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魂荡扬吻到床边。躺下前对方却暂停,伸手去摸床头灯。但又没立刻揿下,在看她脸色。
“不用。”最终,她带着醉意跟吉霄确认。
这句一出,占据她视野的女人神色明显地变动。“好。”她说。连声线都颤抖。
在那一刻,方知雨想起吉霄书柜上的书册。有一本是心理书,翻开来扉页写着何医生的名字。但里面的笔记除了医生的,还有吉霄的——
女人的字她认得。
以前方知雨曾带着好奇翻阅过这本书。其中一页,医生写:
“真正的亲密会让患者冒险,暴露依赖的渴望以及愤怒的感受。他们对潜在亲密关系的反应,就像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对满桌美味佳肴,却告诉自己这些食物吃起来一定味同嚼蜡,因此拒绝享用。”
而旁边,赫然是吉霄的字迹。三个字:
“方知雨。”
在看到自己名字那一刻,方知雨满心讶然。想知道吉霄是何时、为什么,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在看到这段笔记时,想起她。
总是随心所欲、及时行乐的人,真的像她看上去那般超然吗?真实的她会不会其实也被困在某片云雾中,在等着谁踏入,却始终求而不得。
一想到这样的吉霄是漫长岁月所造就的结果,她心中就更加疼惜悔恨。执念是深色,黑色或者灰,融入水中,这份爱便不可能再纯粹。
她想以血肉抚慰这个人的饥肠——
只要吉霄开心。
那么开始吧,被暗影吞噬也没关系。即使怀抱罪孽与恐惧,她也要克服,也要献祭。
她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是多么畏葸不安定,只知道下一刻情人用手托起她脸颊:
“方知雨,不要别的,看着我。”
目光灼然地说完这句,吉霄拉过她的手一点一点轻吻。到她终于无法不去看、重新以吉霄为世界中心时,橘色灯光下,女人就那么在她的注视中脱去自己的肩带。
春光一览无余。是鲜活的,在呼吸的曼妙胴体。肤如凝脂,发如丝缎,稠迭绵延,令她光是看都血脉偾张。
吉霄却还要她感知,拉着她的手从脸开始,滑至唇,再往下。仿佛要她一一确认,这就是在黑暗中同她恋慕过、痴缠过的那具肉身。这么做的时候,女人没有向来的自如,反而是露怯的,甚至带着惶恐。然后方知雨就知道,今晚她在灯光下触碰的不仅是这幅肉眼可见的丰盈的皮囊,还有终于朝她敞开的一颗残破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