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1/2)

办公室里,敲打键盘的声音不绝於耳,电话铃声此起彼落,每个人心中里都有时钟滴滴答答地在走,走得总是b现实生活中墙上的那个还要快得许多,这就是我一天里稀松平常的风景。

我叫做方时华,一个听起来没有什麽个x的名字,一个别人听到或看到时常常会觉得这应该是一个nv生的名字,没错,它就是处在一个这麽模糊的地带。人如其名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我就是一个如此尴尬之人,虽然我是一个如假包换的男生,但因为声音生来频率就偏高,骨子里也散发着一种难以抹去的y柔,所以这个名字更是重重地为我贴上了无法撕下的标签。但这也就是我,一个世界上就只有一个的我。

我在一个小小的科技公司工作,一个制造萤幕的小公司,美其名是业务助理,但事实上也就只是个打杂小弟,工作内容不会很困难,却也称不上是一份好差事,应该说在这里是永无出头之日。不过庆幸的是,在这样子工作x质和环境里,同事们大都是nvx,和她们的相处之道,本人自是从小参透了不少,可是我却一点儿也不喜欢,职场里本是有g心斗角,更不用说本公司,成堆的nv人们使得其更严重恶化。

因为部门主管暂时的离开位置,後面几位嘴馋的nvx便开始像电线杆上的麻雀般叽叽喳喳了起来。我眼睛直直地盯着萤幕,但其实在偷偷听着她们今天又聊了什麽,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乐趣。

「你们昨天有看那个最新一集的联谊节目嘛?中国拍的那个。」

「有呀!结果真让人傻眼。」

「唉唷!你们不知道啦!那剧本都已经是写好的,平常心一点看吧。」

「如果我是那李姓nv子,我绝对不会发给欧斯卡简讯。」

「可是欧斯卡很帅耶!」

「我倒觉得那个赛车手还满不赖的,是暖男一枚呀!」

「欸欸!时华,你昨天有没有看呀?」

一阵刺耳的声音直冲我脑後,那是张姓同事的声音,老实说我并没有很喜欢她,她就是我所说的公司里那个ai兴风作浪的其中一员。

「没有耶,但听你们说好像很好看,我应该要赶快去update一下了。」

谁也料想不到,昨天我在网路上守着直播了,的确是挺jg彩的,只能说编剧组很厉害,对我们这种单身狗观众来说,他们早已算好这种已经内定完毕的联谊节目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一点点的寄望,进而刺激收视,让我们心甘情愿地掉入收看陷阱。

过了中午,一切变得缓慢,尤其是在午休之後,到下午太yan西下的这段时间之前,总是特别地难熬。好不容易撑到再过一小时就可以离开这办公室时,做起事情来都会变得特别轻松,也特别地有g劲。但如果在这个时候看见主管眼巴巴地向你走来,那麽恐怕便是凶多吉少了。

今天的我,就是这样。

「时华,这是公司历来有接触过的对象,你把这份资料评估整理,要开始重新联系。」

说话的这个就是我们的主管,约莫中年,身形枯瘦,穿着过气不合身白衬衫的男子。

我勉强地挤出笑容,问他:「这有很急着要嘛?」

「当然是越快越好。」他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我,四平八稳地将这些字脱口而出,那感觉挺诡异的。人家说藉由一个人的语调可以知道这个人的情绪与本身个x,这句话可说得真好,他平时里就是这样一个食古不化的人。

「这不是份简单的工程,可能需要点时间。」我说。

「就尽快吧!」

说完,他便转身走了,真的是个十足的怪咖。

我告诉自己,今天就加班一小时就好,就一小时,不能超过。

但事情总是事与愿违,秋天的日光开始慢慢地落得早,出了办公室,搭了手扶梯,和常驻门口的警卫礼貌x地道别,推开沉重的玻璃门之後,迎接我的是靛蓝的夜se,我抬头看看夜幕,再看看身後巍峨耸立的大楼,不自觉摇头叹气,从前自己的愿望就是当个堂堂正正的朝九晚五上班族,可理想和现实总是不同,现在身後这个富丽堂皇的建筑,装着的究竟是我的梦想和憧憬,还是成了禁锢的牢笼,我已分不清楚。

我喜欢坐公车回家,因为坐上公车总是能让我想到以前的许多事,好像搭着搭着就可以通往过去的通道,但因为今天那该si的加班,不能让我搭上我习惯的那一班固定公车,而下一班公车不知还要多久才会来,所以我选择搭了捷运。

捷运的风景与公车上的截然不同,可以坐的位置也少了许多,我站在了靠车门的玻璃板上,我的正对面也有一个玻璃板,原本是没有人站的,而过了一站之後,便有学生情侣靠了上去,他们一过来就豪不害臊地相拥,你侬我侬地,彷佛沉浸在只有两人的世界。

而这一切站在对面的我都尽收眼底,即便如此,他们似乎完全不在乎,继续进行着两人的亲密动作。他们不在乎,我想我也没有理由去在乎,反正这也司空见惯了。

抱吧!ai吧!趁还在美好的青春时。

我戴上了耳机,反正待会下车还要走上一段路才能到家,也是无聊。我随便点开了软t里的歌单,让它恣意地选择我要听的歌曲,现在的科技已经很发达,有时甚至它可以准确侦测出我现在心中想听的歌曲。

可今日的软t并没有像往常般那麽地心有灵犀,耳机里送出的歌尽是一些现在流行的时下歌曲,不是说这些歌曲不好听,但不管是国内歌曲也好,国外音乐也好,现在的歌曲好像总是少了些什麽,或许是少了些情怀?一直以来,我都很怀念着过去的那一段音乐盛世,大概是在零零年之後没有多久的那一段时光里,那时候金曲辈出,即使是没有什麽名气的歌者,好像也远远厉害过现在一些不知所云的大势歌手。

那时候的我究竟都听了些什麽歌曲呢?突然很想回味那些曾经被我宠幸过的音乐,可是我脑中已经记不太得歌单里的曲目了。

还好,我记得我当时还有一个p3,我应该有好好把它收藏着。

我一步当两步地飞快走向回家的路,入了家门,和客厅里的家人简短地问好之後,原本想直接冲进房间里,但没一会儿便被我妈叫住了,原来她只是想问我有没有吃过晚饭,而我以在减肥为由搪塞了过去。现在的我没有心情吃晚饭,只想赶快将那尘封已久的音乐找出来。

我到底把它放在哪里呢?习惯听p3的那时候我正读着高中,所以应该是和高中的杂物放在一起了,那麽没错!应该会是在那里。

我从橱柜里搬出了一个大概是b3大的喜饼盒,那是人俗称的红帽子礼盒,盖子上有着一堆我看不懂的日文字,还有一个不曾转向正面的nv子,当然也少不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我用乾布轻轻擦拭过後便将它取下,随即映入眼帘的是里头层层叠叠的杂物,有毕业纪念册、日记本、纸条、大大小小的各种颜se塑胶袋,塑胶袋里面各自装着各自的物品,当然盒子里头还有多的是我不知道的东西。

很快地,我便发现了那个p3,纯白的机壳上虽带有一些些斑驳,但看起来算是保存的满好的,因这个东西是我那时的心肝宝贝。更让人雀跃的是,它竟然还可以充电!这真是让人欢欣鼓舞的消息。

等待充饱电的同时,我的目光转向了盒子里其余的东西。我随手拿起了其中一本日记,我几乎都已经忘记,我曾经还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其实是一个本子控,每每到了文具店,看到架上有着漂亮设计的笔记本或手册类的商品,我都会控制不住自己想买,因为我喜欢写日记。但随着年纪慢慢增长,个x也越来越懒散,所以买本子的冲动也就因此日渐消弥。

於是,我翻开了日记的第一页,看看最上方的日期,自己竟然已经从高中毕业七年多了。

看着我当时的字迹,不免惊叹,那时候我写得字怎麽会如此工整,再反观我现在的字,已经可以说是演化成了「行云流水」,唉!这是长大的必经过程嘛,我心中这样暗暗地安慰自己。

我索x试着读了日记第一页的内容,觉得颇为有趣,这麽一盒的东西,可能可以让我读上好一阵子。我突然灵机一动,将电脑开了机,连上网路影音平台,点开我平常会听的歌单,在这样的氛围里,就属这首歌莫属了。

我选的歌是红发艾德的「whatdoiknow?」,很奇妙地,这首歌像有魔法似的,只有在听这首歌曲时我的心灵才能获得难能可贵的沉淀。

我脑子里突然又想到,上个周末,自己独自去了h快时尚服饰品牌店里挖到的一个宝。那是一个香氛蜡烛,我从来都不点香氛蜡烛的,但是那天经过蜡烛那一架时,我却被那花团锦簇般的的香气迷住了,一个小小的蜡烛怎麽可以发出如此美妙的芬芳呢?

其实每次逛这家店时,我都会不自觉地流连忘返那一架,但想想自己又不曾点过这样的蜡烛,所以购入的念头都会因此作罢。而在上周,所有的香氛蜡烛价格竟然都对半降价,因为架上特价的蜡烛多半都已经是从去年放到现在了,於是我选了一个我最喜欢的颜se,是绿se的蜡烛,白se镶金边的包装纸上头写着「piree松树」,它是圣诞节推出的商品,所以应该是从去年圣诞节就待在那了。

我从买下它的那一瞬间就开始好奇,松树会是什麽样的一个味道,而今天就是它执行使命最好的一个时机,虽然说圣诞节还未到。

「weuldthiswholeworldiano

addabass,guitar,grababeat

andawaywego

i’jtaboywithaone-anshow」

单曲循环着红发艾德的这首歌曲,再加上松树那沉沉的香气,我翻开了日记,掉进了时光的漩涡。

二oo七年,夏天,那时我考完基测从国中毕业,进入了揆滨高中,成了高中的新鲜人。

密集的暑期新生训练之後,我被分配到了一年三班,我们班有四十四位学生,很不巧地,这也是四十四张陌生的面孔,想到这我又全身颤抖了起来,因为自己个x闭俗关系,我对自己一点也都没有自信心,无论是对外表、对能力还是人际社交都是。

那时的我带着一副笨重的粗框眼睛,留着乖乖牌的学生头,中等身材,而且还有点黑r0u底的缘故,外表整个看起来真的是再平凡不过了,说个难听直白点的词,就是人称的「宅男」。我常常觉得自己和这个洋溢着时髦年轻气息的高中格格不入,所以在校园看到我的时候脸上表情多半是灰头土脸的。

钟声响起,新生的第一节课不免俗就是要来「自我介绍」,这就是我最最最讨厌的环节,真的是尴尬毙了,应该说我厌恶上台这件事情,上台之後根本不知道要说些什麽,然後台下无数双的眼睛紧盯着你看,那种感觉真的几乎要让人窒息,脑中也是一片空白,常常下台之後也都忘记自己刚刚说了什麽,只知道自己刚刚应该是丢脸了一番。

所以我很崇拜那种在台上可以很尽情挥洒自我的人,因为那是我永远达不到的境界。

该来的还是要来了,终於轮到我上台。

「大家好,我叫做方时华,我的号码是十一号。」

我用光速将这几个字随口说出之後便快步下台了,印象中下台时只依稀听到些许数落的笑声和零零散散的鼓掌声。的确,相b前面几位男生,我的自我介绍寒酸了许多。不管怎麽样,这个任务总算达成。

如此一来,我便可以放心地欣赏接下来每个人的自我介绍。

这个活动大概持续了一堂课左右,很感谢那些高谈阔论的同学,他们让我们这节免去班导预定要上的课程。但也因为这个自我介绍之後我才发现,原来我们班好像没有跟我来自同个国中的人。

但事实证明我是错误的,下课钟声响起,一名nv学生从隔壁两排的位置处匆匆地向我走过来。

「嗨!我叫做陈碧珠。」nv学生笑盈盈地和我打了声招呼。

眼前的这位nv生,个子小小的,目测大概只有一四多,也是中等身材,脸庞圆呼呼的,仔细一看五官长得算是可ai活泼,耳下三公分的学生头再加上齐刘海,更凸显了她脸的轮廓,还有那双水灵的大眼。

「嗨!我叫做方时华。」我回敬了她这麽一句话。

「那我就叫你时华吧!」

我点点头,说道:「好啊。」

於是她兴奋地问:「你知道我们班只有我们两个人是从新兴国中毕业的吗?」

「是哦!」我对於她的言论惊讶了一下,可能是我刚刚太紧张之後一下子松懈的关系,所以漏听了她的自我介绍。

「对呀!而且我以前有看过你!」

「是嘛?在哪里,什麽时候?」我为此又感到更加惊讶了。

「我就在你隔壁几班,以前常常在走廊上会看到你呀。」

「是哦?」这种被别人私下记住的经验对我来说还真是第一次,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而且仔细看着看着,她的脸的确是似曾相识,脑海中有一些模糊的印象。

「真的啦!」她用一种笃定的眼光看着我,我点点头示意。

她又说:「那以後我们就要相依为命,当朋友罗!」她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弯得像极了两座小桥。

「嗯,好呀。」我又再度点了头。

「啊,对了,你可以叫我猪猪,我国中同学都这麽叫我。」

下一节下课的钟声再度响起,没来得及吃早餐的我肚子有点饿了,所以想去员生社看看有什麽东西可以买来果腹,但从我们教室距离员生社是有一段距离的,也不是说特别远,其实就在後栋而已,但一想到要踏出教室门,心里难免有一点烦躁,和带有一点点的紧张,毕竟初到这个陌生环境,再加上我对外出这件事一点自信也没有。

我用眼光扫了教室一周,发现陈碧珠根本不在教室,言下之意就是,我还是得自己出去,自己去员生社买东西,本来想说算了,但自己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叫个不停,就还是得去吧!

初来乍到这个校园,心理不难免惊叹,这占地还有教学建筑与以前国中相b真的是天壤之别。学生也是,大部分的学生,不管男男nvnv,都满善於装扮自己的外在,各个走起路来皆是趾高气扬的。不过这样也更显得我影只形单的,唉!我还是赶快找到员生社要紧吧!

正当我旁徨无助时,远方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咦?这不是我国中时期的好友傅美琪吗?虽然只跟她同班了一年,但当时我们还是很要好的。

「美琪!美琪!」我使劲地举高且挥动双手,她看见我之後也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时华!你也读这里。」她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对呀!」我看到美琪,就好像在井底看到救命绳一样,拚了命地抓住。

美琪问:「时华,那你要去哪?」

「员生社呀,要不要一起去。」我顺便邀了美琪,希望她能一同和我去员生社。

「不了,我和同学有约了,我们想去c场。」

过没几秒,美琪身後出现了两个nv生,我想那就是她所说的同学吧。

「哦,好吧!」才出现没几秒的救命绳,马上就这样离我远去,我又再度掉进了万丈深渊。

「时华,那我们再约唷!很高兴我们读同所高中。」说完,美琪就走了,徒留我在原地。

不过现在不是垂头丧气的时候,我要赶快到达目的地才可以。

还好,通往员生社的路没有像像中那麽的难,员生社是一栋白se的一层楼建筑,自动门打开之後,沁人心脾的冷气凉风向我灌了过来,一瞬间jg神百倍。但不幸的是,另一个挑战又随之而来,因为正值下课时间,员生社里面学生们挤得水泄不通,根本无法让人好好的逛,即便如此,我还是可以知道这里的员生社规模远b国中好了许多,因为可以选择的品项多了起来,甚至还有提供琳琅满目的热食,我快速地拿了一包我喜欢的咸蔬饼,便预计转向进攻隔壁的热食区。

虽然价目表上的热食项目林林总总有超过十来项,但问题来了,我根本不知道要如何购买,因为所有的热食都放在後边的桌子上,似乎还没有要卖的样子。我就这样傻傻地望着墙上的价目表,正当我准备要放弃时,一个男生的声音从我旁边传来。

「同学,如果你要买热食,你要先去柜台买餐券唷!」

在我旁边的是一个男学生,他的身高感觉有一百七十几,但未满一百八,他的皮肤本身就非常白皙剔透了,染浅se的金发更显得他白,白得几乎都要发光了,我想这是连nv生都会忌妒的白。细细一瞧,他的脸非常的小,应该是我现实生活中看过最小男生的脸,眉宇之间带着难以描摹的俊俏,雪白的肌肤也显得他的唇se特别的红润。

我想这应该就是传说中校草等级的人物了吧。

「嗯,我想要买,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麽买,还好你有告诉我。」

「那我教你怎麽买吧!」

他领着我到了柜台,便告知我所有的购买步骤,原来要买这员生社的东西要先买员生社卡,还要先储值一百元进去,每次储值都是以一百元为单位。如果要买热食,要先跟员生社柜台阿姨买餐券,然後中午再过来拿,平常下课是没有贩售实物的,当然,如果嫌麻烦的话,中午十二点再过来现场抢热食也可以,但这就要碰碰运气了。

「同学,谢谢你唷!我请你喝饮料好了。」

「没关系啦不用,其实我也是刚刚不久前学会的,嘻。」金发男学生对我抛向了一个怪异的笑容。

「是唷!」这麽说来,他和我一样都是一年级的新生。

「走啦!」话毕,金发男学生转身就走了。

这个校园还真是什麽样的人都有,刚刚那种男生如果在漫画里,想必定是风靡全校的人物,我心底暗暗猜着他应该是那种身怀绝技之人,可能很会踢足球,或有可能是学霸,也有很大的机率是我太无聊。

不过还好有他的帮忙,不然我的员生社初旅行可能又要出糗了,今天真的是太幸运啦!

此时,钟声又再度叮咚叮咚响起,意味着下一堂课即将开始,惨了,我应该还记得回去教室的路吧!

高一开学後的几天,还好有陈碧珠的左右相伴,所以让我的高中初生活过得不会那麽难堪和艰辛。

碧珠她是一个相当开朗的nv生,人虽然小小的,但时时刻刻t内都好像充满了活力,取之不尽。她非常擅长社交,人际关系驾驭得非常完美,某种程度上我是很仰慕她的,因此有时候我会有点感到羞愧,毕竟我还是一个大男生,竟然胆子b一个娇小nv生还要小。

陈碧珠还有很令人动容的一点是,无论什麽时候,她都会第一个顾及我的感受,并随时注意我的动向,我为此感到深深感谢。而且托她的福,我也渐渐开始认识了班上其他同学了。

开学两个礼拜之後,或许是老天冥冥中要帮助我,班上第一次大搬风换位置,就让陈碧珠坐在我斜後方,这给了我十足的安全感。我们互相照应着对方,不!应该说是她单方面帮了我很多忙,我给她添了很多麻烦,可是她好像从来不会感到厌烦。

这一天这一节课,又是班导的课程,我们班导曾筱萍是教英文科的,是个三十几岁的nv人,每次上课出现她都身着成套的套装,又或是one-piece的洋装,马尾梳得一丝不苟地,妆容也都相当完整。她表面上看起来挺严肃,但实际上却不然,她人还算满开放的,很能够跟同学打成一片。

「好了,今天这节课我们要小考。」

台下哀嚎一片,也是,天底下哪有学生喜欢考试的。

「吵什麽,昨天小白板上不是写清楚了今天要小考的吗?」

班导提高了音量,口气中似乎带有一些愤怒的情绪。不过大家都知道,班导生气绝对不会只是这样,因为我们不久前就已经领教过了,所以大夥儿很识相地赶快把课本都收起来,准备待命考试。

这份考卷难度不是特别高,前提是如果该课的单字都有背熟,还好昨天回家的公车上我有把课本拿出来背诵,所以我臆测待会结果出来应该不会太糟才对。

四十分钟咻一下就过去了,大家也都写得差不多。

「好,停笔,现在把考卷传给後面第三个人改。」

班导的心思真是难捉0,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每次考试的考卷会给谁改到,不过班导这麽做也是聪明,简单来说这就是为了考试的公正x,然後顺便也省了老师自己要亲自批改的麻烦。

「ㄟㄟ朱x1朱,ㄟㄟ朱朱朱...」

台上老师答案念得相当迅速,底下的我,却感到非常汗颜,因为我拿到的这份考卷,几乎是每两题就错一题,一度我还怀疑到底是不是我眼睛脱窗,还是耳朵出现重听。

但我又重新看了看,这答案是没有错的呀,所以不是我有问题。

答案渐渐念到尾声,我掐指一算,这个人只要再错一题,他就会面临不及格的危险。但很不凑巧地,他就多错了这麽一题,就是最後这一题推向这份考卷的主人於不及格的地狱之中。不知道是不是我天生就心软,还是那时菩萨在我身上显灵,我的红笔最後一画迟迟没有落下,我转向考卷的正面,大大地标记上及格的六十分,然後心一横地就将考卷往前面同学传去。

「不及格的午休来办公室找我补考,回家记得整张考卷罚写两遍,下课。」

台下又传来了一些抱怨的低声,老师收齐考卷之後,踩着跟鞋叩叩叩地离去了。

我心里暗自地高兴,因为我拿下了近满分的高分。

过没一会儿,一个高挑的身影在我旁边的位置处坐下,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她便开口说话了。

「同学,谢谢你。」是一个nv生的中低音,声音中带有着一些沙哑,不知道是感冒了,还是声带有受损。

「嗯,什麽?」说话的这个人应该就是那位没读书的苦主吧,我猜。

「谢谢你帮我,我知道我其实是不及格的。」

眼前的这位nv学生,在之前我对她完全一无所知。她头发长长直直的,长到几乎至腰际,面容相当清秀,是标准的鹅蛋脸,眼睛则是有点丹凤眼,加上她的身高竟然b我还要高,想必有一百七以上,她的学生制服白衬衫修改得合身,百褶裙也改到了膝上,坐着的她露出了一截修长的大腿,她双脚伸直交叉,这一切显得她特别气宇非凡。

「帮你什麽?」我仍继续假装不知情。

「最後一题很明显,我错了你没有把我画掉。」

「哦!那有可能是我漏看了,那就算了。」我搔搔头。

「谢谢你唷,方时华。」她竟然连我的名字都知道,对於没有记起班上多少名字的我来说,我感到有点失礼。

「我叫做魏庆妤。」从她那乾瘪的声音中,听得出来现在的她很愉悦。

「哦!庆妤你好。」我说得有点尴尬,毕竟对我来说,她还是个陌生人,即便我们同班了一阵子,再加上她的美有点让人无法直视,使我内心相当紧张。

「哈哈!很少人叫我庆妤耶,以前同学都叫我p妤。」她的笑声相当爽朗,像男孩子一般。

在之後这几天,我发现坐在第一排的魏庆妤,不管是下课时或吃饭时,她眼光都会不经意地瞄过这来,而我也不疑有他,继续过着我的班级生活。有意思的是,她也满常自己一个人的。

一天下午,下课钟声响起,大家准备要收拾书包回家去时,那熟悉的高挑身影又出现在我面前。

「方时华,你待会有空吗?」是魏庆妤。

我想了想,除了赶搭公车,待会儿应该没事。

「嗯,怎麽了。」我问。

「我想要去c场走走,你有空可以陪我吗?」

我愣了一下,才回道:「哦...好啊。」

她脸上露出了满满的笑容,我们两个书包一背,便走向教学建筑後方的大c场。

其实这也是我第一次放课之後来到c场,平常的我这时候总是赶着回家,c场上有着形形sese的人,有学生在练球、练田径,有人在跑步,也有不知名社团的成员在一旁练习着还未成形的表演,夕yan的余晖照在他们身上斗大的汗珠上,折s成了耀眼的光芒,我才明白原来这就是所谓的青春呀。

我和魏庆妤走在c场的外圈上,没有多久地上的红土便将她纯白的运动球鞋边缘染上了若隐若现的橙红,一路上我们两个都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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