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修禅回去后认认真真挑选了个良辰吉日,呈帖下聘,将狸奴聘去了杨家的学堂。
学堂幽静,讲堂外有一处花园,草木茂盛,虫鸟也多。狸奴每日捕鸟逐虫,比从前在栖云院关着还快活许多。
枯燥乏味的学堂里忽然多出一只活泼好动的猫,学生们都很是新奇,争着抢着想同它玩。
不过狸奴的性子还是和从前一般孤傲,不愿让旁人搂抱,只喜欢亲近李姝菀,有时候上课也跑来她脚边蜷着睡。
它不吵不闹,先生看见了,也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赶它出去。
这日下课休息的间隙,几人围在李姝菀桌案旁和狸奴玩。
一人轻戳它的肚腩,夸一句“好肥的肚子”。另一人摸它的胡须,赞一句“好圆的脸。”
春日发困,狸奴窝在李姝菀的书袋上打盹,任由一只接一只小手摸它耳朵抚它脑袋,支着耳朵听周围叽叽喳喳吵闹,却懒得不肯睁眼。
李姝菀本打算温习方才课上先生教的词,此时被这么多人围着,有些不自在,索性将狸奴抱起来放在桌上,自己溜到一旁去看杨惊春和别人翻花绳。
一位小小姐似很喜欢猫,摸着摸着就想去抱它,不过手才搂上狸奴的肚子,它却睁开眼不乐意地冲她“喵呜”了一声。
它从她怀里钻出来,左右一看,不见李姝菀,直接跳下桌从窗户跃了出去。
一人见狸奴跑了,遗憾道:“它不让你抱呢。”
这小小姐叫万胜雪,是万侍郎家的姑娘,年仅六岁,是学堂里年纪最小的姑娘,在家中骄纵惯了。
她有些抹不开面,甩袖轻哼一声:“不抱就不抱,我才不稀罕呢。”
她性子傲,嘴上虽这么说,但第二日来学堂时,却从家中抱来了一只胖嘟嘟的狸奴。
她那狸奴通体雪白,毛发比李姝菀的猫的毛还要长一些,双眸异色,很是漂亮。
最要紧的是,这猫性子温顺粘人,谁都能抱住,半点不反抗。
万胜雪也学李姝菀上课时将狸奴放在身旁,下了课,众人得了新趣儿,便丢下李姝菀,围着她去了。
她颇为得意地看了眼李姝菀,杨惊春见她满面神气,同李姝菀道:“莞莞,她好像在同你炫耀呢。”
李姝菀正给狸奴梳毛,闻言抬头看向被众人拥簇的万胜雪,茫然道:“有吗?”
杨惊春点头:“不然为何她如今也带一只猫儿来学堂,还总是抱着猫在你面前晃来晃去。”
李姝菀想了想:“许是她觉得她的狸奴好看,想带狸奴给别人瞧瞧。”
杨惊春觉得这话也有道理,思忖片刻,兴奋道:“既如此,那我明日把我院中的狗也带来给你们瞧瞧!”
李姝菀听杨惊春说过她养的狼犬,身长五尺,体若雌狮,极其凶狠,忙劝她:“要不、要不你还是带一只兔子来吧。”
杨惊春叹气:“可我家里除了锅中,没有别的兔子啊。”
万胜雪抱着猫儿来学堂玩了几日,两只猫渐渐混熟了。
这日先生正上着课,忽听见窗外响起几声凄惨的猫叫,宛如鬼嚎,吓了室内的学生一跳。
李姝菀和万胜雪一听这猫叫声,有些担心地望向了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