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欢下颌搭着木桶,皱着眉,神色蔫蔫的。
他任由水波在皮肤周围晃动,静静感受着身体的变化。在没有穿书之前,孟欢是个十八岁刚上大学不到一年的男生,没谈过恋爱,很宅,喜欢画画磕cp,黄腔虽然信口开来,但他其实没有和人恋爱的经历。
可现在,他依然没有恋爱的体验,下半身的疼痛感却明明白白地表示——他有了丈夫,有了占有他这具身体的人。
可他们没有感情。
甚至,对方也不是真的喜欢自己。
一想到这儿,孟欢心情就很沮丧,低头拂了拂水。
活两辈子,就是不配有甜甜的爱情是吗?
孟欢想着想着很难受,又哭了一会儿,舀水轻轻衝洗自己的身子。
少年白净的皮肤被掐出了好多红痕,成了淤血,附着着现在还未消去,满目斑驳,无一不是被对方玩弄过的痕迹。
孟欢:呜呜呜呜qwq
眼泪吧嗒吧嗒往水池子里掉。
孟欢感觉自己像个被权贵玩弄感情的弃妇,权贵吃干抹尽就一脚把他踹开,冷笑几声后摔门而去,而他则趴在满地狼藉的地面,披头散发,默默地舔着伤口。
太可怜了。
孟欢都同情自己。
洗着洗着,孟欢的手指拂过皮肤,人的体温和触感涌来,恍惚之间,他觉得像是另一双陌生的手在抚摸自己。
孟欢脑子里浮现出昨晚梦里那团驱之不散的浓雾,潮湿,闷热,厚重,将他紧紧地包裹着,尽头逐渐清晰地露出了蔺泊舟的眉眼。
“原来,欢欢喜欢这样的……?”
男人的声音低迷嘶哑,靠在他耳畔,气息吹入了耳朵,烫得他体内好像轻轻打了个哆嗦。
孟欢猛地甩了下脑袋,潮湿的水珠甩开,冰冷发丝拂过脸侧,气氛僵冷,让他一时沉默地趴在了桶里。
这是绮想?还是真实?
……从某一个角度来说,蔺泊舟长得确实好看,书里男女通吃的长相,据说野一分则太野,柔一分则太柔,俊雅正好,俊美似妖。
唉。
这个渣男权贵长得还这么好看。
be美学。
仔细一想更虐了。
孟欢趴在桶沿,神色沮丧,等到水温逐渐变凉,便爬了起身,拿干燥的布帛开始擦拭身上的水。
擦拭时,孟欢又忍不住把自己打量再三。
昨晚的事情他真一点儿都记不起来,好歹自己也算摆脱了处男身份,而且看后遗症,蔺泊舟搞得还挺愉快,可他什么感觉都没有。
好处都让蔺泊舟一个人占了。
想想又很气。
带着各种乱七八糟的心情,孟欢穿上了衣服,出来时,院子里灯火通明,下人们正兴致衝衝地收拾东西,准备搬去摄政王妃住的正宫。
原来,真的可以靠着讨好一个男人,得到荣华富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