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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正因为难,白宜修觉得非常有挑战性,做成功了,那就是历在千秋的事情。

整整两天白宜修都在书房里面写计划书,改了一次又一次,不断的降低标准和要求,终于完成最后的修改。

条件不允许,所以不能够立下假大空的目标,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

他很年轻,有足够的时间去做这件事情。

一辈子只做一件事情,如果能够做成功,那也是非常有成就感的。

更何况这一路上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还有孙盈盈陪着他。

就在白宜修松口气的时候,小厮拎着食盒进来,“王爷,这是孙姑娘亲自派人送来的烤鸭,请您尝尝鲜呢!”

白宜修听到这话,这才想起来,孙大朗的烤鸭店今天开业。

虽然现在去已经来不及了,但白宜修还是让家人送去一份贺礼。未来大舅子的生意,他要经常光顾。

吃着这些烤鸭,虽然味道跟前世有不一样,但是仍旧非常好吃。

白宜修心情愉悦,胃口大开,一个人居然吃半只鸭子,还用鸭架烧了粉丝汤,配上薄薄脆脆的饼子,吃的心满意足。

一开始镇国公齐老爷子对墨镜并不那么喜欢,只是这是小孙女送的,所以还在戴在身边。

下朝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光刺眼,大家都眯着眼睛,甚至有的人用手遮着额头上的位置,以此来减轻太阳光对眼睛的刺激。

能够在朝堂上混到现在的,即使是勋贵,但从小也是饱读诗书,用眼过度的人多得是,而且平均年龄很大,因此近视眼,远视眼的人多得是。

本来镇国公齐老爷子都快忘记了,也跟着其他人那样眯着眼睛走了出来,但想到袖筒里有墨镜,小孙女说可以遮挡太阳光,于是拿出来戴着试试。

这一戴,不仅仅感觉到清凉,而且太阳不刺眼了。

镇国公老爷子还故意仰头看向太阳,现在居然可以直视太阳了。若是以后有这样的眼镜,的确很便利。

只有镇国公齐老爷子戴着眼睛,而且还是黑色的,顿时引起所有人的侧目,尤其是很多人看到镇国公老爷子的动作,居然不怕太阳的照射,顿时大吃一惊,“哎呀,镇国公,你直视太阳,就不觉得刺眼吗?”

“呵呵,没事,我戴着小孙女送我的墨镜呢!”镇国公老爷子在众人的注视下,再一次“嚣张”地看向天空中的太阳,“这东西不错,不刺眼,还挺凉快的。哎呀,之前我小孙女给我,我还不乐意用。早知道这么好用,我早就戴着了。”

镇国公齐老爷子一言不合,就开始炫耀孙女。

若是其他人,他们早就开喷了。

可这镇国公的小孙女是未来的安王妃,他们就算打趣,也不能拿未来的安王妃打趣啊!除了夸奖,称赞,不能说其他的话。

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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