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气笃定。
好笑的是,他还真就不知道。
毕竟十年过去,他连这具身体还算不算自己的都不知道。
这副身子,瘦得没个正形,有时候躺床上肋骨都硌着疼,又是低血糖又是发烧感冒的,好像病弱得不行。
怎么就把自己造成这副样子了。
黎昌的思绪漫无边际地飞,飞来飞去又飞回到当下,飞回到这座房子里。
这是任克明的房子,在这座房子里,吴妈是任克明的吴妈,小安是任克明的小安,自己……也是任克明的。
人通常是趋利避害的,对自己好的会想尽办法留下,带来伤害与损失的则会无条件摒弃。
自己能给任克明带来什么?
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留在身边?
自己明明什么也不会。不会做饭,不会开车,不会演戏,甚至就连在床上,也还没任克明会服务人。
本质上是一个被包养的金丝雀,本该起个观赏作用的吧。
可是先别提自己有没有漂亮到能被观赏的地步了,如今自己这只无甚用处的金丝雀不仅没给主人带来好处,反倒是成了一个累赘。
正如任秀琴想说却没说完的,自己是任克明的拖累。
……要不然离开吧,像任秀琴说的那样。
像自己前两天夜里的梦那样。
没有自己的任克明,一定会特别特别顺利地拿下任家。
但他应该不会和女孩结婚,他不是那种人。
他喜欢男的,他应该会如以前所说,再找一个漂亮的男的,像圈养自己一样把别人圈养在身边。
他应该也不会再蠢到还和那些男的也跑去国外结婚了。
说起结婚。
如果自己现在离开任克明,两个月后,合约就自动生效了。
届时自动离婚。
还挺好的,甚至都不需要自己再回来处理什么。
可是……
可是任克明说只要他不想和自己离婚,那个合约就什么也算不上。
而且任克明还说,自己永远别想离开他。
……可是任家的人都想自己离开他。
可是连二十八岁的自己,都想离开他。
可是……
可是现在的自己不是二十八岁的自己。
现在的自己……不想走啊。
“黎少爷。”吴妈的声音响起,伴随着噼里啪啦的气泡水声。
黎昌仰起的脸收回,目光呆呆地落在她递来的水杯上。
透明的气泡成群地沿着杯壁往上窜,黎昌接过,紧紧看着,只觉得眼睛发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