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书越搬到甜水巷的时候,热心的邻居就好心提醒他,不要去巷尾那屋。
“那屋住了个疯子!听说他是那个——哎呀,就是那个嘛!听说会传染的——”邻居大娘挤眉弄眼的,说着长辈才懂的暗语。
于是程书越的娘叮嘱他:不许去巷尾玩。
程书越没见过疯子,但他听娘的话。
他身体瘦弱,上不了学堂,性格又腼腆,和甜水巷那帮风风火火的半大小子玩不到一块去,只好一个人踢毽子。
他兴致很高,鸡毛毽子在他腿间翻飞,迟迟不肯落地,竟像真长了翅膀一样。
“叮铃铃——”自行车响铃的声音出现在巷口。
自行车可是个稀罕物。
他挤到墙角,生怕把别人的自行车碰坏。
自行车在巷尾停下了。骑自行车的人捏着一张纸,拍了拍门,大声喊道:“裴天柏——裴天柏在吗——有你的信——”
破旧的木门“吱呀”开了条缝,露出一张白净的脸。一只修长的手从门缝里接过了那封薄薄的信。
“多谢。”
原来他就是那个疯子。
疯子会有那么好看的手吗?
裴天柏。疯子。
疯子。裴天柏。
程书越心里翻来覆去念叨着这两个词。
吃晚饭的时候他问娘:“隔壁那个疯子叫什么名字呀?”
程书越的娘:“不知道。”
不知道,也没人关心。
于是程书越像知晓了什么天大的秘密,美得不行。
程书越的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他埋头扒饭,心里美得冒泡。
一嘟噜,一嘟噜。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便常常挨着巷尾踢毽子。
只是怀揣着心事,他踢毽子也看起来魂不守舍的。
终于有一天,这只快被他踢秃噜毛的毽子,争气地飞到了那扇门后的院子里。
他便学着那个骑自行车的人的动作,去拍门:“裴天柏——裴天柏在吗——我的毽子落在你家院子里啦!”
他拍得震耳欲聋,拍得理直气壮,拍得陈年积灰簌簌落了满头满脸,好像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顺当借口。
不知过了多久,门开了。
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年轻人站在门后,身形清瘦,容貌俊秀,身上干干净净的,不像传闻里的疯子那样蓬头垢面,歇斯底里。
程书越大着胆子向前一步。
他皮肤很白,甚至能看到皮肤下流动的青蓝血管,衬得瞳孔颜色很淡,眉毛却很浓,显得有些突兀,明明是个男人,唇色却让程书越想起了搬家前家门口那株山樱花。这样娇艳的唇和黑浓的眉毛、寡淡的五官搓揉在一起,揉出了一种莫名的美艳来。
男人开口,也许是太久没和人说话,声音有些嘶哑:“什么?”
程书越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在问他拍门说了什么。
“毽子,我的毽子落在你的院子里了。”他说得小心翼翼,仿佛那真的是一个无心的意外。
“我能进去找吗?”
“进来吧,你自己找。”男人开了门。
程书越想起了一个不合时宜的成语:登堂入室。
院子里很干净,也很空旷,没有他想象的杂草丛生,青石板平整光滑,中央有一棵槐树,墙边靠着几盆花,正在晒太阳。
疯子的家也很普通嘛。程书越想着,眼神四处瞟,找他那只秃噜毛的鸡毛毽子。
他找的时候,裴天柏就静静地看着他找,也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谢天谢地,没有找到。
一个人,不,也许是两个人,同时在心里吁了口气。
他便一本正经地对男人说:“今天太晚了,明天我再来找。”说着还像模像样鞠了个躬,“打扰你了。”
“没事,好,好。”男人没想到他会突然鞠躬,吓了一跳,揉了揉鼻子想笑,又生生顿住了。
如此,程书越便天天偷偷去疯子,不,裴天柏的家窜门,找他那只不翼而飞的毽子。
程书越的娘偶尔会问他去哪里,他一本正经地说和人出去玩,他娘总会在末尾补一句:别去巷尾噢,那里有疯子。他严肃地点点头,出门便直奔巷尾。
裴天柏会泡槐花茶给他喝,还会做好些新奇的糕点,央求他说外面的事给自己听。
你干嘛不自己去打听。程书越很想这么问,但他有种莫名的预感,忍住了。
他也很想问为什么外面的人都叫你疯子,神经病,你看起来比他们都要讲究。但他也忍住了。
不知怎么,每次裴天柏看着他,他总会不忍心问道那些事情的真相。
他说的时候,裴天柏就很安静很认真地听,用那双淡琥珀色的瞳仁温柔地看着他,说到紧张的部分,他黑浓的眉毛就会拧起,皱出一个不美妙的弧度,淡色的唇轻轻“啊”一声。
有这样专注的倾听者,再不认真的人都不好意思敷衍了事。
程书越天天搜肠刮肚给他说外面的新奇事,没得说了,还会自己编了故事说来听。裴天柏也不拆穿他,偶尔还会点评两句。
程书越成了这个院落的常客。
有一天,他兴致勃勃带着昨晚想了一夜的故事来到巷尾,却惊奇地发现门虚掩着。
有客?
他蹑手蹑脚推了一条小缝,看到院子中央有个穿军装的男人,身姿挺拔,英武不凡,裴天柏正在和他据理力争着什么。
程书越第一次看裴天柏这么失态。
突然,他看到男人结结实实亲上了裴天柏淡色的唇,裴天柏的脸涨得通红,气急败坏把他推开,推了几下都没成功,最后狠狠踩了男人的军靴才得以挣脱,他狠狠擦着嘴唇,把嘴唇都擦破了。
裴天柏?和男人?
程书越突然理解了邻居大娘说裴天柏是“那个”。
听到了门口的响动,那个男人猛地扭头,厉声道:“谁?!”
拔枪到一半被裴天柏按住了,他颤抖着嘴唇看向门口的程书越:“你……你都看到了?”
程书越低头,脚尖踢着门槛,答非所问:“我是来给你讲故事的。”
他很想让裴天柏把这个男人赶出去,他再泡一壶茶,他们又可以消遣一个下午。
裴天柏却抓起那盘备好的糕点,三步作两步塞到他手里,把他推出门去:“走吧,走吧……下次再来。”说完心虚地笑了一下。
巷尾的门关上了。
裴天柏木然地把糕点塞到嘴里。
苦的。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程书越的娘说,邻居大娘听了男人整夜的哭叫声。
程书越扔下筷子就跑。
裴天柏坐在院子里发呆,随意扣上的长衫遮不住脖子上的青紫红痕,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整张脸白得近乎透明,像极了某种珍贵的瓷器,一碰就碎。
程书越的心猛地揪起。
裴天柏看到他,只是慢慢笑了一下:“抱歉,让你见笑了。”
他们都默契地不去提昨天的男人。
槐花茶很香,糕点很甜,他的故事还是一如既往的烂。
好像什么都没变,又好像有什么东西无形之间变了。
裴天柏发呆的次数越来越多。
与之对应的,是居民间弥漫的紧张气氛。
程书越的娘开始收拾一些细软玩意,她说日本人要打来了。
北平目前还安全,但是谁又能保证以后呢。
程书越想叫裴天柏一起逃。
有一天程书越一如既往地出了门,却在那个小小的院子里四处找不到裴天柏。
院子的石桌上放着他第一次见到裴天柏的时候,那样薄薄的一封信,上面放着他的鸡毛毽子,还有一碟糕点,一壶槐花茶。
程书越是认得裴天柏的字的。
“程书越小友: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可能我已经不在了。
你还小,我很难和你解释这个不在了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这对你来说太过残忍。
回想人生前三十余载,我竟没有一个可以临终嘱托的人。我这人自私,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又巴望别人能记得自个儿。
甜水巷很好,他们对我避之不及,我不怪他们。要怪只能怪年少无知的自己,选错了人,输得彻底。
你一定很想问我为什么他们都躲着我,叫我疯子,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善良的好孩子。
前些时日来找我的那个男人名叫宋云鸿,是我的学生。十二年前,我还是个教书先生,小有名气,宋家请了我做宋云鸿的家教先生。名为家教,实则保姆,我与他同吃同睡,他性格顽劣,却听我的话。
如果知道那时候他就对我动了这样的心思,我一定早早地辞职远离宋家。只是当我察觉到一切的时候,都太晚了,我年轻,脾气倔,死活要跟着他。
我被父母扫地出门,我是家中独子,父亲不久后便气得一命呜呼,母亲逼不得已改嫁,我愧为人子!他被送进军营历练,但那时候我始终相信,等他功成名就,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永远,是多么宏大的词,我那时候真是天真。
后来,他果然功成名就,不过是用他的终身大事,换来了前途——他巴上了将军的女儿,和她成了婚。他成婚了,那我算什么?
我心灰意冷,想要躲得远远的,但每当我逃到一个新的地方,他就四处造谣我是疯子,是同性恋,会传染给接触的人。我知道,他是想逼我跟他回家。他想让我成为依附于他的物品,但他忘记了,我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无法在这样的地方生存,于是一次又一次搬家,直到我来到了甜水巷。我知道他派人一直监视着我,我被逼到无路可走,想就此了结余生,但我又不甘心,我想活。
于是我在甜水巷驻扎了下来,一住就是好几年。他怕我死在里面,定期给我送柴米油盐。
前段时间他给我来了信,说将军的女儿——就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因病去世。事已至此,我已不在乎什么名分,但他以为我在意的是这个,多可笑!
其实院子的门一直没有关过,我希望有天能有人推开那扇门。却没想到是那样尴尬的情境下,被你看见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那天来找我,说外面情势危急,要带我走,我自然是不依的。
谁知这一别就是天人永隔。
我短短一生未做出什么卓越贡献,全部心力都花在了这个人身上,爱也好,恨也好,都已经过去了。但听闻他的死讯,心中却还怅然若失。
我不觉得同性恋有什么不对,只是这样的感情,太难到老。
我在世间孑然一身,已了无牵挂,不如随他去了,黄泉路上,还能责问他两句。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最后做了糕点和槐花茶,心不在焉,或许做的不好,还请你多担待。
裴天柏
敬上”
程书越生了一场大病。
病还没好的时候,程家就带着他匆匆忙忙地搬走了。
走之前他迷迷糊糊睁开眼。
甜水巷已空无一人。
江秋雨今天又被老板骂了。
一成不变的生活,重复枯燥的工作,她觉得自己的人生轨迹变成了莫比乌斯环,走来走去都在一个圈。真令人窒息。
明明大学毕业才两年,那样鲜活的生活却好像从来与自己无关。沉闷,无趣,周而复始。
她想了许久,终于拨通了那个存了很久却没拨打过的电话。
那边甜美的女声响起来的时候,她差点挂断电话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