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已经变成了委托者影子,摆脱不了的东西。
该怎么解决呢?
最稳妥的方式是让这个人从这个世界消失,让一个消失最稳妥的方式就让他死,灵魂进入了轮回世界。
都不在一个世界了,还怎么纠缠,从此就摆脱了。
但是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如果她动手了,总归是有痕迹的,用精神力直接将他变成一个傻子?
亦或者使用精神力直接将这丫出车祸,断了双腿还是瞎眼了。
当自己的生活都一团乱糟糟的时候,甚至都不能自理的时候,肯定就没有闲心去关心别人的生活。
偶像再好又怎样,当自己的生存得不到保证的时候,就没有心情了。
这个男人就是一个宅男,平时宅在家里不出门,混二次元的,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是生活的全部。
这个男人家里贴满了羽馨的照片,警察走进他的房间,四面墙壁上全都是一根人的照片和海报。
还有各种广告的海报。
家里的东西尽量都用委托者代言的东西。
这份偏执还真有点吓人呢。
郭向因为故意伤人,还致人伤残了,但是法庭上,他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既然这份信仰是错的,那么他就要亲自打破这份信仰。
我去,这样的粉丝就问你怕不怕?
宁舒觉得挺害怕的,一个人无孔不入地入侵你的生活,你将没有一点私人空间而言,知道你的喜好,甚至比你自己都清楚生理期。
关键是对方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信仰?
信仰个屁呀,脑洞这么大补一补,人家明星就是一份工作,不是当什么圣母玛利亚让人惊嘆崇拜。
说起来混娱乐圈也是这么危险呢,明星想要红,但是红起来的诸多问题也是头疼。
普通的粉丝还好,这种私生饭非常让人害怕。
放在任何人身上,就算是普通人身上,被这样一个人跟踪监控都感觉害怕。
有刁民要害朕呀。
可是如果这么直接解决了,来这个世界半天不到时间就完了,估计委托者都傻眼了,给的灵魂之力也不多吧。
相当于雇凶杀人吧。
还是尽量用其他的办法,在不杀人的青提尽量解决问题。
才来到这个世界,想熟悉一下,先不管这个人,现在郭向只是未遂偷拍,还没有发展到后面翻墙入室的地步。
当然宁舒也不会让他发展到这一步。
搬家也是需要钱的好吗?
搬来搬去的也麻烦。
慢悠悠道了通告的地点,接下来就是拍广告了。
拍广告说难也简单,需要突出商品,宁舒还没有拍过广告呢,跃跃欲试。
看来拍我的盛世美艷。
宁舒开始看剧本,需要记住广告词,广告词要朗朗上口非常好记且有节奏感,这样才能给人印像深刻。
不怕俗,就怕不震耳欲聋。
不振聋发聩怎么让人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