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在我眼前晃还不是勾引我(1/2)

我在海上飘了四十天,到了那个劳甚子英格兰,下了船踩在水泥地面,都觉得飘飘然,地面在动。

在n城,只有两轮的黄包车,连自行车都是新鲜玩意,更别说是轿车了。

可现在四轮车和自行车都没什么稀罕的,地面的黄土也换做了柏油路。柏油马路上黑色的汽车乌黑锃亮,自行车连着汽车,汽车连着自行车,喇叭一会滴滴一会又呜呜,热闹极了。高挑的男男女女穿着西式服装,戴着摩登的卷发,在两侧穿梭往来,摩肩擦踵。

林夏叫着泰克西,拦了一辆挂着牌子的黑车,和司机比划了半天。我瞧着不耐烦,刚准备走上前去张嘴问,那汽车噗噗开车走了,喷了我一嘴黑烟。

我咳嗽着,林夏给我捶着背,我问他怎么回事。

林夏说那司机说他不拉中国人。

我气的朝黑车的背影啐了口唾沫,洋鬼子,向来都是小爷我瞧不起别人,今倒是第一次被人看不起。

要是在国内,我准叫我哥一枪崩了他。现在不行了,猴大王没了靠山,沦落到被洋狗欺服。

折腾到了那个学校给住的宿舍,已是傍晚时分。明明要的是单间,却没想到变成了双人间,还是上下铺。

林夏嚷着说哪有主子和奴才住一起的道理,要去外面打地铺。

我一想到明早走廊上人来人往,来围观林夏。一打听又个中国人,这岂不是又给国人抹黑。

我白了他一眼,说你少折腾,就给我住这里。说罢,把我的行李放到下铺床板上,

我嫌弃爬来爬去麻烦要睡下铺。

林夏不干了,说,哪有奴才睡在主子上面的道理。

我又一瞪眼,说,这也不行,哪也不行,林夏,你是不是我主子。

吓得林夏一溜烟跑上了上铺,开始铺自己的小床。

我从来到现在,受了一肚子气。连行李都没收拾,床也不铺,一屁股坐在冷板凳上就气呼呼地开始写信。

从早上到这被喷了一身汽车尾气写起,抱怨吃的面包硬邦邦,洋鬼子茹毛饮血吃生食,到这里一天,连壶热水都没人给我倒。我说胡记的羊肉炊饼在不在,茶馆里的枣仁酥,酒楼里的烧花鸭,我把菜谱名背了一遍,只觉得越来越气。就问他什么时候把我接回去,又说从古至今哪怕是皇上流放罪臣,最多南至岭南,北至边疆,哪有直接驱逐出境的。现在都是讲民主时代了,你怎么比古代帝王还封建。

最后我泄了气,恨恨写道:哥,我真不是故意的日了你。哥,你是我亲哥。我对天发誓,你要是接我回去,我一定不馋你屁股了。我以后见你,就像和尚见了观音佛,绝对心无杂念。

写完之后,林夏也收拾的差不多了。我躺在英格兰床的软垫上,回忆着我的中式梨花木大床,恨恨地想,他的大屁股每天在我眼前晃悠,这不是在勾引我行动吗?

我真行动了,现在反倒成了我的错了,翻来覆去,直到天边泛起白光,才闭上了眼。[br]

像一个野鬼飘荡四十天后,我第一次回到了我的房间,见到了他。

他躺在我的梨花木大床,床帏层层,原本有些内凹的乳头被我揉捏拉扯,乳尖挺立,留着亮晶晶的涎水。乳晕红肿,也印上了齿痕,虎牙尖尖,有两枚齿痕格外深刻。

英俊的男人吃痛蹙起眉头,额角的疤痕都扭曲了形状,显得更加凶恶。深邃的眼廓,眼皮下的眼珠翕动,睫毛微颤,却依旧没张开粘住的眼皮。

他麦色的身躯,劲瘦的腰肢,线条遒劲,冲撞间被一次次的推远。我又攥着他的脚踝骨,将人拉回到身边。

穴肉潮湿,吞吐着我的肉刃,牡丹花瓣层叠,花珠吐露。

房间昏暗,我们的剪影映在白色的床帏,像是诡谲的两道鬼影,构成一场艳梦。

第二天起来,我坐在床上默默了许久,把折好的信纸又拆开,拿着羽毛笔把信中最后一段的“我对天发誓”,那几个字,涂成了五个黑蛋。

这一封信被我亲手送去了邮局,嗖的寄了出去。[br]

学校这边快十月才开学。而我哥六月就一脚把我踹了过来。

林夏英语稀烂,买东西都买不了,我每天追在他屁股后面给他当翻译,实在受不了,把他打发去上语言班。

林夏要上课,我顺路去帮他寄信。

邮局就两个窗口,年级大一点的女人叫弗朗太太,身材高大坚实,藤黄色的短发,上嘴唇干扁,或者说几乎没有上嘴唇。自从她知道我是中国人之后,就坚持梗着脖子,下巴高高扬起,好让她的视线俯瞰于我,来显示她与我不同的高贵身份。

有一次我实在没忍住,提醒她“女士,如果你一定要用您的鼻孔对我说话,请至少修剪下您的鼻毛。”

她愣住了,然后迅速涨红了脸颊。

“粗鄙,粗俗的下等人,滚回你肮脏的国家去。”

从那以后她每次看到我就像中世纪的村民看见女巫一样,恨不得把我架到火架上烧死。

右边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说实话,她不算好看。她总是穿着灰扑扑的工作服,一头乱糟糟鸡窝似的红褐色卷发,脸色惨白,毫无血色,更惨的是,他的脸上像是芝麻垫子打翻了,落了无数个雀斑。但她的脸颊有些婴儿肥,在国人角度看来,至少看起来饱满可喜了一些。她的眼睛是蓝色的,笑起来的时候,像是盛着一汪湖泊。

‘邵先生,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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