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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九见了,便促狭地写道:“他是我的大哥哥。”

洪七写道:“那干么怕被他瞧见?”

曾九眨了眨眼,一笔一划地轻轻写了一句话:“他心眼很小,不喜欢我在外面交朋友。深更半夜里瞧见了你,你二人都会不自在。”

洪七写道:“他是你亲大哥么?”

曾九写道:“不是。”

洪七便写:“这般霸道,理他妈的作甚。”

曾九心中笑得打跌,但摇了摇头,写道:“我还挺喜欢他的。所以还得理他妈的。”

写到此处,欧阳锋没寻到曾九,已拔步走得远了。洪七瞧见,终于松了口气道:“总算大大方方说话了,方才真是憋得难受。”

曾九笑道:“你还没说,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洪七将前因后果一道,说着已极自觉的将两碗菜掀开了盖,瞧见琥珀红肉便已流口水,再望见一碗色泽清亮、红樱点点的鲜汤,更是喜笑颜开,持起汤匙便先舀起一勺。

月光朦胧下瞧不清楚,一入口他才发觉,汤中沉浮着片片薄如蝉翼的冬瓜片,几乎与清汤融为一色,舌尖微微一抿,瓜肉便化在了口中。然而汤味一绽,他立时“咦”了一声,却是不料这极清极淡的冬瓜樱桃素汤中,竟融合了多种浓淡相宜、层次丰富的鲜美滋味,直到瓜肉吞入腹中,余香仍在口中萦绕不散。

洪七两条浓眉不自觉的跳动了起来,又连喝数口汤,仔细品味罢,才沉吟道:“你这冬瓜汤真是绝妙,既有素味又有荤鲜,果香之中兼有花香,两相交融,却不浑浊。这汤底必熬了干菌、桂圆无疑,但又尝得出龙骨味道,难不成是煮了两遭?可冬瓜片易老,熬两回非烂成糊糊不可。你这瓜肉薄如蝉翼、片片分明,又入口即化,软滑清香,火候再好也不过了,必不是轮煮了两道汤。”

曾九嫣然道:“不错,不愧是食中老饕,尝得出一些门道。且若我真煮了两道汤,甘菌淡鲜必为龙骨所盖,两者融合一处,虽有浓香浸人,却又不够清淡了。”

洪七生平最好吃、也最爱琢磨吃食,向来自负叫花舌头能尝出天下千般滋味,又从汤碗中舀出一颗红艳欲滴的樱桃嚼了。那樱桃颗大肉厚,入口便迸出香甜果汁来,洪七嚼了两下,忽觉弹牙果肉中忽又浸出细腻肉香来,登时眼睛一亮,道:“哈哈,我知道了!”说着又舀出一颗樱桃,拿筷子在勺底轻拨,借朦胧月光一看,果然瞧见樱桃梗被拔去的凹陷处,里头果核已被极精巧的剖了出来,空腹之中正裹着一小团淡红肉丸。他边嚼边道:“门道当在这里了。你必是用龙骨汤调了肉糜,肉糜裹在樱桃肉里,待熟了自会略浸出一点龙骨汤的滋味。唔……你这肉不像鸡鸭,也不像猪牛……怕不是雀肉!”

曾九微微一笑,道:“这樱桃裹肉,只要你吃了一口,自然能尝出来。不过能分辨出是甚么肉,却也不容易啦。只是这里光线暗,你还没瞧出来一样。”

洪七听了这话,便又舀起一颗仔细分辨,忽而讶然道:“这是花瓣么?”拿筷子向樱桃深处一挑,果然挑出一层薄薄的淡红花瓣来,不由咂舌道,“我还道雀肉色深,这正是肉的颜色,却没料到这里裹了一层花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