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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朗重重磕了个头,“祖父蒙受不白之冤,孙儿一定为祖父洗清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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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是一本本装订整齐的书籍,书面泛黄,散发着淡淡的墨香,页面的字迹大小适中,排列规整,字迹银钩铁画,每一页的每一笔都精美得像艺术品。

书房内,孟欢缩在平日坐蔺泊舟的椅子里,正在翻看他抄写的书信。

他腿伤没好,穿着睡觉时的亵衣没换,蜷着手脚在椅子里,耳颈的肌肤白皙,探出了白净的手指,一页一页翻蔺泊舟写过的书信。

旁边,游锦问:“主子认得几个字了?”

孟欢扒着手指认真掐算:“上午又多认了三十个。”

游锦满脸笑容:“王爷回来肯定夸主子。”

孟欢:“嘿嘿。”

他闲在府中无聊,蔺泊舟怕他生了病习字压力大,让山枢不要来了,孟欢自己待着无聊,就把蔺泊舟写过的书和字翻出来,照在纸页上辨认。

少年蹲的跟隻猫似的,乌发下探出的耳尖白净,好像一掐就会变红,下颌苍白微尖,但唇珠恢復了熟悉的微粉色,轻轻的抿着。

蔺泊舟进来时,正好看见这一幕。

他的朝服还未换下,走到孟欢身后,垂眼看他写下的字。游锦看见他进来,便识趣地退了出去。

孟欢认真写字,先还没意识到他的存在,直到感觉到身畔的阴影,抬起眸子:“夫君。”

蔺泊舟抱着他起身,先看了看他脚踝的伤口,这才坐下了,从背后将孟欢抱在怀里;“写字?”

他扫了一眼桌面,立刻明白孟欢正在翻看他誊抄的那本书。

孟欢嗯了声:“夫君字好看。”

“来,教欢欢怎么写。”蔺泊舟低笑了一声,轻轻握住孟欢的手,用掌心抓紧了,拿起毛笔,缓缓地在稿纸上写下一个一个的字。

孟欢低头,觉得识字好像更有趣,也就专心致志地记着。

把今天学的字都温习了一遍,孟欢看着明显整齐好看了许多的字,摇头说:“不学了,累了。”

耳后的热意并未退去,而是靠近耳朵,蔺泊舟改为牵他的手:“欢欢手好小。”

“……”孟欢耳颈有点儿发凉,怔怔地看他,蔺泊舟俯身探出舌尖舔了舔他的指尖,眼神晦暗,已经没有任何铺垫和掩饰了,将孟欢的手放上了绯红的袍袖。

他刚回府,上朝时的绯红花衣还没有换下来。他穿朝服时格外的正经禁欲,像是行走在宫殿和廊庙间的正经肃穆,但袍袖色泽殷红,瞧着又极俊美邪异。

孟欢最喜欢他这身衣裳,可蔺泊舟除了上朝时不会穿。孟欢怔了一下,眉头顿时皱起,手已经被他放了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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