怀中。

他住的地方是季家提供的别院,跟季家大宅只隔着一道墙。当初他来扬州时,只带着一名军师和几名随从,没有过多的贴身珍宝。季氏夫妇不是鼠目寸光之人,知道他未来的价值,所以千方百计好意挽留,待他如座上宾。

他看中了季家的富有,季家则看中他的皇族头衔,双方从此结为友好同盟,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季初樱成为他未过门的妻子。

“阿扬,你听见了没?还不快去!”归海弦搂着季初樱的肩,发现萧扬没有动静,于是再次厉喝。

原来他叫阿扬。季初樱偷偷瞥了他一眼。如此不起眼的名字,难怪她没有印象,也许从前听过,可是听过就忘了。

她看见他低了头,收起明亮的目光,抱着厚重的大氅往别院走。他很少说话,记忆里几乎没有听过他的声音。季初樱一直以为他是哑巴。

“你的小仆人以前我怎么没见过?”她顺口问了一句。连她自己也弄不清楚为什么突发如此怪异的好奇心。

萧扬的背影突然顿住,或许是被石子绊了下。

“怎么会没见过。”归海弦大笑着反驳“他天天都跟着我,只不过你没记住也对,季大小姐若记得一个下人的长相,那才叫奇怪呢!”

萧扬继续挪动步伐,动作十分迟缓,彷佛受了什么打击似的,脚踉跄着。

“弦,你这是在取笑我吗?”季初樱似笑非笑的努了努嘴,她知道归海弦很喜欢她撒娇的模样。

“我怎么敢取笑我们的小寿星?”归海弦果然神魂颠倒,进一步搂紧她,企图与她额头相抵。

季初樱左闪右避,仍躲不过他强势的拥抱,正为自己先前摆出的娇媚神态后悔时,一声轻咳拯救了她。

只见归海弦马上放开她的手,带着几分惧怕回头望向不知何时出现在身后的一名中年男子。

男子清须长袍,仙风道骨,嘴角还扬着一抹微笑,他就是归海弦又敬又怕的人──单于淳。

归海弦称他“军师”虽然手边无兵,但单于淳替他的流亡生活出谋策划,让他这个失势的皇族不至于变成一只悲惨可怜的丧家犬,所以单于淳的智慧让人尊敬,他的一声轻咳,足以让归海弦不敢乱说、乱动,就连季氏夫妇有时遇到商务上的问题,也会低头向他请教。

“军师”归海弦嗫嚅道。“您怎么会在这儿?”

“今天是季小姐的生日。”单于淳冷冷的回答“老奴理应来道贺,何况还有一件天大的喜讯要告诉公子您。”

“什么喜讯?”归海弦疑惑“我一个丧家之人,还能有什么天大的喜讯?”

“非也。”单于淳摇头“公子马上就不是丧家之人,老奴刚刚接到快函,说是尧皇要召公子回去。”

“皇叔他哦,不,皇上他真的要召我回去?”归海弦满脸愣怔。

“恭喜公子!”单于淳抱拳行皇族之礼“说不定此次回京,您就可以恢复‘文贤王’的名号。”

“恢复名号?”归海弦愣怔之后是抑不住的惊喜,顾不得旁观者的目光,直摇着季初樱的肩狂喊“樱,你听见了没有?我要恢复名号了!将来你就是名副其实的文贤王妃了!”

名副其实的文贤王妃?季初樱偷笑。恐怕轮不到她吧?如果将来他真的恢复名号,天下美女如此之多,他还会记得她吗?

但并非所有人都像她这么悲观,只听身后两声整齐的“恭喜文贤王”便可知,季府上下对归海弦的前途充满信心。

不知何时听闻喜讯的季氏夫妇已经赶来,心花怒放的站在回廊上。

“点灯,奏乐,上菜!”季老爷吩咐着下人,笑盈盈的转向归海弦“文贤王请移驾花厅,今日小女生日,已备好薄酒,请文贤王赏光。”

已备好薄酒?季初樱暗自捧腹。先前连一碗寿面也没有,现在竟然连筵席都变出来了?她真不得不佩服呀!

“女儿呀!你也真是的!”季夫人假扮慈母,握着季初樱的手责怪“自个儿的生日,也该穿得像样一点儿,瞧瞧你这模样,只戴一支簪,知道的人,说你朴素,不爱花呀粉呀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做父母的亏待了你呢!来来来,到娘亲屋里来,首饰随你挑,好好打扮,打扮!”

“多谢母亲大人。”季初樱乖乖回答。

她憋笑憋得快断气了,只觉得天下演技最高明的,不是梨园的戏子,而是季氏夫妇。

她不经意的看了看刚才的地方,那个抱着厚重大氅的少年已消失踪影。忽然有种失落的感觉窜上她的心,呵!好没道理,一个不相干的下人,怎么会扰乱她的心情?

或许是因为他清亮的目光盯得她太过紧张,所以这会儿没了监视,她整个人松懈下来,心情也骤然失重。

春天的晚上还是很冷,他独自睡在马厩里,不会着凉吗?

季初樱忽然发现自己很可笑。她不过是一个自身难保的孤女,还好管闲事的担心别人着不着凉?兼济天下是达官贵人们的事,无用的她,给不了任何帮助。

此刻她能做的,就是扮演好归海弦未过门的妻子和乖女儿的角色,为那一丘之貉的虚伪人们微笑乾杯。

“小姐,你快看!”

筵席过后已近午夜,提着灯准备引季初樱回屋的翠环忽然惊叫出声。

随着这一声惊叫,季初樱身后所有的人都愣住,连一直在聒噪的季氏夫妇也立刻噤声。

院中挂满灯笼,所以他们可以清楚的看见,那先前还是光秃一片的樱树,此刻已开满粉白花朵,连绵如云、炫丽夺目,给人一种窒息的美丽,像是神灵忽然想起她的生日,于天地间施了法术,变幻出这绝色之景。

“怎么回事?”她听见耳语纷纷,大家都在诧异,可却没有人敢胡乱猜测。

彷佛樱树成了妖精,没人敢靠近。翠环提着灯笼的手也在发抖。

季初樱也愣了一会儿,但她并不害怕,这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为什么要怕?于是她拎起裙子,独自走到那棵樱树下一探究竟。

所有的人都胆战心惊的望着她,似乎一不小心,她就会被树妖吃掉。

玉臂攀上树头,揽下一簇似雪花团,指尖轻轻一触,季初樱不由得笑了。不,这不是真的,叶间绽放的是朵朵绢制的假花。

是谁在这寒冷的夜里,趁着季府上下在花厅大摆筵席之时,爬上这无数枝头,费尽苦心为寂寞的樱树打扮?

现在她终于知道布阁失窃的那匹白绢下落何在了。

这个偷布的贼真是个奇人,以特殊的方式归还赃物,将绢化成花,点缀季府。

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不知怎么在她心中浮出──这一切,像是为她做的,为她的生日送上一份奇特的礼物。

呵,也许这只是恶作剧,一切都是她在自作多情,贼并没有讨好她的意思。但无论如何,她对眼前看到的景象,真的很喜欢,心中泛起徐徐温暖。

季氏夫妇没有再追究盗窃白绢的人,因为事情太诡异了,他们不敢追究。而且两天以后,发生了另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使他们无心再追究──归海弦,失踪了!

寻遍了整个扬州城及花街柳巷,这位未来的文贤王依然杳影无踪,像是平白无故的从人间蒸发了。

据说,那个清晨,婢女们像往常那样端着洗脸水到他房里去,却发现床上空无一人,他爱穿的黑色大氅还挂在椅子上,被中仍有余温。

归海弦的失踪比那满树绢樱更加诡异,有人说,是园中的花妖把他吃了,更有人说,是尧国不想让他回去的人偷偷遣人此地,把他杀了。

众说纷纭中,季府的气氛变得愈加恐怖,天一黑,便没人敢再出自个房间半步。

“小姐,你在做什么?”

端着晚膳,才进门,翠环就发现季初樱正翻箱倒柜,东西铺了一地。

“收拾细软,准备逃跑。”

“逃逃跑?”翠环错愕不已“小姐,好好的,逃什么?你也觉得这府里有妖怪?”

“妖怪?”季初樱笑了出来“不,我不怕妖怪,我是怕有人会赶我走,所以我得早早替自个打算,把该收拾的东西收拾好,免得到时候一无所有。”

“谁会赶你走?”翠环越发不解。

“还会有谁?”季初樱摇头“我问你,当初老爷和夫人收养我,是为了什么?”

“嗯因为老爷和夫人没有女儿,想找个人跟归海公子结亲。”翠环倒也不笨。

“对呀,如今归海公子失踪了,你想想,他们还会留我吗?”

翠环恍然大悟“小姐真有先见之明!”

“还不快点过来帮我。”季初樱瞪着她“说不定今儿个晚上,他们就会有动作,老爷、夫人最会打算盘,多留我一天,就多浪费一顿饭钱。”

“小姐,那您出了府,今后该怎么生活呀?”翠环开始啜泣起来。

“傻瓜,我本来就是无父无母之人,又不是那些弱不禁风的娇小姐,这两年待在季府也并非全无益处,不仅学会了琴、棋、书、画,还练就了一手刺绣的绝活,等出了府,我就把归海公子送的那些支金丝凤钗给当了,开一间小小的绣坊。”

“好好好!”翠环举手赞成“小姐,我也要跟着您,翠环的绣功也是不差的!”

“我开绣坊,身边自然需要人手,不过你还有卖身契在老爷手里,先缓一缓,等我挣够了银子替你赎身,再来接你。”

“小姐”说到此处,翠环已是眼泪汪汪。

两人正忙乱着,忽然窗外人影闪动,轻轻的扣门声响起“女儿,睡了没有?我可以进来吗?”是季夫人的声音。

哈,她果真神机妙算,驱赶她的人终于来了!

季初樱连忙点了点嘴唇,示意翠环将她收拾好的细软藏到床褥下。

开了门,季初樱装出乖巧的模样,行礼道:“母亲大人,这么晚了还来探望女儿,风又大,才刚下了点小雨路又滑,真让女儿过意不去。i

“听说你最近胃口不太好,娘亲特地叫厨房炖了碗鸡汤来给你补补身子。”季夫人露出前所未有的和蔼笑容,手一挥,一个老佣人马上提进一个篮子。

鸡汤?季初樱呆了呆。

生性吝啬的季氏夫妇平时连一颗鸡蛋都不让她吃,怎么今儿个舍得煮整只鸡?瞧那篮子盖掀开,鲜热的香味逸出,回荡于空气之中,惹人馋涎欲滴。

难道,季氏夫妇怕赶不走她,决定斩草除根、永绝后患,在汤中下毒?

“女儿,快,趁热喝。”季夫人满脸殷勤,推着她的手催促。

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忽然“啪”的一声,碗被俐落的搁在桌上,季初樱下了决定,与其冒着生命危险喝下这碗诡异的鸡汤,不如破釜沉舟,一探究竟。

“你们都先下去。”她朝翠环使了个眼色。

翠环很明白地拉着老佣人离开,房门将紧紧地阖上。

“母亲大人,这碗鸡汤真让女儿受宠若惊。”季初樱直截了当地说“也让女儿百思不得其解。”

“我家女儿真是聪明。”季夫人也不打算再与她打哑谜,直接说明来意“实不相瞒,为娘我有一事相求。”

“是想劝我离开季府吧?”季初樱笑了笑“母亲大人不用费心,明儿个一早我就走。”

“离开?”季夫人微愕后连连挥手“不不不,女儿呀!为娘哪里是要你离开?为娘巴不得你留下呢!”

“呃?”这倒出乎她的意料“母亲大人不是在说客气话?”

“为娘什么时候跟你客气过?而且现在也不是客气的时候,我直说好了,归海公子失踪的这些日子,单于军师跟咱们夫妻俩可是急白了头发,尧国那边一催再催,可人不见了,咱们到哪儿找个文贤王送到尧皇面前?所以军师想了个救急的法子,只等着女儿你帮忙。”

“我?”季初樱觉得莫名其妙“人家的皇子失了踪,我哪帮得上忙?又不是我把他藏起来的,劝两老和军师到牡丹楼去找找,说不定那个叫姜兰的花魁知道他的下落。”

“女儿,别说气话了,我们也知道归海公子风流成性,这两年来委屈你了,现在为娘只想问你一句,倘若让你跟着单于军师到尧国走一趟,你可愿意?”

“我凭什么去尧国呀?”季初樱险些笑出声来“未来的夫婿都没了,我一个外人凭什么?”

“倘若”季夫人神秘的凑近她耳边“倘若咱们给你另找个夫婿呢?”

“您是说”电光石火,季初樱如梦初醒“你们想找人冒充归海公子?”

“好女儿,又让你说中了!”季夫人抚掌大乐。

“就算你们想找人冒充,那也不关我的事,为何要我跟他们一起去尧国?”一时间难以接受,季初樱跌坐在床上。

“本来归海公子就打算年底与你成亲,上书尧皇的摺子,也禀报了此事,尧皇特地吩咐要你这位侄媳回去给他瞧一瞧,如果临时变卦,反而徒招他人怀疑。放心吧,归海公子离开尧国时,年纪尚小,这会儿怕没什么人认识他了。”

季夫人苦口婆心的想说服她。

“再说,你也知道,咱们季家这些年来虽是扬州首富,可见了官差,就算对方官位芝麻绿豆,咱们也不敢得罪。好不容易攀上尧国皇亲,总算扬眉吐气了一番,却忽然唉,咱们不想失去一个好女婿,想必你也不愿失去一个好夫君吧?所以不管怎样,这场戏也要唱下去!”

季家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响,这皇亲国戚的位置看来是想一直坐下去了,中原帝王昏庸无能,与尧国连年战争,屡战屡败,于是乎,连一个小小的尧国流亡贵族也不敢得罪,此次归海弦回国若能恢复名号,季家就更能狐假虎威、得意扬扬了。

至于单于淳,平时虽一副忠心护主模样,但毕竟流亡的时间长了,思乡之情必定浓厚、归心似箭,想出这李代桃僵之计,可以理解。

左右搭台,她季初樱一个傀儡,岂能不乖乖唱戏?

“好!”季初樱把心一横,爽快答应“我可以跟着他们到尧国去,不过,母亲大人得帮女儿办一副上好的嫁妆。i

“那是自然!”季夫人连连点头“你只身在外,为娘的当然得为你多准备些金银珠宝,留着防身,单于军师也说了,等归海公子顺顺利利坐回文贤王的位置,就叫他上禀尧皇,让咱们季家的买卖延续到尧国去”

原来季家不止想光耀门楣,还想在苏杭货物强烈竞争的今天,开拓新的市场,把买卖做到尧国去!呵,难怪连丰厚的嫁妆也愿替她置下──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

不过,她季初樱也并非听话的小绵羊,等金银珠宝一到手,她就逃得远远的,开间绣坊,过她的清静日子,再把翠环偷偷接出来,绝不会跟他们继续这出危险的闹剧,当傻乎乎的牺牲品!

“母亲大人,说了半天,谁来扮演归海公子呀?”季初樱忽然想起。

“这个单于军师自然会找个合适的人选,你就甭操心了,记住,明儿个到书房去,军师要教你尧国的皇族礼仪。”

“好的。”季初樱微笑点头。

至于她那个冒牌的未来夫婿,虽不关她的事,但心底总难免有一丝好奇,想知道对方的模样

“肃拜,尧国宫庭女子必习礼仪之一。拜时跪双膝,两手先着地,而后拱手,接着将头低下直到碰到手为止”

商贾之家不设书房,练习皇族礼仪的地点便设在花厅。单于淳捋着清须,朗朗背诵条款,像个师塾老夫子。

季初樱照他的指示做各种动作,将头低下后,她心不在焉地朝身旁瞥了瞥,看那个同样跪着与她并肩学习礼仪的男子。

不,应该是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少年,那单薄的身子、黝黑的皮肤,她记忆中颇有印象,几日前,抱着归海弦黑色大氅的,不就是他吗?

单于淳说,他的名字叫萧扬。

今天,他跟从前有所不同,没有再用那明亮的目光瞧她,或许因为周围站满了人,他的放肆便有所收敛,只见他一直低着头,闷声跟着单于淳的指点练习,老实的模样倒让季初樱觉得无趣。

他换了件不太合身的乾净衫子,头发也较平常整齐,不知府里哪个仆人奉命替他随意“打扮”了一番。或许他长这么大,头一回如此像人样,但就算前所未有的像样,跟风度翩翩的归海弦相比,仍然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天壤之别。

他,真能冒充王子?

老实说,当季初樱听到单于淳找来的替身就是他时,她抑制了半晌才不至于让自个儿昏倒。凭什么?就因为他有一双跟归海弦同样的蓝眼睛?或者单于淳的身边再无可用的人才?

倘若这个唤作萧扬的能蒙混过关,那天地间只剩一种解释──尧国的皇族都是瞎子!

还有五天,他们便得启程赶往尧国,因为尧皇的大寿之日就在下个月,别说背熟各式礼仪,萧扬若能在期间内学会站直、行稳,季初樱都觉得可以大放鞭炮、感谢神灵的保佑了。

“大小姐,肃,即手着地的意思为何你肃拜之时,总不到位?”

光顾着偷窥,听漏了教习,单于淳一声不耐烦的怒喝,季初樱才反应过来。

“军师,这礼仪好复杂哦!什么肃拜、吉拜、凶拜、奇拜、褒拜的,细节也太繁多了!”季初樱从不承认是自个儿的错,嘻嘻一笑抵赖“您又说得太快,叫我怎么记得住?”

“三叩九拜乃宫庭基本礼仪,这都记不住,往后还有更多更繁复的规矩,大小姐如何适应?”单于淳吹胡子瞪眼“我看不是记不住吧?大小姐如此冰雪聪明,诗词歌赋都能背得一字不差,您只是不肯用心而用心而已!”

“可是阿扬也没记住呀!”季初樱挪至萧扬身后,拿他当挡箭牌“他可一直都很用功呢!”

萧扬在她向他步近时,身形微微一僵,似凝住了呼吸。

“大小姐如何会以为阿扬没记住?”单于淳不服。

“刚刚他行空首礼时,军师您说‘俯头到手,与心平而不着地’,可是,他‘扑通’一声,脑袋碰到了地板!”季初樱模仿萧扬的错误动作,既滑稽又夸张,引得一旁围观的仆人嘿嘿低笑。

她的确没注意自己的练习,因为她刚才全在偷瞧萧扬的一举一动。

“阿扬是我的手下,他习不好,我会罚他,”好半晌,单于淳咽下怒气,徐徐转身“季老爷、季夫人,您家大小姐我可管不了,求两位劝劝她。”

“她不用功,也该罚!”季夫人连连赔着不是,接着转身教训季初樱“女儿呀,你就专心一点,把刚刚教的礼仪记熟了吧!不记熟,不许用晚膳。”

“如此才公平。”单于淳终于点头“就让阿扬在这儿陪着大小姐练习,什么时候他俩把稽首礼、顿首礼、空首礼都记清了,不弄混,才让佣人们送晚膳来。”

“如此最好。”季夫人笑咪咪的说“咱们也别在这儿瞧着,让他俩不好意思分了心,都走、都走,留两个佣人在花厅外看着就成了。”

他们在桌上摆下一卷“皇族礼仪必阅”后,把花厅的门一锁,两路人马扬长而去,只剩季初樱与萧扬,仍可怜地跪在硬邦邦的地板上。

灭绝人寰的暴行!季初樱在心中大骂。

倘若她和萧扬是正牌的王子和王妃,他们还敢如此?她很想跳起来踢门,却由于跪得太久,脚有点发麻,一个不支,瘫坐在地上。

“喂!木头人──”她睨向无动于衷,仍跪得直挺挺的萧扬,不满地嚷嚷“快想个法子,让咱们吃晚膳呀!”

“背熟了,他们自然会放我们出去,出去了就有饭吃了。”萧扬不疾不徐仙答。

“奴才!奴性不改!”季初樱气愤的大吼“怪不得一辈子被欺负!”

她撑起身子,一拐一拐地逐一察看窗子,希望能溜出去填饱肚子。

“呆子。”季初樱回头呼唤难友“过来帮帮我呀!这窗子太高了,你替我把那张红木桌搬过来垫脚。”

“东边的门,有人看着,西边的窗子对着季老爷的屋;北边的窗子朝着人来人往的长廊;南边是一个池塘,大小姐要小的把桌子搬到哪儿?”萧扬拾起书,细细翻阅,懒得理她。

“你”季初樱插腰瞪他,却被他有条有理的话驳得无言以对,她不服气地移步坐到椅子上,微微讥讽“哟,你也识字?”

“不认识多少,但看这本书足够了。”萧扬仍不苟言笑。

“为什么我俩年纪看起来差不多,你却比我高?”她转而逗他。

“我比你大。”他言简意骇地答。

“木头!”季初樱心里很郁闷,被关在这无聊的花厅里也就罢了,还要跟这无趣的人待在一起,简直是比挨饿还要更折磨人!

“喂,”不服输的性子迫使她继续开口,企图让对方也开口说话“你这么呆,又不识宫庭礼仪,单于军师为什么挑你冒充归海弦?”

“这个问题应该去问军师,我非他,怎知他的想法?”萧扬手中的书又翻了一页“你不是也不识宫庭礼仪吗?他们照样挑了你充当准王妃!”

“狗奴才,谁让你这样跟主子说话的!”季初樱不由得怒火中烧,扬起手“啪”的一声,响亮的巴掌甩在萧扬脸上。

淡淡的指印微红地浮上俊颜,刹那间,双方都愣住了。

季初樱愧疚地偷瞄了一下自己的手,不,刚才她并非真的想打他,只不过像是形成了习惯,一旦有人说了不中听的话,她强悍的姿态就会本能地显露出来,护卫自己。

如同小猫被踩了尾巴,很自然地会抓对方一爪子,没有恶意,纯粹示威而已。

从前,父母还在的时候,她不是这样的。自从入了季府,身处这胆战心惊、小小翼翼的环境里,心眼变小了,脾气也变大了。

萧扬没有跟她计较,也不愿再理她,垂下眉,继续沉迷于书中。季初樱亦不敢再说话,独自走到窗边,盯着南塘尚未从冬眠中苏醒的荷。

黄昏时,天边飘来一片乌云,日光全不见了,只听滴滴答答的声音打入池中。没有人来给他们点灯,也没人来替他们送晚膳,偌大的花厅传来阵阵冷意。

“咕噜──”

除了雨声,季初樱忽然听到了另一个声音,她好奇地寻找来源,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肚子在叫。

这会儿糗大了!名门淑女竟然发出这种粗鲁的声音,被那小子听到,还不笑死?

季初樱按着肚子,偷偷回望萧扬,却惊奇地发现他从地板上站了起来,而是从容的坐至椅子上,从怀里掏出一个大馒头,一口一口地嚼起来。

难怪他被关、被罚也面不改色,原来是有备而来,本以为他与自己同为难友,但此刻季初樱才发现自己孤立无助,心中的忿恨再次窜起,先前的愧疚已荡然无存。

花厅说大也不算大,封闭的空间内,嚼馒头的声音和肚子饿的声音,一唱一合,相映成趣,彼此都听得真切。

更可恨的是,那小子吃完白馒头还不甘休,再度变戏法一般,从怀里变出一颗果子,大口一啃,那清脆的声音听得季初樱耳朵发痒。

扔掉果核,萧扬抬起头与她目光相触,看见她表情气冲冲的,嘴角扬起一抹浅笑“接着!”他丢过一包东西,不偏不倚,正好砸至她怀里。

“咦?”季初樱瞪大眼,这小子,真乃神仙下凡?扔给她的,居然是一大包牛肉乾!

“我吃饱了,这些给你。”他淡淡的说。

“真的?”季初樱闻了闻,没有馊味,让她放了心,但随即一丝疑惑又起“你怎么知道我们今天会被罚?”

“我哪里会知道。”他无辜地摊开手。

“可是你预先准备了食物。”她嚷嚷道。

萧扬淡淡地看向窗外,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这是习惯从小到大,我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为了不挨饿,遇到食物充足的时候,我就会藏起一些备用,馒头和牛肉乾是午膳时留下的,果子是昨儿在树上摘的,都还很新鲜,大小姐可以放心地吃。”

原来如此,季初樱在这一刹那,心中涌起酸酸疼疼的感觉。

“我刚才打了你你也不计较?”她低下头,小声的问,彷佛在忏悔。

“小的是怕大小姐挨了饿会更没记心。”他竟也是个嘴硬之人“吃饱了,早些背熟礼仪,小的也可以早些离开这儿。”

“放心!”季初樱不觉又动了气“等我吃两口,有了力气,就去背书,不会再连累你受罚。”

她鼓起腮帮,一边奋力往嘴里塞牛肉乾,一边大力拍着胸口帮助下咽,吃得太急,好几次险些呛到。

萧扬忍住笑,想递果子给她,却被她堵气地推开。果子像球一样落至地面,弹跳弓两下,碰出一片蜜汁。

不一会儿,她开口说:“吃饱了!来吧,你翻书,我背诵。”

萧扬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暗叹着打开书卷。

“行稽首礼时,拜者必须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撑于地面,然后缓缓叩首,头着地后,稽留多时,手在膝前,头在手后。此乃‘九拜’中最重的礼节,一般用于臣子参见君王或祭祖先祖。”

她朗朗背诵,一边念着,一边不顾才吃饱的肚子,躬下身去,逐一演练。

“顿首礼,与稽首礼大同,异者处,在于拜时必须急叩头,其额触地,此举一般用于下对上之敬礼”

或许是因为吃饱后习惯打盹,又或许是因为生气太过消耗体力,也或许是因为练习礼仪太过疲劳,她说话的声音渐渐的弱下去,做了最后一个磕首的动作,身子便趴在地上,再无动静。

萧扬焦急地连忙上前搀扶,翻过那垂着的小脑袋,不由得笑了,她竟然睡着了。

顺手一揽,她的头便搁在他的肩上,散落的青丝拂过他的面庞,萧扬的胸膛微微的起伏。

雨停了,月亮穿过重云,幽蓝朦胧的月光映着季初樱小巧的樱唇,萧扬瞧见了,顿时全身血液逆流,浑身发热。

脑海中随即浮现出冶艳的画面,萧扬晃晃脑子,不让自己乱想,他一窜而起,掀下一张装饰粉墙的斑斓虎皮,铺至地面,将季初樱抱到上边。

她躺得舒服,他也松了一口气。

她大概不记得了,可他却永远无法忘记初见她的情景。

那一天樱花烂漫,他在粉瓣纷飞里,看见一个穿淡红衫子的女孩履舞仙仙般于林中旋转,笑颜、花颜交相辉映,是他从未见过的美丽,他的心不自觉的打下了烙印。

从别人口中得知,那就是归海弦的未过门的妻子。

呵,好遥远的距离,他永远都不可能接近她,只得站在角落里默默观望。有时候他会略施小计,把归海弦从牡丹楼带回她身边,只为了一让她伤心空等;有时候,他会在暗地里送她一份小礼物,搏她寂寞时的倾城一笑。

比如那满树的绢樱。

没错,那偷白绢的贼就是他,至今,他的怀中仍揣着残留的绢花,那是他贴心的秘密。

甘愿为她做一个赴汤蹈火的人,并非单纯迷恋她的美貌,是因为他欠了她一份情。

某一个寒冬的早晨,发热的他以为自己快要去见阎王,然而到马厩欣赏白骏的她,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去请大夫!”他听见她对仆人这么说。

“小姐,他没事的,您甭操心。”

她转身就给了那个顶嘴的仆人一鞭子。

“倘若人死了,你出棺材钱?”喝斥的声音扬起。

仆人不敢再多话,连忙找来大夫,并把快晕厥的他移至温暖的厢房。

事后她得到一个恶女的名声,不少仆人都私下议论著“正主子还不至于这样欺负咱们呢!她以为自个儿是谁?”

萧扬始终觉得自己欠她一条命,一条她用自己名声换回的命,虽然对她而言只是举手之劳,做过就忘的小事。

所以当单于淳找他扮演归海弦时,他一口答应了,即使这样做,是欺君犯上,会掉脑袋,他也答应了,因为这让他有机会接近她。

厚而软的虎皮将她的小脸儿焐得通红,他想抚一抚她的凝滑玉肌,但手抬到半空中,还是硬生生的止住。

一行人马如期出了城。

季初樱怀里搋着银票,心里异盘算着,等过了前边的地界,她就开溜。

银两已经到手,还待在这儿做什么?难不成真的跟随这群人到尧国那荒蛮之地,等着真相披露,然后被砍头?她自认没有那么傻!

天色已晚,单于军师吩咐就地搭起帐篷,明儿个早晨再继续前行。

季初樱想着未来的自由生活,兴奋得难以入眠,待众人睡下后,她独自来到溪水畔,寻了块大石坐下,藉着月光摊开地图,仔细研究逃跑路线。

轻哼一支民间小调,看呀看,把一张图看透了,她才打了个呵欠,准备回帐篷就寝。

逃跑也是需要精力的,她得制止自个不停地遐想那即将开张的绣坊,和那划着小船游荡西湖的情景。杭州的湖,有莲吗?她可否撑着如伞的碧绿荷叶,拨弄那清如水的莲子?

踏着石头蹦蹦跳跳的,顺原路返回,季初樱忽然发现湖边多了几只大狗,三三两两地蹲着直盯着她。

狗?这荒郊野外,哪来的狗?

季初樱心里一哆嗉,霎时明白了──那是狼!不幸的,她遇到了一群野狼!

想到书中野狼白牙森森、目光如炬,吞噬人肉的狰狞,她便如同被施了定身法般动弹不得。

突地,一只大掌搭上她的肩,吓得她想狂喊出声,幸好身后的人眼明手快,立即捂住了她的嘴。

“萧萧扬?”顺着月光,看清了那张熟悉的脸,她才松了一口气,但声音仍在颤抖“你、你怎么在这儿?”

“你呢?”萧扬未答反问。

“帐子里闷,我、我出来凉快凉快。”季初樱随口编了个不经大脑的谎言。

“我出来小解。”他坦然的说。

这小子,说话可不可以不要这样直截了当?她的脸儿都红了。

“你、你有没有看见?”季初樱抑住脸红心跳,指着下远处盯着他俩的狼。

“别怕。”萧扬沉着脸,拾起一根树枝,将她拉到自己身后“跟着我走。”

只见他一面后退,一边手臂绕动,将那树枝于空中画出一个又一个圆圈,连绵不断的圆弧悄无声息,像道道催眠的咒。

说来也怪,狼群瞪着他,还真似着了魔,眼睁睁看两人越退越远,竟没有起身追击。

他护着她,直到不见狼群才牵过她的手,一拔腿奔得老远,把危险完完全全抛开。

“呼──”季初樱挨着帐篷,跌坐在地上,长这么大头一回觉得明亮耀眼的篝火如此可亲,因为有了它,野兽不敢靠近。

“想不到大小姐也有害怕的时候。”萧扬讽笑着,递过一碗水助她顺气。

若是平时,她会一巴掌打歪那张嘲笑她的脸,但这会儿,她非但没有动怒,反而觉得那张脸十分可亲。

微颤着捧过瓷碗,晃动的茶水映着天上的明月,季初樱忽然啜泣起来,眼泪滴入那蛋黄般的月影中。

“怎么了?”萧扬微愕,怯怯地覆盖住她的柔荑,不让茶水溅出。

“我以为我会被野狼吃掉”那种独孤与恐惧并存的感觉,让她心有余悸。

“不会的,有我在。”

萧扬的声音轻轻飘过来,不知怎么,竟比清凉的茶水更能抚慰她的心。

“刚才你施的是什么法术?”季初樱泪眼迷蒙地抬头问。

“法术?”萧扬笑了“不,那不是法术,小时候听说野狼最怕圆圈,所以我才急中生智,用了这个法子。”他重拾起那根树枝,得意地再次画了个圆弧“记住,遇到野狼画圈圈,遇到毒蛇拐弯跑!”

“真的吗?”季初樱满脸好奇,十分崇拜。

“哈哈哈!’萧扬忍俊不住“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听人这样说,我就这样做!”

“幸亏没被你害死!”她努努嘴,也跟着笑了。

看着那灿烂如星的眼眸,季初樱发现萧扬其实也有几分英俊。

风儿轻拂,季初樱惬意地顺了顺汗湿的发,突地,在发间的手顿了顿,刚破涕为笑的脸,再度发皱“哇”的一声,又哭了起来。

“又怎么了?”萧扬愣了一下。

“我我的簪子不见了!”刚刚跑得太急,那支滑润的玉簪不知什么时候没了踪影。

“只是一支簪子,有什么好哭的?”萧扬从来就不会哄女孩子,有点手足无措。

“那是我最喜欢的簪子,没了它,我盘不了头发。”

最喜欢的,又不是惟一的,换一支代替就好,怎么会盘不了头发呢?萧扬这才知道女孩子有时候很不可理喻。他叹了口气,拔出靴中的匕首,就着手中的树枝,仔细的削起来,月影西斜的时候,树枝不见了,他的手中变出一支木簪。

“你先用这个。”萧扬将木簪递过去。

“咦?”季初樱惊奇地瞪着他,好半晌才回答“我的是碧玉簪,这一支好丑!”

“天黑着,哪有人会瞧见。”萧扬不耐烦地皱眉“明儿个到了镇上,再买新的。不想要?我扔了它!”

“不!不!”她接过木簪背过身子“不许你动我的东西。”

她的东西?明明是他削的萧扬微微扬起唇角,这句蛮横的话,倒让他欣慰不已。

“小时候,我爹也常帮我用木头削各种小玩意”缓缓盘着发,她幽幽的道。

木簪子其实不丑,看不出萧扬竟是心思细腻的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木簪的尾端雕了只镂花的蝴蝶,伏在发髻上,甚是可爱。

“你爹?”他挑挑眉“季老爷?”

“他也姓季,不过不是你现在看到的这个季老爷。”止不住的回忆让她继续开口“他是季老爷的堂弟,在我十四岁那年去世了,爹走后,娘就跟人跑了,于是季老爷便收留了我。”

“看不出季老爷竟是个好人。”萧扬看她的眼神似有一丝怜悯。

“你以为他收留我真是出于善心?”季初樱哼了一声“他不过是要一个可以远嫁尧国,替他赚取利益的‘女儿’。”

“季家赚的钱难道还不够多吗?”

“在中原,商贾之家虽富有,但身份地位却很卑微,若能攀上皇亲,哪怕是异国的皇亲,对季家来说,也是天大的好事。”

“原来如此。”萧扬点点头。

“你呢?”季初樱好奇心顿起“你的父母在哪里?”

“我不知道”他神色一黯“打从有记忆开始,我就跟着单于军师了。他是我师傅,也是我的养父。”

“你们为什么会流亡到中原?”

“我也不是很清楚,听说公子的父亲,也就是当今尧皇的二哥,当年意图谋从,东窗事发后,被抄了王府,判了斩刑。我师傅十分忠心,于混乱中救出年幼的公子,携了金银珠宝和一队死士逃到中原。”

“那这次尧皇召你们回去,你们不怕?”

“师傅说,有富可敌国的季家替他招兵买马,今非昔比,不必害怕。此趟回去,不过是讨个封号,为的是从此以后可以名正言顺进出尧国。既无谋乱之心,尧皇也不会在内忧外患之时,费力剿杀咱们。师傅说什么,我自然是听什么,从小到大,他的话我都照做。”

季初樱蹙了蹙眉,如此说来,他们此行不仅有冒充皇子被尧皇发现的危险,还有作为乱臣后被剿杀的危险,看来她逃跑的打算是明智的。眼前的他,也许将因他加盲目乐观的师傅,而与她后会无期。

季初樱心中莫名的刺痛,怨自个儿自身难保,想帮忙却无能为力。这个为她雕簪子、给她食物,于狼群中救了她性命的少年,她该拿什么报答他?

“天快亮了,进去歇一会吧。”萧扬见她良久无语,以为她累了。

“如果又有野狼,怎么办?”其实她是想赖在他身边多坐一会儿。温暖的篝火边,知心的交谈,让她恋恋不舍。

“不怕,有我在。”他还是那句话。

但,这没什么新鲜感的话语,却让她欣悦。爬进帐篷里,她看见火光中,他的身影依然在原处,像是守护着她似的,让她一颗心狂跳不已,难以阖上眼。

季初樱一夜无眠,内心矛盾交织,在逃走与留下间徘徊。

自十四岁那年,在爹的坟前流乾最后一滴泪,她便发誓从此只为自个儿活,绝不同情任何人。今儿个,是怎么了?

天底下无奈的人、无奈的事,太多太多了,她哪管得了?穷则独善其身,还是按原先的计画溜走吧。

天明了,一行人马继续启程,到达一处小镇,季初樱知道这是她离开的最好时机,因为前面那条河,直通杭州,错过了就没了。

趁着大夥在茶肆歇脚,她起身道:“我得到附近的首饰铺里买支簪。”

单于淳看了看她,招来两名手下“陪着大小姐去,帮忙提东西。”

“不敢耽误两位哥哥喝茶,”季初樱连忙阻止,为了避免单于淳怀疑,她笑着拉过萧扬“叫阿扬陪着我就好了。”

“原来大小姐是想要阿扬陪?阿扬有福喽!”一群人哄堂大笑。

单于淳也莞尔,没有为难她,只说:“好吧,反正你们俩是‘未来的夫妻’,多相处一会儿,不是坏事。”

“军师怎么也没个正经?跟着取笑人家!”季初樱故作娇嗔,在人声喧哗中拉了萧扬就走。

到了街头,季初樱才发现彼此的手握得太紧,一惊之下,尴尬地放开手,两人都低着头,半晌找不着话语。

“想不到这镇上还有这么多玩意儿!”她寻了个话题,故作开心似地大笑。

“是啊!”萧扬讷讷地顺着她的话。

卖扇的、卖画的、卖纸鸢的、吹糖人的、摆弄波浪鼓的、红男绿女穿梭其间,把晌午的市集点缀得热闹纷纷。

“好久没玩纸鸢了。”季初樱拿起一只纸鸢,迎着阳光欣赏着“现在正好是阳春三月,风儿轻,草地绿油油的,小时候跟爹爹去郊外,总要带着一只纸鸢,只纸鸢,我能放得很高哦!不过,现在可能没这个本事了。”

橘黄的纸鸢,张着一对透明的翅膀,像她发间那只木簪上的蝴蝶长大了,迎风飞起。

融融的日光下,她看见纸鸢的中央写着一行小字──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非报也,永以为好也。

她知道,这是诗经的其中一首,有个可爱的名字,叫“木瓜”

“好奇怪的诗!”季初樱笑道。

“哪里奇怪?”萧扬不解。

“琼瑶,就是美玉的意思。”以为他不懂中原文化,她逐一解释给他听“这首诗是说,你送我果子,我还赠你美玉。天底下竟有这么傻的人,用美玉换果子?诗经中另有一首‘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我还觉得比较公平。”

“姑娘这话说得不对。”买纸鸢的老板当场反驳“您没看见后面半句‘非报也,永以为好也’吗?意思是说,我并非想报答你,只是希望能一辈子与你相好啊!倘若仅仅投桃报李,如何显示出情义的可贵?以美玉换果子,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如此处事,境界更高!”

“呵呵,老板好学问,小女子受教了。”季初樱心头抹上一丝羞愧。

“姑娘要买吗?卖你一铜钱就好了,瞧你挺喜欢它的。”

“我不买。”季初樱马上搁下纸鸢,连连摆手“不是老板您的纸鸢不漂亮,而是我们还要赶路,带着它不方便。”

忽然,萧扬将纸鸢举了起来。“老板,我们要了。”他将一枚铜钱扔向小贩。

“你”季初樱诧异地望着他,却被沉着脸的他拉着往前走。

两人就这样十指交缠,穿行于市集中。烈阳西移,季初樱回头一瞧,地面上已多了两道短短墨影儿,她知道不能再这样走下去了,单于淳在茶铺里等着,而之前她交代翠环订好的船,也在河边等着。

“看来这镇上没有首饰铺。”她皱超眉,捂了捂肚子“阿扬,你在这儿等我,我肚子有点疼,想找个地方”

“前面那条路可以直通河边。”萧扬凝视着她的双眸说。

“直通河边?”季初樱吃惊得几乎跳起来“你什么意思?”

“这儿有几张煎饼,是刚刚我在茶铺旁买的。”他递过一个贴身的小包袱,没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低着头,语意中含有隐隐的不舍“这只纸鸢能留给我吗?”

“你知道了?”她叹一口气。

“昨天晚上,瞧见你在偷看地图,我就猜到了。”

“阿扬,不如你跟我一起走吧!”季初樱忽然大胆提议“你们这次回尧国,凶多吉少,你年纪轻轻,何必跟着一个迂腐的老头子卖命?”

“师傅一手把我养大,我是不会离开他的。”萧扬淡然拒绝。

“木头!”季初樱想大骂,但深知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嘴唇蠕动了好久,终于还是忍住“那好吧!如果你改变了主意,或者,你师傅对你不好,就来杭州城找我。城南盈柳巷门前有棵驼背老槐树的那户人家,是翠环她姨妈家,我打算到了那儿开间绣坊,或许需要一个夥计,你可以来帮我。”

“你不怕我向师傅告密,抓你回来?”萧扬挑挑眉,语气调侃。

“你大可现在就抓我回去。”季初樱努努嘴,笑了。

“快走吧!”她的笑容勾起了他的伤心,把小包袱塞进她怀里,细细叮嘱“早饭、午饭你就都没吃,大饼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到了船上你好歹也要吃上几口,记得一路当心。”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竟让她有落泪的冲动,不敢再与他多言,她狠下了心,拔腿往前跑,拐弯时,地又忍不住停了下来,回头望向那分手的地方,他似乎还在那儿,风吹得他手里的纸鸢翅翩翩,像一只橘色的袖,在挥舞着,同她告别。

再次狠下心,她转身直向河边跑去。

船早已在那儿等着了,只见船夫蹲在岸边抽烟,桅杆上系着红巾,正是事先翠环与她说好的暗号。

“老爷爷──”季初樱怯怯走上前去“对不起,我来晚了。”

“你就是那个付了十两银子订船到杭州的小姑娘?”船家指指身后的船舱“进去坐着吧!还要等一会才能开船。”

“还要等?”她以为自个儿来得已算迟了“能不能快点?”若单于淳追来了,可不好!

“你以为我只做你一个人的生意呀?”船家不耐烦地睨她一眼“十两银子跑一趟杭州,我亏大了。还有别的客人要上船呢!你等会吧!”

季初樱不敢再多话,从船舱内搬了张小凳,乖乖坐到船尾,看着一碧河水,吹着午后清凉的微风。

终于,几个商贩模样的人上了船,船家才解开缆绳,摇起桨。

“大哥,你从哪儿来?”闲着无事,客人们开始聊天。

“扬州。”其中一人回答“你呢?”

“真巧,咱俩同路!刚刚在镇上,你看见了没有?”

“怎么没看见?好可怜的年轻人,竟被吊起来打,他们尧国人怎么这般野蛮!”

“咦!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尧国人?”

“他们之中有人是蓝眼睛的。”

闲聊声飘到船尾,季初樱听了心中不由得一紧。镇上、年轻人、尧国、蓝眼睛,好熟悉的感觉,难道他们说的是

“几位大叔,请问那个年轻人为什么挨打?”她急问。

“不知道,我们只看见一个留着长胡子的老头下停地唤手下打他,可能是犯了什么天大的错吧!”

她怎么没有想到,自己这一走,他回去定要遭殃,对单于淳来说,他并非什么座上宾,不过是一颗棋子而已,不高兴的时候大可打个鲜血淋淋,警告他从此要乖乖听话。

从未亏欠过任何人什么,此刻满怀愧疚的她,激颤着揪心的感觉,坐立难安。

船越行越疾,风也越吹越大,她不得不抬手护住飞扬的发丝,指尖触到发髻的一刹,心里的疼痛达到了极点,那只木簪,让她没有办法再逃避。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耳际不怎么,忽然响起这句诗,彷佛有个声音在不停提醒她,不能就此溜之大吉。

平凡人投桃报李,君子以美玉赠答木桃,就算不做君子,难道她连最起码的良知都没有?

“老爷爷!”她激动的呼唤船家“可以把船驶回去吗?”

“驶回去?”船家不可思议地瞪着她“小姑娘,开什么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季初樱拚命摇着头“我不想去杭州了,那预付的银子我也不要了,只求您把船开回刚才的镇上。”

“不行!”船家一口拒绝“来来回回的一折腾,天都快黑了,船上还有别的客人呢!小姑娘别这么任性!想改道呀,等到了前面的码头,您再自个儿雇车回去吧!”

“您不答应?”季初樱脱下丝履,站在船边“您若不答应,我就自己游回去!”

船在河中行,水流湍急、波涛汹涌,她这一举动,看得四周诸人胆战心惊,大夥连忙把她拉住。

“船家,您就开回去吧!”商贩们倒十分善良“咱们耽误些时间不要紧,这倔强的小姑娘若丧了命,官府追查起来,咱们可不想惹上麻烦。”

船家叹了口气,只好自认倒楣,当下掉头往回驶。

上了岸,季初樱便飞也似的朝先前的茶铺跑去,马车仍在,铺内依然有熟悉的人声,可见她回来得不迟。

深吸口气,镇定心情,她一脚踢开店门。

“大小姐?”单于淳吃惊地望着她,像是没料到她会回来。

“军师,我人在这里,请你不要再为难阿扬。”她梭巡一周,瞧见店内侍从三三两两,或躺在桌上闭目养神,或席地而坐,玩着骰子放松神经,就是不见萧扬的踪影。

“你们把他弄到哪里去了?!”她大声的叫喊着,难道,他已经被打死了?!

“大小姐如此在乎阿扬?”单于淳笑了,笑意中藏着诡异“放心,他没事。不过,既然你回来了,老奴我正好求你帮个忙。”

他在拿萧扬威胁她吗?季初樱沉住气“请说。”

“咱们尧国盛行一句话:‘有什么样的妻,就有什么样的夫。”所以妻子向来就是用来衡量男人眼光的一把尺,皇上这次在诏书中写明要见你,大概就是想瞧瞧咱们公子的真实品性,若是瞧得满意了,公子恢复文贤王的封号也少了一层阻碍。

“大小姐才貌双全,若这会儿打道回府,要咱们找谁来替你会见皇上?请你留下吧!当然,咱们也不会白麻烦你一场,季夫人为小姐添了多少嫁妆,咱们双倍奉送。”

“先让我见阿扬。”头一次,银票对她的诱惑力变得像羽毛一样轻“他到底在哪儿?”

“别急呀!”单于淳悠然的指着一个刚从外面走进来的男子“这不是来了吗?”

“阿扬!”季初樱飞扑上去,抓着他的手臂上下仔细打量“他们伤了你哪儿?”

萧扬满脸愣怔,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人儿,彷佛在确定这并非幻影,深邃的眼眸于一片沉寂之后,泛起狂澜般的激情。他想开口说些什么,但乾涩的喉头使得千言万语无法出口。

“他弄丢了大小姐,刚才老奴罚他到院子里喂马。”单于淳笑道。

“只是罚他喂马而已吗?”季初樱满睑疑惑“怎么我听说你们在毒打一个少年?”

“我们毒打少年?”单于淳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哦!你说的是咱们帮对街那老板抓到的小偷吗?呵呵,小偷当然该打,可如果阿扬被打残了,换谁做公子的替身?我的手下,除了阿扬,可没一个识字的。”

原来如此,害她一颗心平白悬了半日,她恨自个儿当初没有听清楚,更不愿承认她匆匆往回赶,并非单纯为了救人而已,而是有一份牵挂引领着她。

“你不该回来的。”萧扬略带沙哑的嗓音响起。

“我我回来看我的纸鸢,关你什么事!”她脸儿泛红,下不了台,便使出小姐脾气,踩了他一脚。

这一回,想逃是逃不掉了,然而她发现,自己并不后悔。

季初樱一直以为尧国是个荒蛮之地,但自进了尧都后,才发自个儿错得离谱。那金碧辉煌的亭台楼阁,及繁花似锦的春城景色,就算中原人引以为豪的苏杭,也不及十分之一。

听说尧国深受中原影响,上至君王、下王百姓,无不说汉话、习汉字,各式礼仪虽带有自己特色,但仍与中原大同小异。他们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可耻的事,甚至深信,向先进的地方学习,自个儿也会渐渐变得繁荣。

中原人说,他们是小偷,偷走了文化和财富;而尧国人,却自认借鉴阳光的月亮。

在驿馆休息了数日,终于,尧皇召他们进宫去。

季初樱头上戴着一顶凤冠,凤的眼和羽均由粉色的宝石镶成,身上的衣裳,则是她一贯喜欢的淡红色。

她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粉雕玉琢的脸,忽然,看到一个俊美的男子站在自己身后。

男子白袍上绣着金色的麒麟,头上也是金冠束发,皮肤虽然略显黝黑,却俊美十足,也气派十足。

“阿扬?”季初樱看得呆了。

萧扬完全出乎她的意料,没有穿上上好衣料不像太子的窘态,站在门槛处,阳光辉映,俨然是个仪态端庄的皇家子弟,任何人都不可能把他跟那个睡在马厩里、蓬头垢面的穷小子联想在一起。

短短几日的调教,正式衣裳一换,少年忽然长大,变为成熟的男子。

这一刻,季初樱不得不佩服单于淳的眼光,姜还是老的辣,他像是早早看到了今天。

“阿扬,快进来!”她急忙转身唤着他。

萧扬倒不好意思,低着头迈进来,长袍的下摆轻轻一甩,不经意流露出的潇洒,让一帮侍女看得目瞪口呆。

“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很怪?”他见眺地问。

“怎么会呢?”若换了平时,她早就大剌剌地拍他的脑袋了,但今儿个,如同佛像上了金装,她不敢造次,只是轻拉他的袖子赞叹“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一个很俊美的男孩子?”

“你是第一个说的。”萧扬似乎不满意这样的赞美“我不是男孩子,我年纪比你大。”

“可是你的样子比我呆呀!”季初樱哈哈笑“所以论智慧,你得叫我一声姊姊。”

萧扬似乎真的生气了,咬紧嘴唇不说话。

“好啦,好啦,”她看见他僵硬的面部表情,改拉袖为握手,讨好似地甩呀甩“谁大谁小又有什么关系?来来来,我替你擦些粉蜜。”

“我不涂那些阴柔的玩意。”他吓得退一大步。

“把他抓住。”季初樱长袖一挥,几个听话的侍女连忙将萧扬团团围住,手一按,他被迫坐到梳妆台前。

摒退了婢女,季初樱便亲自拿着粉盒,一边替他擦粉,一边柔声劝慰“瞧瞧你这黝黑的肤色,若进了宫,摆明让人猜疑,人家归海弦细皮嫩肉的,哪是你这副模样?”

萧扬看着镜中自个儿越变越白皙的脸,虽然极不情愿,却也无可奈何。那双小手,像有法力似的,把他彻底镇住了。一颗心,对它们在他脸上任性的舞蹈,竟还有一丝欢喜。

“你是不是很紧张?”她听见了他急促的呼吸声。

“有一点。”不过不是为了进宫的事,而是因为她的手。

“放心好了。”她仗义地拍拍他的肩“有我在,就算到时露了馅,凭本小姐聪明的脑袋,也能助你化险为夷。”

他没有再开口说话,但紧绷的脸舒缓下来,眼里多了一缕温柔的意味,嘴角轻扬,像是在对着她笑。

这笑意持续了很久,直到他们被引领到尧皇面前时,才收敛。

皇宫的大殿很深远,不仅奢华,而且威仪。

任何朝代的皇帝都会不惜重全建造这样一座殿堂,因为在炫耀自己财富的同时,那刻意营造出的肃穆气氛,能震慑住阶下来者的魂魄,使他们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恐惧,然后可以老老实实地跪下。

季初樱知道自己说了大话,这会儿,站在这大殿之中,她不可能再凭着自己那不起眼的小聪明帮助别人什么。礼仪太监传唤的声音在她耳边轰轰作响,大殿的深幽使她内心微颤,头有点昏,脚有点抖。

这一刻,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的确确只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老百姓。

她偷偷瞄着身边的萧扬,竟发现他出奇的平静,也许他内心的起伏不亚于她,只是他向来不会表露自我。

由于距离太远,她看不清尧皇的睑,但那凌驾在任何人之上的气魄,她可以感受到,也许真命天子就是如此,不说不动,已经可以让人臣服。

“弦儿。”尧皇低沉的声音传来“来,靠近些,让朕好好瞧瞧你。”

萧扬犹豫片刻后,便移了步子向前走。他俏悄背过手,朝季初樱摆了摆,示意她站在原地,以防不测。

“呵”尧皇细细打量着萧扬,良久,轻叹一口气“长大了,真像你的母亲,朕这些年来找得你好辛苦,你可知道?”

听这温和幽然的语气,似有万般无奈和辛酸,还有对久远回忆的遥望──这是季初樱没有料到的。

短短几句话语,不像帝王对乱臣之子说的,倒像是慈父对失散多年的爱子说的。真诡异。

“站在你身后的,是侄媳吧?”尧皇看了看季初樱“弦儿果然好眼光,来人,赏。”

尧皇手一挥,立刻有太监端了稀世珍奇、万丈绫罗,捧上殿来,整齐跪下。

季初樱有点不知所措。本来她以为尧皇会故意刁难她一会儿,提些尖锐问题,以审核她这个侄媳的水准,所以昨儿夜里,她挑灯把宫庭礼仪背个滚叹烂熟,又打听了些尧国的风俗趣闻,以便增添交谈中的亲切感。

谁知精心的准备,没一样用得上,心里顿时一空。

不是说尧国人以妻子的好坏来衡量丈夫的品性吗?光瞄了一眼,就断定“弦儿好眼光”?以貌取人,身为一国之君,也太肤浅了吧?

单于军师,跟本在骗人!

“弦儿,这些年委屈你了。”尧皇继续道“朕即刻让你恢复文贤王之封号,命人重建王府,再赐你尚书房行走之金牌,跟你那些堂兄弟们一齐议政,如何?”

此语一出,连萧扬也不由得愕然。

恢复封号,不是千辛万苦的事吗?为何还未开口,就唾手可得?并且白自得了个议政的金牌?太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总让人不放心。

然而看尧皇那满脸的真诚,近乎讨好的语气,又不忍心怀疑。

“父皇──”萧扬正呆立着,只见一名男子步上前来,朗声道“父皇请三思!”

“三思什么?”尧皇微微蹙眉。

“堂兄与我们失散多年,外貌已然全非,这‘认亲’之前,是否该多盘问几句?父皇别忘了,从前只要宫里一贴出寻亲的皇榜,就会平空变出数十个冒充者”

这说话之人,便是尧皇的长子,文颂王──归海隐。

“有单于军师作证,错不了!”尧皇的声音泛起不悦。

“单凭单于军师片面之辞,儿臣认为不可信。”归海隐穷追不舍“儿臣有朋友在扬州,正好与季府私交甚密,据他说,单于军师带这位‘堂兄’回国之前,他们府里似乎弄丢了一个人。”

“那又怎样?”

“那位朋友带给儿臣一幅画像,画的就是失踪之人,听说扬州城里,都把这失踪之人唤作‘归海公子’。”归海隐从袖中拿出一卷画轴,手一抖,画展开,归海弦的笑颜跃然纸上。

季初樱感到心都快跳出来了,小手紧紧的抓着裙边,她担忧的目光投向萧扬。

这小子,到了此时此刻竟仍定力十足、面不改色,稳健地立于殿中,彷佛他身为皇子是不争的事实。

如此,该归功于单于淳的调教,还是他天生的胆量?

“父皇不觉得奇怪吗?”归海隐继续淘淘不绝“按理说,堂兄在单于军师的照顾之下,养尊处优,应该面如满月才对,可是眼前的这位‘兄长’,即使抹了粉蜜,依然黝黑骇人,真让儿臣百思不得其解。”

果然,他被阳光和风虐待多年的皮肤,出卖了他。

“你到底想说什么?”尧皇倒出乎意料地不耐烦,明显维护着眼前他认定的“侄儿”

“儿臣斗胆推断,真正的弦堂兄,在扬州被调了包,眼前这位是冒充的!”

大殿原该有的一片肃穆,此刻涌起了窃窃私语。

“是吗?”尧皇挑眉“眼前这个弦儿尚有单于军师可以作证,你说的那个弦儿,又有谁能作证?隐儿,你该不会让父皇仅凭一张来历不明的画,就妄下结论吧?”

“儿臣不敢如此唐突。”归海隐一躬身“不过,儿臣听奶娘说过,弦堂兄的背脊上有块蛇一般滑长的胎记,父皇还记得吗?儿臣的奶娘就是从前喂养过弦堂兄的奶娘,所以她说的话,应该可信。”

归海隐得意一笑,转身面向萧扬“这位兄长,您不介意脱下衣衫,让咱们瞧瞧那块胎记是否还在吧?”

萧扬抬起眸,锐利的目光逼得对方不得不收起挑-的笑容,他不疾不徐地回答,声音中竟有丝能与尧皇媲美的慑人威严“我并非阶下囚,凭什么你说的话我得照做?”

“如果兄长不想让人怀疑”

“让谁怀疑?你?这朝堂之上,是皇上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

“你”归海隐没料到一个黑小子竟敢如此跟他说话,他堂堂一国皇子,平时身边都是奉承之人,敢骂他的,除了尧皇,再无别人,这刹那间,他气得牙关有些颤抖“这么说,你是不敢脱喽?”

“本人素无断袖之癖,要脱也不在一个男人面前脱。”萧扬露出嘲讽的微笑,不再理会。

周围观众听到如回答,也不由得跟着嘿嘿笑出声。

而归海隐不仅牙关打抖,身体也打抖。他从未受过如此侮辱,情绪一激动便不顾后果,抽出随身佩剑直指萧扬。

佩剑雪亮一闪“啊”一声,季初樱尖叫起来。

说时迟那时快,像是一种很自然的反应,她瘫软在地上。

不是真的昏了,而是装的,藉此转移那挥剑者的注意力。

从前,她就常假装昏倒来唬弄那些欺负她的人,根据她的经验,凡在紧要关头,只要有人昏倒,便能扭转局面。至少,能拖延点时间。

果然如她所想,成功了!

这声尖叫及倏然的昏倒,愣住了归海隐的动作,像是骤然清醒过来,他发现自己干了件蠢事,竟在尧皇面前,未经许可便冲动地拔剑,不是愚蠢的行为,是什么?若非他是皇子,恐怕这一下要惹上蔑视君威的罪名了。

“樱樱。”殿内头一个有动静的是萧扬,他几乎是飞扑着,将季初樱搂入怀中,捏着她的人中,助她苏醒。

“来人!拿水来!快请大夫!”他厉喝。

“扬我没事”季初樱缓缓睁开双眼,本想丢个调皮眼神,示意他自己是装的。但,看到他焦急的神情急的神情,感到他拥住自己的温暖怀抱,忽然之间,她舍不得了。

为什么要推开他对她的宠爱呢?让他心疼着自己,岂非一种春日融融般的幸福?迷恋他笼罩着她的浓郁气息,动情忘我的呼唤,还有那不自觉的激动已经好久没人这般在乎她了,就让她骗他一回吧!

“扬,我胸口好闷”她装出虚弱的嗓音、疲惫的眼神,气若游丝般说。

原本只是想助他化险为夷,没料到这即兴的演出倒成了她征服他的武器。呵呵,好自私。她心里偷偷笑着,备感甜蜜。

“嘘,不要说话,大夫一会儿就来,马上就好了。”萧扬心疼不已地抚着她,像哄孩子般,不顾众目睽睽,将俊颜紧贴着她汗湿的额。

他一抬头,看见呆愣着的归海隐,忽然气势逼人地问:“现在,你还想看我的后背吗?”

“我”归海隐连连退步。

“今天就让你看个仔细。”萧扬大手一扬,衣袍骤然撕裂,露出整个背脊。

那儿,竟真有一块胎记,不似蛇,倒似一条大蟒,几分狰狞、几分气派,像守护神般贴着他壮实的肌。

“看清楚了?”萧扬狠狠一睨“这会儿,还说我是冒充的吗?”

这胎记是天生的,还是单于淳计画周密,找人替他绘上去的?季初樱来不及问,因为下一瞬间,她已被萧扬打横抱起,大步走出殿外。

没经过尧皇准许,无视所有人的目光,他只念着她的身体。

季初樱呆了,殿内所有的人,自然也呆了。

季初樱迫于无奈的坐在一群聒噪的宫嫔中间。

文贤王府尚未建好,她和萧扬只得暂时住在宫里,每天宫里是太监和女人的世界,面对流言蜚语、唇枪舌剑,时时刻刻都让人感到似有一群麻雀在耳边飞绕。

萧扬那家伙倒好,常被尧皇召去熟悉国家大事,她可惨了,独自一人孤立无援地任由耳朵被荼毒。男子不得擅自入宫,她连素来讨厌的单于淳都见不着。

今儿个日和风轻,几个王妃齐聚御花园饮茶,季初樱初来乍到,若不加入似乎不太礼貌;但加入了,又插不上半句话,徒增无聊。

于是她偷偷打着呵欠,嗑着瓜子以便不用开口,听一帮女人用炫耀的口吻说着各自丈夫的坏话,再听她们数落婆婆的可憎面目、小泵的坏脾气和府里新纳的妖娆小妾原来,天下女人的话题,都大同小异,从扬州到尧都,听到的都是一个调调。

“文贤王妃头上那只簪是在哪儿打的?”开口的是文颂王妃“真别致!”

一听就知来者不善,这文颂王妃,便是那日在大殿上出糗的归海隐的妻子,这段日子,见了季初樱总喜欢冷嘲热讽一番,像在替丈夫出气。

可怜的归海隐,原本他合情合理的猜测,却被萧扬这个骗子一举推翻,说真的,季初樱挺同情他的,也认为一个王子替父亲维护家族血统的纯净,没什么错。所以面对咄咄逼人的文颂王妃,她能忍则忍,毕竟自己和萧扬作贼心虚、理亏在先。

但对方不屈不挠,越发变本加厉,好像有点过分。

她知道自个儿头上那只木簪朴拙可笑,文颂王妃口中的“别致”两字实是一种嘲讽。

没办法,戴习惯了,只觉得这簪子不似金的那般重、不似玉的那般滑,舒服简单。即使进了宫,尧皇赏赐的首饰无数,她仍只愿意戴着它。

况且它是阿扬雕的,每一道镂空的花纹,都着他的心思,要取下来,还真舍不得。

“文贤王妃全身上下哪儿不别致?衣裳颜色素净、头上没多余的发饰,连胭脂粉蜜也只扑一点点,听说中原皇帝昏庸,扬州想必生活十分疾苦,文贤王妃定是在家里养成这简单朴素的好习惯,哪像咱们这般挥霍无度。”另一个王妃也语带讽刺。

在座其余王妃,平日虽与文颂王妃互相看不顺眼,但来了外人,自然一致对外,于是你一言、我一语,逼得季初樱无路可逃。

呵呵,毕竟受了她们在朝参政丈夫们的影响,懂得损一个人,要先损他的国家,灭对方威仪,季初樱自认没有舌战群儒的口才,懒得与她们辩驳,只得暗地里发笑。

“文贤王妃这簪子是什么做的?中原真乃泱泱大国,竟有如此奇特的材料。”王妃装傻问。

“看着像木头。”

“木头?!我以为木头那种低劣的东西,只能用来做桌子、椅子,原来也能做簪,不会吧!”

“怎么没有?我还听说过,中原的女人用筷子来椎髻呢!”

“筷子?太可怜了!那么粗糙,会伤害头发吗?”

“文贤王妃的头发这么漂亮,应该舍不得让木头伤害吧?不对不对,这簪子肯定不是木头做的!”文颂王妃也跟丈夫一样,喜欢穷追不舍“文贤王妃,快告诉我们,你这簪子到底是用什么做的?”

一根簪子,值得讨论半天吗?

季初樱呼了口气,刚想回答,却听见身后有人代替了她──

“是木头做的!”

池塘边,绿荫下,一个英武无比的猎装男子朝她们走来,俊美的脸庞能与太阳争辉,修长的身躯如天神般伟岸。

寂寞的宫庭之中,只有娘娘腔的太监跟阴柔不中用的皇子,如此瑰丽的“景象”确属罕见,刹那间,所有的妃嫔都像被猫咬掉了舌头般,眼光直愣愣的盯着来人。

季初樱不知自己该脸红地低下头,还是骄傲地把头拾起──她的阿扬,越发光辉夺目,彷佛埋在土里的珍珠终于挥去尘埃,露出无可比拟的亮泽。

入宫这些日子,也许是睡得好、吃得好,萧扬原先略显单薄的身体逐渐厚实起来,几乎可以用魁梧来形容,而那张脸,也慢慢变成漂亮的古铜色,褪去昔日的黝黑,留下了阳光打磨出的明亮。

他不是养尊处优、弱不禁风的皇子,他那种来自江湖、实实在在的男子汉气概,是女人们真正投以迷恋目光的原因。

“文贤王刚才说什么?”文颂王妃虽然喜欢看美男子,但随即想到了受辱的丈夫。仇人若丑一点,容宏大量的她或许还能消气,但对方如此出众,她不由得气上加气!“这簪子是木头做的?骗人的吧!看您这么疼文贤王妃,哪舍得让她穿戴荆钗布裙?”

“对呀,除非王爷您的心不在王妃身上!”一群女人跟着挖苦。

“内人戴着这钗,不过是给我面子。”萧扬微微一笑“因为这是我帮她雕的。”

“什么?!”一群女人顿时惊得阖不拢嘴。

季初樱不觉莞尔,狡猾的阿扬,抓住了这群嫔妃们的最大弱点,给予有力的一击。

宫里不缺吃、不缺穿,这群女人最渴望得到的,是男人们的温柔爱意,只可惜她们的丈夫不是拈花惹草,就是高高在上,何曾,为她们雕一支木簪?

眼见她们目光中顿时流露出的强烈妒意,她知道自己猜的没错。

好好好,你方唱罢,我登场,先前被这群女人羞辱了半晌,这会儿该她出击了;季初樱从来就不认为自个儿是一个忍气吞声的善良人!

“王爷说的哪里话,这簪子如此漂亮,又包含着您的心意,妾身只是舍不得摘罢了。”季初樱千娇百媚,靠向萧扬。

“可在座几位王妃却觉得我亏待了你。”萧扬看着她顽皮的目光,受了暗示,大力配合。

“你不是说,前些天在城里的书画斋,看到文颂王亲手绘了一面扇子给他的爱妾吗?”

她瞄了瞄文颂王妃“爱妾”两个字一出口,她那张脸煞然惨白。

“扇子也是不值钱的东西,难道文颂王也亏待了他的爱妾?”季初樱扬眉吐气地笑“文颂王妃,您倒说说,您是要成堆冷冰冰的金银珠宝,还是要文颂王亲手绘的扇子?”

她没有回答,先前不饶人的嘴,此刻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樱樱,你在大太阳底下坐了老半天,身子还撑得住吗?若是像上回那样昏倒”萧扬怕再说下去,有人会当场寻短见,立刻转了话题。

“哎呀!”季初樱立刻会意,见好就收,马上按住额侧大嚷“头好晕。”

“来来来,快回宫里歇着。”

“妾身走不动,王爷可不可以扶我?”她撒娇。

“当心。”萧扬一个箭步,揽她入怀。

他俩当众把情调得如火如荼,看得一群饥渴的女人嫉妒得想杀人,两个主角却卿卿我我,抑住心中笑意,飞奔回他俩的小天地。

季初樱冲至躺椅边,前俯后仰,笑得肚子发疼,但突然的,神情转为幽黯。

“怎么了?”萧扬担心地问“真的觉得头晕?”

“不,只是觉得好没意思。”她转了个身,自然地向躺椅躺下,彷佛萧扬已是亲人般,可以在他面前姿态随意。

“在扬州的时候,我就处处提防着周围的嘲笑和不友善,想法子还击他们,护卫自个儿,如今来到异国还是如此,真累啊!”萧扬看着她因奔跑而泛起红潮的小脸,眼底泛起心疼般的温柔,也不避男女之嫌,坐在躺椅边,依恋地凝望她。

“你今天怎么穿着猎装?”她伸手逗弄他衣带上的流苏。

“尧皇叫人教我骑马射箭之术,说这是尧国皇族都得会的,我可不能丢了公子的脸。”

“公子?”季初樱笑了“忠心的小仆人,还没忘记他?你家公子这会儿都不知是死是活。”

“师傅已经派人回扬州继续打探,相信不久后就会有公子的下落,我要做的,就是继续扮演好他的角色,等他回来”

“然后把王位还给他?”她无奈地摇头“阿扬,你以为归海弦如果回来了,他会放过你?只怕不等尧皇判你欺君,他和单于淳就会先杀了你。”

“我的命,本来就是师傅的。”萧扬苦涩地回答。

“如果你和归海弦注定有一个人要消失,”季初樱望向窗外晴朗天空“我希望走的是他。”

萧扬一震,不敢相信。

“呵!我很毒,对不对?”她苦笑“咒自己未来的夫婿死,阿扬,我不是一个好女孩”

“你是。”萧扬打断她的话。

“单纯的傻孩子,”小手抚上俊颜,拍了两下“总有一天,你会被我骗了。”

“总有一天,你也会知道,我不是什么单纯的傻孩子,我年纪比你大。”萧扬轻哼。

季初樱先是讶异,然后放声大笑,呵呵,他为什么这样在意被唤作孩子?一再强调他比她年纪大。

她的阿扬如此可爱,若两人一辈子这样相处下去,定会幸福快乐吧?

一辈子相处?姊弟是不行的,兄妹也不可能,朋友更是瞬息万变,一男一女,想长相斯守,只有一条途径──夫妻。

这诡异的词骤然冒出来,把季初樱吓了一跳,双颊立刻滚烫,她翻过身,不愿看他,也努力地抑制住这奇思异想。

忆及刚才在花园里,她和他假扮成恩爱夫妻,遭来了多少嫉羡的目光,她不敢奢求那样的幸福,因为幸福从来就离她很远。

弹指之间过了烈日炎炎的一季,转眼秋天到了,尧国的皇子们相聚在黄叶灿烂的猎场。

这日,有一场狩猎的盛会。

不知何时,狩猎已不是娱乐,它成为了一种向英勇祖先致敬的仪式,也成为帝王考核皇子们身手的最佳途径。

季初樱跟随一群王妃坐在看席中,尧皇高高在上,神情严肃地面对猎场。

号角就要响起,皇子们的马蹄就要奔腾,一场激烈的斯杀、体力的较量就要展开。

谁都知道,太子之位尚未确定人选,尧皇年势已高,这一季的狩猎,很可能就是争夺继承人的选拔赛。

只见几位皇子跨着骏马,以敌对目光斜睨他们的兄弟,手足之情此刻荡然无存,鞭子挥动的时候,他们将拚个你死我活。

季初樱庆幸身边的萧扬不用参加这场争斗,她也不用像其他王妃那样,握紧拳头、冷汗涔涔。

“皇上,吉时已到,可以开始了吗?”礼仪太监低声提醒。

尧皇默不作声,良久,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他缓而威严的声音回荡于山谷“把朕的那头白鹿牵出来。”

“白鹿?!”

似乎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词,听到它时,四下朝臣、妃嫔顾不得尧皇在上,竟然私语纷纷。而马上的皇子,刹那间表情波涛汹涌。

白鹿,这不是一种很普通的动物吗?为何让在场的人如此惊慌?季初樱与萧扬不解地对望一眼。

“这头白鹿,朕驯养多年,奔跑之速,飞快如电。”尧皇继续道“今日,谁若能猎得此物,朕重重有赏!”

一语刚落,谈论声更大,马上皇子们不由得昂首挺胸,彷佛看着一件稀世奇珍,眼里有着志在必得的神情。

季初樱调头请教坐在身后的单于淳“军师,这白鹿到底是什么玩意?怎么如此重要?”

“大小姐真聪明,如你所猜,这白鹿不简单。”单于淳并不公布谜底,只诡异地笑。

“故弄玄虚!”季初樱不满地扮个鬼脸,却听见尧皇宣布了更令人惊愕的旨令。

“弦儿,”他看向萧扬“你也去吧!”

“我?”萧扬在众人的瞪视中,不确信地问“皇上让臣侄也参加狩猎?”

“当然!”尧皇温和地笑“不然这几个月,朕为何要亲自督促你的骑射之术?放心,若你能猎得白鹿,朕同样会把那份‘重赏’赏给你。”

“父皇!”归海隐的反对之声冲口而出“这于理不合!”

“理?”尧皇蹙眉“什么理?”

“他只是儿臣们的堂兄,并非父皇您的儿子。”

“那又有什么关系?”尧皇不以为然“朕愿意让他参加,你们有什意见,如果你们几个真有本事,又何需担心他人的加入?与其在这儿吵吵闹闹,不如握紧手里的弓!”

四周一片寂静,见尧皇微怒的神情,再无人敢多言。萧扬也不得不俯首称是,无奈上阵。

这会儿,季初樱再也不能享受旁观者的逍遥了,她也变得跟其他皇妃一样,翘首引领,目光惶恐,生怕林中乱箭无限,伤了她心里的人。

心里的人?呵,此刻她不得不承认,这个总是默默站在她身后的男子,已经落入了她的心里,像种子,生根、发芽,开出令人不可小觑的艳丽花朵。

“军师,这白鹿到底意味着什么?到了现在,你还不肯告诉我吗?阿扬他会有危险吗?”她焦急地向单于淳救助。

“到时候大小姐自然会明白。”单宇淳虽着急,依然笑得悠然“天机不可泄漏。”

季初樱一边气急地跺脚,一边听闻太监不停地回报战况。

“几位皇子进了丛林,白鹿往西方奔跑,皇子们策马追赶,文颂王爷率先拔箭,一道金光飞过树梢,可惜白鹿机敏,箭没射中。”

“白鹿忽然静了下来,在单地上悠悠闲走,嚼食野菌。几位皇子怕惊动了它,也纷纷下马,背箭握弓,朝它无声逼近,不料文齐王不慎踩中地面一小堆乾燥树枝,发出一声清脆响音,白鹿立刻恢复闪电速度,继续奔逃。”

“大事不好,文颂王再度失手,飞箭竟误伤与白鹿擦身而过的文贤王,文贤王英武,臂膀血渍染红一片,匆匆经由御医包扎之后,依然坚持逐鹿,看来那伤处虽然骇人,却无大碍”

战报连连,席间诸人无不竖起耳朵听着,大夥表情千变万化,呼吸也如海潮般时时起伏。

他受伤了?!

季初樱一听到萧扬受伤,不由得站起身子,久久难以安坐。

他在林中身处险境,而她竟在这云儿淡、风儿轻的美景中,嗑着瓜子、饮着甘露,听着惊险故事,彷佛看戏之人,于心何忍?

一股冲动攫住了她,季初樱趁四周关注战况,把视线都投向传报的太监时,悄悄退出延席,连单于淳都没有注意到她这举动。

幸好天性中有顽皮的因子,在扬州时,她就跟一般只懂刺绣弹琴的柔弱女子不同,练就的一身骑术,这会儿大可派上用场。

还有几匹备用的马,拴在临时搭建的棚里,季初樱飞快挑了一匹,解开缰绳,待到那打盹的看马人发现动静,她的身影已没入林中。

想找到她要找的人并不难,小径上本布满落叶,但由于先前飞扬的马蹄,把那些树叶扫个乾净。还有侍卫沿途撒着白石粉,留下一道明显的信号,顺着它匆匆往前奔,不久她就看见了。

黄叶上,白骏旁,一个男子正倚着树歇息,他的臂上缠着令她心疼的白纱,这不是萧扬是谁?

季初樱缓缓靠近,马儿一声嘶鸣,引得他惊愕抬眸,与她双目交接。

“樱樱”震惊之下,他喊出了她的名。

其实,这些日子在宫里,为免遭怀疑,他常常这样唤她,但四下无人时,这还是头一回。

“白鹿呢?其他皇子呢?怎么只剩你一个?”季初樱蹲下身子,察看他的伤势“这儿很疼吗?”

“不算太疼,只划破了点皮,已经止血了。”他温柔地回答,彷佛在劝她不要担心“其他人都追白鹿去了,我本来想跟上他们,可是忽然觉得体力支撑不了,呵呵,我好没用对不对?本来还想着要给公子争一口气。”

“公子!鲍子!你总想着他做什么?”季初樱气恼“说不定他这会儿正在哪个妓女的床上快活,你却替他在这儿卖命!”

她的打抱不平像是震住了他,僵硬的身子久久不能动弹,眼中翻滚着复杂的情绪“樱樱,快回去,林中乱箭无眼,会伤了你。”

“要回去咱们一块回去!”她双手一插腰,与他对峙。

“傻瓜,尧皇已经破了规矩让我参加这次狩猎,如果我只负了这点小伤就打退堂鼓,他会高兴吗?再说,咱们现在也不知他打的是什么主意,我得坚持下去。”

“那我也留下。”她任性道“骑马射箭,我也会一点儿,说不定打到白鹿的人是我,呀,白鹿!”

话语间,忽然林中一道白影闪现,那狂奔的白鹿竟出现在他们附近。

“嘘──”萧扬立刻站起,示意她不要出声,悄悄抽出箭,无声地拉开弓。

他将弓对向白鹿的同时,季初樱的视线无意中瞥过丛林,竟发现那儿有一支利箭正对着萧扬!

虽然隔着相当的距离,但她看得很清楚,那弓箭后的脸,属于归海隐。

这个先前伤了萧扬一次的男人,熟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故事,明白自己捉不到白鹿,便阴魂不散地跟在有可能获胜的人身后,企图拾个便宜。

白鹿奔跑的速度太快,归海隐的箭术笨拙,只能侥幸地射着速度较慢的人。不过这次他仍然失算。

“当心!”

几乎在萧扬射出弓的那一刹那,季初樱看见那只利箭朝他们的方向飞来,于是身子一挡,耳边“呼”的一声,利箭疾速擦过她明洁光滑的脸,顿时一道血印闪现。

呵,好低劣的射技,这么近、这么没有防备,却没有伤到他们的性命。只不过,鲜红的血从她面颊上滴滴坠落,女孩子最担心的事发生了──她似乎破了相。

白鹿应箭倒地,她应声倒地。伤口有点麻,她并不觉得疼,但染红的衣襟倒是挺狰狞恐怖。

“樱樱”萧扬发现了这一切,顾不得收获自个的战利品,赶紧抱起她跃身上马,朝林外奔去。

“哇呜我变成丑八怪了!”

御医一被打发出去,季初樱就冲到镜子前,看着半边涂满绿色膏药的脸,大呼小叫。

他们的临时住所是一顶小小的帐篷,里面用羊毛毡铺成一张狭窄的床。

“太医说伤口不是很深,等掉了疤,红印会慢慢褪的。”萧扬看她急得跳脚的模样,不由得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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