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云也一起上了车。
然后她明白了:住在花园小区的“客人”不是别人,就是王乐云。
若说以前只是打过招呼的关系,那么现在,因为方知雨,吉霄对王乐云的看法变化了:
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在心中幽暗地排斥某个跟她完全无关的人。嫉妒?这种戏码她在那些痴男怨女的电视剧里看过。以前看的时候完全不理解,现在好像理解了。
想想吧,那个有钢琴的房间,温暖的家,纵然是别人的,却也曾在最失意的夜晚成为她唯一的去处。在那里,有人教她弹钢琴,有人请她吃饭。还付钱请她去补课,对方学习若进步,就被奖励一起看电影。……
但是现在,那里不能再去。她的位置上坐着王乐云。
可她有什么资格怨艾?王乐云多无辜。别人是方知雨的表姐,她呢?半路交到的朋友?又或许朋友都不算。给人补课,害人失利。对方知雨而言,她还有结交的价值吗?
越想越郁卒,以至于初三那么忙,还能在周末挤时间,抱着期待荡去河岸。坐在曾和人谈笑的地方,梦想某一天对方会出现。
但方知雨,她一次都没来过。
如此秋去冬来。季节在转换,她跟人同间学校,却至今未说上话。
吉小红为了养家昼出夜归。每日打照面都是难事,更不想在对方难得的休息时间去叨扰。所以跟方知雨这回事,她没有提。
至于网络帐号……从来没有过。要是有的话,是不是就能和方知雨背过大家聊上天?
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在做的事,她却被排除在外。因为困窘,因为家事,也因为糟糕的人际关系。
那么拿着方知雨送她的cd机去学校听呢?方知雨看到会明白吗?她想跟她说话。
想来想去,决定就这么做。然而东西拿去不到两天,课间操回教室,就见纪律委员在她座位翻找。连忙奔过去,男生却说,有同学举报了,说她的cd机是偷的。需要交给老师。
被这说法彻底激怒,吉霄跟人争辩。后来说不过动了手。对方挨打,她也挂彩。围观的同学不站她这边,人群中有人趁乱扯住她的头髮、抓破她的脸,还推她到桌椅上,膝盖都磕破。
被老师领去办公室受训,衣衫不整、披头散发。经过走廊时,大家都来看热闹,直至铃声响起。
打架真丢脸,让人变丑,失风度。从小她就这么认为,每次动手都会自我厌恶,想自己果然还是流着吉成龙的血——
虽然吉小红说,她和爸爸不一样。
沮丧地听教导。然而这一次,老师除了批评她,居然也批评纪律委员。老师说,再怀疑别人偷盗,也不该不经人同意就拿人物品。“吉霄偷没偷东西我不知道,但你的行为在我看来,才叫偷盗。”——把那眼镜男说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但接下来,老师就让眼镜男离开,留她一个人。“其实你成绩不错的,为什么和同学关系总是搞不好?”老师问她,“就说今天的事,你先动手就是不对。跟他好好说呀。还有这个cd机,在家里听不好吗,为什么带来学校?都初三了,还分心。”
吉霄垂头听着,但她想,她再有错,班上用p3听音乐的人也不少。为什么到她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