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1/2)

不久前,美国200名富翁联名向奥巴马和参众两院议长写信,提请对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富人加税。他们说“我们的国家有恩于我们,它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基础。现在,我们希望能保持这样的稳固基础,以便其他人也能和我们一样成功请为我们的国家做正确的事情吧,提高对我们征税吧,谢谢!”

这事一出来,当然不是闹剧,但对中国的某些富翁来说显然是一种打击。很多国内富翁或许会觉得这些美国富翁有点傻冒了,或许他们会感叹地说出这一句话:“有钱不要?傻瓜吗?”是的,相对于国人来说,很多企业老板一直在钻着法律空子,想尽千方百计来逃税漏税,哪里还会说出“加税”这样的话呢?中国古代的孟老夫子之所以会说出“为富不仁”这样的话,大概不会是平白无故的。

有钱的人想尽办法偷税漏税,这实在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更有甚者,那么所谓的、有能力的、很多企业抢着要的优秀会计师,不会做点假帐,瞒天过海、助纣为虐,大概称不上是好的会计师了。尽管这种事实一直有悖于个人的良心,也违背了职业道德,但是,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这种本该拥有的职业操守,显得苍白无力,最终屈服于金钱万能的淫威之下!是的,偷国家的一点钱,算不上什么!

我不知道,是否是近一、二百年来,国人的生活总是处于水深火热的困苦之中,因此对钱特别敏感;或是这近一、二百年来,国人的教育总是处于可有可无的荒废之中,因此对钱特别直观;抑或是近几千年来“为富不仁”这句老话总是从中做梗。在我所接触和认识的一些企业老板之中,不想偷税漏税的老板,就算是个好老板了,还要请求政府给他们加税,大概是闻所未闻的事了。

当我们知道只有国富才能民强的时候,许多企业老板在为公益事业捐款时,看似很大方。这种捐款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可问题是,某些富翁的所谓捐款行为,实际上却是在做一种伪慈善的商业广告。众所周知,投资商业广告所花的钱款,有时往往比做公益慈善更多更没有经济效益。因此,一些商人就选择在公益上做广告投资,捐上一些钱,然后让人在广播电视上大肆宣扬,并且在显眼之处刻碑留名。

是的,我们且不说国家对收入高的富人加税,在中国,就连真正的公益慈善事业,都做得让人心寒。那种刻碑留名,电视广播宣传的行为,还没算得上什么可耻。最为可耻的是,众所周知的某著名慈善单位,不但用慈善资金进行商业投资,还花费巨资,搞出一些没名没堂的,比如“黄河女儿”的笑料来。想想,这种让人心寒的所谓慈善资金会,所善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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