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这特么是情史大起底?(1更)(1/2)

埃里克反对提问有效。

迈尔斯有点可惜。

不过目的也达到了,威尔逊夫人作为被告丽萨的证人,她会怎么说,迈尔斯心知肚明。

庭审不是辩论赛,谁的论点激情四射,谁滔滔不绝,就能压倒对手。

说最正确的话,提最有效的问题,破坏原告的证据链,是证实被告无罪最好的办法。在这点上,给被告当律师,迈尔斯做的特别好。

威尔逊夫人会怎么说呢?

会说是基辛格要求她,指定由夏晓兰负责剧院翻新方案?

不不不,夏晓兰觉得她不会这样回答——

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威尔逊夫人是客户,基辛格是gp的合伙人。是gp想要留住这个客户,gp只会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不是反过来去勉强客户。

这个逻辑,不要说取信法官,连陪审团都骗不过。

何况,威尔逊夫人那天在事务所签协议事,可不仅是威尔逊夫人自己在,还有唐元越呢!

威尔逊夫人坚持要让夏晓兰负责剧院翻新,夏晓兰分身乏术,只能推掉了唐元越的委託,威尔逊夫人不会天真到以为她请不到唐元越来作证吧?

也许是唐家的混乱,风声传到了鹏城,威尔逊夫人选择赌一把……

「不,不是这样的。」

威尔逊夫人没有将事情推到基辛格身上。

她如夏晓兰猜测的那样,跳过了这个随时会被拆穿的伪证,然后她提供了另一个说法,这个说法,再次让法庭陷入了哗然。

「基辛格没有要求我必须选择原告当项目负责人,是我自己选择了原告,我要求原告来负责这个项目,这是我找上gp事务所进行委託的第一前提。」

呃?

威尔逊夫人忽然良心发现,决定做个人了?

夏晓兰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她注意到被告席上,丽萨的上本身微微前倾,这种肢体语言代表了「着急」,丽萨不是害怕,她在期待威尔逊夫人接下来的话!

迈尔斯声音高昂:

「您能告诉我们原因吗,您坚持要求由原告,一个没有大学毕业的华国实习生担当项目负责人,是因为您信任她的能力,被她的才华打动吗?」

威尔逊夫人摇头,「不,并不是这样,我并不知道原告的专业水平如何,我坚持要让她负责项目,是因为私人原因。因为某些不便当庭讲述的私人原因,我需要讨好原告,她在gp事务所实习,我就带给她业务,这是一种讨好的手段——」

哇哦。

客户要讨好实习生啊!

客户选择实习生,并不是被她的才华打动,是要「讨好」她,这一件委託,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人情!

丽萨在电视访谈节目上没有说错,女性的确在遭受不公平的职场待遇。

没有背景的话,被gp事务所欺负也很正常。

毕竟丽萨面对的,是一个想要被客户讨好的实习生……这话给人太多的想象空间了,如果夏晓兰需要被客户讨好,gp的合伙人偏向她,要让丽萨把设计做完,要让夏晓兰拿丽萨的作品去享受荣誉,也不奇怪呀。

迈尔斯持续跟进:「我确认一下,您在选择原告前,不清楚她的专业水平,您不在乎她是否能做出设计,或者设计由谁完成,您只要给出这个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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