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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的路灯记录下了渐长渐短的影子,少年的笑声让逐渐昏黄的路灯都更明亮三分。

二十分钟后,江姜气喘吁吁的撑着膝盖站着,他半抬着头,汗水流下,流进了左边眼睛里,他闭着左眼,只用右眼看着叶冗,边喘边笑:“都说了,你,你还差得远呢。”

叶冗也是江姜同款姿势,撑着膝盖喘得不行,但脸上的笑容却始终没下去过,他喘了很久,好不容易喘匀了呼吸,开口就开始夸夸:“姜姜好厉害。”

他真的很喜欢被夸,姜姜用手背擦掉脸上的汗,明明非常开心,却偏偏要做出一副冷静的样子:“也就一般般吧,你也不错,现在跑得挺快啊,也就比我差亿点点吧。”

“嗯。”叶冗笑容灿烂,“为了跟上姜姜,这两年我很努力运动了。”

江姜愣了一下,心里感觉一阵别扭,又有点感动。

高一的时候,叶冗身材瘦小,现在长得这么高真的很不科学,像一只脆弱无助的小仓鼠突然变成了肌肉袋鼠一样离谱。而江姜热爱运动,是运动会里最靓的那个崽,那时候他们的交好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总有传言说叶冗八成是被胁迫了,当发现叶冗会每天给江姜带早饭之后这种猜测更是到达了极点。

也只有他们班的同学知道,两个人真的是好朋友,毕竟日常相处是骗不了人的。

“嗯。”江姜有点别扭的夸了一句,“你现在很厉害。”

叶冗的眼睛更亮了:“那我明天来找你一起晨跑吧。”

叶冗的要求当然被拒绝了,江姜那是白天没事,可以补觉,叶冗可是要去上学的,先熬夜,再去晨跑,还要去上课,简直猝死三件套。

被拒绝了晨跑请求,叶冗有些沮丧,但也没坚持,只是每天下午放学就来江姜住的地方,找他一起去吃晚饭,然后陪他一起去上班。

江姜还是每天戴着手套,他总觉得再这样下去,手指都要被捂白了,说不定到时候失去了金手指,他的手指也可以白得发光。

他本以为金手指只是一点小小的复活副作用,总会消失的,就像他跟叶冗的相遇一样,短暂的缘分就当做意外惊喜,随着两人生活方式的南辕北辙,总会渐行渐远。

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江姜的手指还是在发光,叶冗也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报道。

最高兴的是江姜的客人们,特别是那群常来的固定客人,五颜六色的奇行种们兴奋得不行,仗着自己打扮得妈都不认识,肆意挥洒着报警了警察都不收的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