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2)

12月30马上就是新年了啊。

还是有些遗憾,今年不能回家过年,也不能去找姐姐,不过

再过不久,她就能完全支配自己的假期了。

明夕瑀愉快地想,到时候就能抽空跟姐姐回家,看看伯父伯母,喝一碗伯母炖的鸡汤,或者把姐姐骗回家,见见哥哥也好。

当初协商明修玦和李梦工作室签合约,就以防万一隻签了一年期,如今时间将近——她的经济合约快到期了。

说实话,以她的脾气,要不是李梦作为经纪人,在专业能力方面确实无可非议,资源活动宣传都没短了她,加上不想让对方白占了高额违约金的便宜,才不会耐着性子配合那么长时间。

道不同不相为谋。

双方都有自己的坚持和想法,成年人的世界倒不是说非要分出个对错,只不过明夕瑀的首要重心一定是做音乐,而对方作为经纪团队,首先考虑的却是让她通过无论什么途径火起来。

从她被敷衍搁置许久的专辑计划就能看出,李梦对于她写什么歌、做什么类型的音乐并不在意,她负责的就只是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并且尽可能“入坑”明夕瑀,让艺人乃至团队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

重心不同,必然导致方向和规划不同,这也是明夕瑀和李梦团队分歧不断的根本原因。

不过说到底,论营销宣传,确实是李梦的团队更专业,能将一个艺人的价值发挥得最为极致。这也是明夕瑀没有急着解约的原因之一——她在学,同时也在检验自己的决心。

通过极度高压和紧张的模式,迅速了解这个行业该有的样子,学习做一个艺人最基本的素质——令人崩溃的行程、无孔不入的摄像机和粉丝、几乎没有自己生活的营业、抽不出时间也要通宵进行的写歌编曲、见识各式各样的人和舞台。

她要先让自己确信,为了那束光,她可以承受一切的合理或不合理。然后在她恢復自由的时候,才有自信一往无前,向着南墙而去。

窗外的天色已近浓墨,魔都的夜却带着特有的、灯火通明掩盖下的匆忙和冰冷,灯红酒绿衬得街市如昼。

明夕瑀望着远处一块大大的led出神。上个月,那上面还是某位屹立歌坛多年、同样以天赋着称的顶尖歌手,如今不过几十日,换成了近期的某位流量小生。

原因似乎还是那位顶流的经纪人跟老东家出了什么纠纷。

李梦见她出神,顺着看过去,意味不明地笑了笑,“那里前不久还是龙颐和的位置。”

“她这个‘ego’代言人当了这么几年,终于还是被替下去了只要你愿意努力,这样的代言迟早也会有。”

明夕瑀才无所谓代言。她语气懒懒地,又带了几分挑衅意味问了句,“你看她很不顺眼?”

“嗯?那倒不是。”李梦迅速又挂上一副笑脸,“同行罢了,觉得她跟她那位经纪人,出了这样的事,终归有些可惜。”

假惺惺。

明夕瑀轻笑一声,“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是她那位厉害的经纪人跟你有什么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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