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她被肃美人捡回了界市。
肃美人饮食作息没有规律,胃伤的有些狠了,有他的地儿,都不会有酒出没。
所以算起来,她喝酒的次数并不多。
为数不多不多的几次,还是在毕业散伙饭和回老家的时候,多半也是浅尝即止。
她端起碗,尝了一口,糯甜中带着微酸,香味悠长,口味倒是十分的好。
谭宪不劝酒,自己喝酒倒是很痛快,第一口就是小半碗。
也许是酒香勾的,谭宪脸上也多了些人情味:“我看过檔案,你是清大毕业的?”
余初点头。
“十四岁上的清大,算得上少年天才。”谭宪有些好奇,“你怎么想着来驻地的?”
“我实习的时候才十六岁,脸长得又嫩,正经单位怕被人说用‘童工’,也怕我智商够情商不足,融入不进团队反而成副作用,hr犹豫归犹豫,到头来还是把我刷了。”
其实那时候,按部就班,她应该读研考博,考虑考虑出国。
等到博士毕业了,自己也不过才二十出头,再去应聘的话,年纪反而成为了优势。
只不过那时候余老爹再娶,她又处于叛逆期,两年没有伸手要钱,完全靠着奖学金和兼职撑着,人疲惫到了极点后,再去展望研究生博士的几年暗无天日的日子,就开始生理性的排斥。
所以那时候满脑子都是:
念书工作了以后还可以念。
先活着吧。
“那时候,我穷的只剩下半箱速食麵,屡战屡败后,就顾不上挑选了。看见学校告示栏角落里,粘贴的一张‘古代金融文化研究中心’的招聘启示,上面工作内容写的隐晦,但是福利写的很清晰,工资高,有五险一金,尤其是出差补贴更是丰厚,就顺手一起投了简历。”
余初回忆到这,喝了一大口酒,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原本想着,古代研究嘛最多也就跨个省,没想到都跨两个文明了。”
谭宪难得被逗乐了:“当时他们在部队招人的时候,用的是理由是外出驻训,标注津贴翻十倍到二十倍,你知道基层都清苦,当时为了这个驻训,大家嘴里不说,暗地里都较着劲。”
两人难得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余初举碗:“敬组织套路深。”
谭宪这回是笑的连碗都拿不稳了。
一时间,觥筹交错,酒兴正酣。
等谭宪听到外面的敲门声时,才惊觉起来,外面的夜色深透了。
他抓起怀錶看了一眼,已经夜里十点多,也不知道什么人,会在这时候敲门?
余初抬起头,脸上看上去十分正常,她歪了歪头看门外:“有人敲门。”
“我去看看。”谭宪想了想,怕司城防贼心不死,嘱咐道,“如果有情况,你就找个地方先躲起来。”
他记得余初说过,这宅子里有地下室。
余初点头。
谭宪在脑海里想了十几种可能性,走到大门前时,还谨慎的透过门缝往外看了一眼——
外面夜色正黑,来人自己提着一盏灯笼,披着玄色披风,半张脸都隐藏在披风帽子下。
即使靠着半张脸,他也认出了来人。
夜风中,谭宪听到了自己微不可闻的叹息声。
收拾完脸上的情绪,谭宪打开大门,将来人迎了进来,既没客套的问好,也没有询问对方的来意,开口第一句话便是:“她在前堂。”
叶长谦摘下帽子,露出整张脸来,冲着谭宪颔首:“多谢。”
他的步伐沉稳而坚定,从大门到前堂,不到百步就到了。
站在门外朝里看去,只能看见摆着吃食的桌子,和空荡荡的椅凳,一个人影都没有。
余初呢?
他回过头看了一眼院子,正打算询问谭宪,可院子里也同样空无一人,看来是有意避开了。
就在此时,前堂传来一阵不小的的桌子摇晃声,连带着桌上的盘碗酒具,也哐当作响了起来。
又突然归于平静。
叶长谦想了想,踏进了前堂,走到餐桌前,弯下腰,将桌布掀了起来。
余初一身酒气,抱着个碗坐在桌底,手里正剥着颗花生。
他眉眼都沁满了笑意,干脆也坐在了地上,见余初剥好一颗花生后塞进嘴里,又捡了碗里的另一颗开始剥起来。
“余初,你在干什么?”
“谭大爷叫我找个地方躲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