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想起昨天晚上,夜雨中,吉霄跟她说“明天见”。
为什么是明天?说得就像今天也能见到她一样。可是一上午都过去,哪有吉霄的影子。
她还叫她“方知雨”。就像是要让她明白,她连她的本名都记得。
可是吉霄应该确实失忆了,就是不知道究竟到哪种程度。
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人因为失忆,而彻底忘记另一个人吗?
方知雨思来想去,觉得这事情应该谘询专业人士。因为这很重要:
对她而言,失忆的吉霄才安全。
刚想试着联系一位旧相识,就听莫愁叫她——
“蓝猫,你去把董事办的茶台收拾一下。”
烟雨最大一间办公室是创始人陆羽在用,一方落地窗对着街景,摆了张茶台在此用于会客;另一方是书架和办公桌。
“老陆不在吗?”
正在收茶盏,一个穿休闲装的的中年男人走进来。他看上去常运动,身材健硕,手上戴着挂串。
方知雨恭敬地喊一声"谭先生”,然后答陆羽带客人去吃午餐了。“需要通知他你等着吗?”
“不用,没事。我来找铃兰的,想着先跟他打声招呼。”
方知雨听完继续收拾,男人却在这时到她近旁,把她堵在里侧,帮她收茶盏。
距离和举止都令方知雨感觉不便:“谭先生,我来就好。”
谭野没有停手,继续帮忙:“你最近好像总没空?昨天聚餐你不去,我也懒得露面。给你发信息说礼拜六一起吃个中饭,你又不回。”
“……我在做事,没注意看。”
“可我是看准午休才发的。”
方知雨刚想再找其他理由搪塞,就有人在这时敲门。
转头一看,站在门口轻叩示意的不正是吉霄。
“呀,看看这是谁?”对着门口突然出现的女人,谭野马上笑开,终于肯挪开步子给方知雨让出路。
吉霄笑着回復:“谭先生,好久不见。”
方知雨心中烦闷:她盼了半日的吉霄偏偏在这不合适的场面出现。害得她连招呼都不便同她打,只能低着头端起托盘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