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2)

对我好之后,对别人也一样好。

廉价,虚情假意,不值一文。

仇将仇报,恩怨难了,他也不愿了,报这个仇可比报别的仇简单多了。

林悯大概是他这么多年遇到的最脆弱,最单纯的“敌人”和“仇人”。

是的,他把这个总是带给自己特殊感觉的男人也视为“敌人”和“仇人”。

他孑然一身,最多的就是仇人,他习惯这样分类,他也只分这一类。

单纯才好骗,好骗更被他称为蠢,脆弱没有得到呵护,反而招惹的是毫不留情的摧毁。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十倍不止。

他报仇报个没完没了,报到上瘾,生生肏得林悯更加冷汗涔涔,嘴唇紧抿,眉头紧皱,粉腻染湿的鼻尖隐忍到不停颤动,闷在喉间的声音像林间最软弱珍贵的生灵受到袭击:“唔嗯……唔………”

沈方知正把控着持续撞击的一捧细腰柔韧白皙,抖个不停,他一双能掌人生死的手举着两条纤长白腿把这捧腰扯在空中,操干到更加细抖密颤,那紧实白腻的,正在受到伤害的腰,如同奏响绝妙音乐的一根古琴弦,轻拢慢捻抹复挑,随沈方知怎么摆弄都成,皆会有声音在夜晚火堆亮起的林中,空灵优雅地传出来——悦耳助兴的哭声,纵使极坚强的隐忍在唇间,还是泄露了一两点。

黄莺浴水,画眉跌枝。

凄苦,无助,无能为力。

沈方知很喜欢听,此人不仅哭起来好听,平时温声细语的跟他说话时,声音更是好听,就像那个雨夜………双眼骤然清明,璨璨如磷,又如待仇敌,闷头发了疯的惩罚他,肏他,往死里肏。

不知肏了多久,才肯挥汗睁眼,稍稍醒神,却见林悯痛苦紧抿的嘴角涌出的已不再是胃水,而是鲜血。

不是来自外部被两耳光打破嘴角的血,而是从紧抿着承受的嘴角涌出来,细细一道,鲜红的淌在颤抖的下巴上。

沈方知神志还陷在他可恨却美妙的身子带给的无穷肉欲中,发抖的手先一步反应过来,以手作刃,忙将他砍晕了。

林悯头颅歪落,如雪坠松枝,山茶滴露,满面虚弱,额角落下的也都是冷汗,蹙眉不展,即使已晕过去,脸上也都是痛苦抗拒之色。

沈方知忙用手指撑开他一直紧抿的嘴巴和牙齿,见不是咬舌自尽,才能深深呼口气出来,霎时停滞的心跳也恢复正常,忙又将他垂落手腕举起细把脉门,憋的,硬生生憋到郁火攻心所致。

忙封住人周身大穴,掌推心脉,渡去内力,见人缓缓的呼吸起来,眉头泛缓,才彻底松下心弦。

随即也气了,情绪少有的波动的厉害,不承认是方才极度惊慌,此刻劫后余生般的余韵产生的无措,全都归于怒火,扬汤火沸一般,抬手欲要再给这恶心他到如此,昏迷过去也一脸痛苦不堪的人一耳光,被林悯吓了这么一回,前事尽忘,自己怒意下头,才关注到这张美的不可方物的脸上已经满是伤痕,那两耳光让他两边脸颊肿了高高的指印,嘴角也破了,花瓣一样的唇也不再嫣红,苍白如纸。

又颓然垂下手掌,东西还在晕过去的人身体里,头颅却先垂下来,有些令人无解的挫败意味。

稍停没多久,又气不过,更加发狠的弄他,把肉刃当凶器一样往里捣,带出水渍无数。

状况可怜的,吐血晕去的人只被他脱去裤子,上衣还算完整,青旧棉布衣袂下,两人交合处带出来的淫水弄湿衣料,彻底无声无响的身子被他肏的在地上乱晃,叫人舞弄许久,胸口衣服散开,骨碌碌掉出一个油纸包滚在地上。

林悯怀襟散乱,胸膛露出来的雪肤,心口那里,烫红了一大片。

沈方知眼见之时,骤然也被点住穴道一般,停下了身下暴行。

神色呆僵,他有些怔然,将那滚落在地,已慢慢皱开油纸,露出来的鸡腿看着,又久久凝视在他身子底下失去意识,残留的痛苦神色却仿若还在呜咽忍苦的男子。

不可能是他藏起来自己吃的。

这人一路就没吃过鸡腿。

干饼,野果,鸡屁股,啃不了的骨头上面那点碎肉,剩的,别人吃不了的,都是这蠢货的,就是不可能吃肥的流油的鸡腿。

他自己决定,并严格遵守。

蠢货,沈方知又在心里骂,没见过这么蠢的蠢货。

我难道会稀罕一个破鸡腿!不知所谓!

林悯胸膛刺目的烫红,使他身子底下轻了不少,草草在那舒服极了的肉洞里套出来便罢了。

此时,火堆渐灭,余烬熄红,夜已很深。

马车里的人早被处理了,现今是空的。

沈方知把一身狼狈,满脸凄惨的人抱进去,面上阴霾遍布,表情复杂,没高兴到哪里去。

这仇不报不高兴,报了更不高兴,总之,就是不高兴。

妞妞丢了。

林悯靠在那棵古树上,时不时咳两声,今次醒来倒舒服多了,不过肺气不平,不时咳两声而已,林悯无奈苦笑,苦中作乐。

抬头望,飞云无垠,湛蓝澄澈的天际,向往自由的鸟雀来自林间,扇动翅膀,在树与山的遮挡间,穿过条条大路,一飞,入云千里。

他也不知曾在哪里看过一句话: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只影,向谁去,多么寂寥孤单的意境。

他在这片稀疏树林里,围着这棵古树找了两天不歇,没有找到妞妞,活的也没有,尸体也没有,只在第一天夜里找到了滚在山坡下昏迷的方智,小孩儿的胳膊摔断了,头也破了,全是血,醒来就哆嗦着哭,问什么都不知道,不记得了。

林悯顾不上问再多,找到一个就好,起码还找到了一个,方智身上是伤,他身上也是伤,胸口犹如火烧铁砂,说一句话得跟方智咳好几声,虽然,他也不太跟方智说话了。

第三日了,此时是第三日的清晨,林悯挣扎着从树下爬起来,又一夜没合眼,虽然自己会安慰自己,你就是先把自己糟践死,熬夜熬死,妞妞也不会凭空出现,还得靠你呢,振作点儿,可是夜里一躺下,只要一闭眼,耳边都是妞妞糯软乖巧的声音,叫他:“悯叔,叔叔。”

他手里拿的是妞妞的玩具和头花,方智给的,他经此大难后,乖巧了许多,不再争抢霸道,也没人让他抢,同他争了,虽然嘴上不说,但林悯见他每次看自己那无言担忧的眼神,就知道他也在担心妹妹,也是他把妞妞的东西都翻出来给了每夜睡不着失魂落魄的林悯。

千山暮雪,可此时是初夏,只有千山,林悯的路途太遥远了,真的有一千座山那样,怎么也走不完,翻不过,没有雪,这片稀疏树林里的景色很好,不同于蜀州,蛇虫众多,狼叫鸦鸣,这里生机勃勃,姹紫嫣红,妞妞曾拿树下生长的一丛小花编了一个花帽,举得高高的给他,笑得像个白面团子:“送给你,悯叔。”

那花帽还在马车里,已经干了,枝叶花瓣脱落。

没有这两个小孩儿,他就真的是只影了,向谁去呢?林悯耽搁在这里了,不再急着赶路,江南被他遗忘,又抽了自己一巴掌,掌印就盖在还没消去的被那个畜牲打的浅淡掌印之上,你对的起石大哥吗?怎么不把你丢了?他总是这么拷问自己,又开始咳个不停,捂住胸口,倒在树下,睁眼看着上方,没了一点儿心气儿。

方智绑着一条断掉的胳膊吊在脖颈上,怯怯顶着脑袋上包着布的伤过来,将他艰难扶起来,流泪道:“悯叔,你怎么了?”

林悯咳了两声,摆了摆手,没说话。

方智很乖的拿了水囊给他,林悯叉开腿坐在地上靠着树,摸摸他头,接过来不知甘苦的喝点儿,喉咙能短暂的舒服一会儿,听方智怯道:“今天还要找吗?悯叔……我们不是去江南吗?”

林悯一手放在方智小肩膀上,一手撑着树身起来,麻木道:“找。”

到了夜里,林悯跟方智终于在林边石草坑里找到了妞妞,妞妞的尸体,脸面还如生般鲜活,细颈子上深可见骨的伤痕却已干涸了血迹,血浸湿了她整个小小的身体,不复柔软,僵直发凉。

林悯把孩子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月凉如水,青黑的树枝木冠与天壤相接,鹧鸪啼叫,杜鹃泣血,暮春初夏之时,温暖的野外夜晚竟如此恐怖起来,路途的坎坷和危险没有尽头,剥夺了太多幸福,留下的,只有林悯一颗滴血的心。

是方智冲过来抱住他,在他喑哑凄厉的哭声中重复说:“悯叔不哭,悯叔不要哭,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只有我了,你开不开心。

沈方知悄悄在心里说。

这么做,是为了你以后不要再惹我不高兴,都是为你好。

林悯全程无言无语,只把妞妞一剑封喉,死相凄惨的尸体抱了一整夜,痴痴的坐在树下,月上中天,月下枝头,月隐,辰现,朝霞生于彩云间,清晨日复一日的又出现,他还痴痴傻傻地抱着小女孩儿的尸体。

一直陪着他,夜里还睡了一会儿的方智清晨醒来被吓得不轻,从路边找寻着折了满满一捧野花,粉紫姹红的捧给他,讨好的笑:“悯叔,给你,你……你笑一笑……悯叔,你笑笑……我害怕……”

林悯这才反应过来,眼珠子转了几下,很是呆滞,看向那捧花,以前,这是妞妞会干的事,折一大捧送给他,要么就是趁他赶马车时,从车厢里钻出来嘻嘻哈哈地给他插上一身一头,林悯觉得她可爱,心里也软的很,总是笑着宠溺,给就收下,插花就任她插,此刻知道这是方智哄自己,学妞妞的样子,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那个天真无邪送花给自己的妞妞终究是死了,已经寒凉僵直的身子就抱在自己怀里,抱了一夜,不复如生,不便拂了另一个孩子的好意,极是牵强,比哭还难看的,给方智笑了一下,沙哑道:“别怕……悯叔没事……”

说出来才感觉如砂石过火,声音竟已粗哑如斯。

他没接方智的花,他一双手都被妞妞冰凉的尸体占据,视线也又回到妞妞死去的可爱面容上,极不舍得的忍痛道:“找个花草多的地方,把……把你……妞妞妹妹……埋了吧。”

最终,又亲手把妞妞埋了,第三个了,林悯痴痴怔怔的想,要不就不走了,死在这儿?

忽然转头跟方智说:“叔想回家了,真的,特别想回家。”

他跟方智说这话的时候,两人的年纪仿佛一样了,他的眼神是那样无措,孤苦无依,带着水泽迷惘,在阳光下融化了生气,说完之后,又仿佛老了几十岁,行将就木的发出一声叹息。

方智静静地看着他,他其实一直不太关注他嘴里说过什么,他还有很多事,每一个都比他重要,更值得他想,此时要想一想他了,却怎么也想不到什么,这样竭力的想,仿佛此刻才肯真正的关注这人,家,他的家在哪儿?裘佬儿还活着的时候,两人在蜀州那个林间小屋,此人天天都会趁送饭来跟自己说上一箩筐的啰嗦话,那时,他俩对彼此的认识殊途同归,都认为对方不正常,有病,一个不说话,一个说的都是人听不懂的废话,沈方知不知道他的家在哪儿?只知道他应是真的有一对很疼爱自己的父母,没有年幼失枯失恃,平平安安,极为珍贵的把他养到这么大,没什么心计,单纯的发蠢,给人家算计欺骗,自己还不知,肆意发他那没什么用的善心,善心,那是从小就没了家的人不会有的,恶人好当,善意轻贱,害人害己,于是沈方知过去抱着他跪在妞妞坟前快要倒下的身体,紧紧抱着他颈项,怯道:“悯叔,你回家了……我怎么办呢?我能跟着你回家吗?你说过,走哪儿都带着我的,让我一直当小孩儿,我都记得。”

方智一直抱着他颈项,依赖十分,惧怕十分,于是林悯看在他面上,也自我劝慰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吧,人命如草芥,草芥何必自轻自贱呢,已经够轻够贱了,欲要找点儿快乐的事来想,却怎么也想不到,只也抱着他小身子想道,还好,方智还在,方智跟我还活着。

收拾脸色,低头狠狠叹了一大口气,几乎吹动坟前尘土,终于,一一将头花、发钗等物,一件不落,一起深埋在埋葬妞妞小身子的土包前,林悯脚步跌宕站起,声音沙哑道:“上车吧,我们继续赶路。”

遭受不住的时候,只能逼自己不去想,全当离开是遗忘。

两人驾着马车在路途上走了没两天,便开始吹东风,东风换暖做冷,风止之时,便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跟着马车,走到哪里下到哪里,浠浠哗哗的,野田间潮湿起雾,河水遍涨。

下着雨的夜间,林悯咳嗽着将方智抱在怀里,两人一起缩在差不离棺材大小的狭窄马车里,方智倒还罢了,林悯连脚都伸不直,缰绳绑在路边树下,树冠遮雨,湿叶哗哗,车顶滴滴答答的清脆砸珠声,在这样的环境里,倒还消愁助眠,使得紧紧抱着唯一剩下的孩子,一路心境如雨的男人渐渐安稳睡去了。

好看的眉间在夜间车门外檐一盏昏昏吊灯的隔窗相映下,笼着皱着,比旅途无依的雨声还凄苦。

沈方知见他睡实了,才悄将一颗芝麻粒大小的雪丸塞进他唇缝中,对自己说,我是嫌他一直咳,不肯好也不看病,吵得我烦,那雪丸入口即化,林悯梦中呢喃,一点儿没反应:“老……爸……唔……妈……”

做完这一切,就仔仔细细的看他在雨声夜灯下熟睡的脸,眸光温软,自却不觉,只是想,希望你这张脸别让我失望。

被他抱得太紧,收回目光,仰躺着欲把手臂枕上颈后也做不到,轻轻挣了几下,没一点点作用,见他睡的这么熟,却给自己留下了这样的为难,又把烦躁升起,欲要一掌将他推开,不知怎的,又轻叹一声,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强行闭上眼,挨着他那条没装伤的手臂已压麻了。

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雨声停了。

林悯好容易才能将陷在泥滩里的马车赶出来,甩着鞭子往前奔了小半早,便在正午时分平地展原上看到了一个村落。

有个背孩子的农妇从村口出来,向他们这轮上满是泥污的行进马车过来了。

林悯一路光靠嘴问,此刻便想想问问此地是何处,离江南还有多远,便客气唤大姐,叫住了,乡野村妇,世道又乱,哪里有男女之分,又不是闺阁拿不动针的小姐,都为活命罢了,立刻停住了,本欲听他问话,谁料这戴着斗笠,下巴围着布巾,只露一双眼睛的怪人痴痴盯着她看了许久,才张嘴吭哧道:“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去江南还有多久?”

若不是见他马车里伸出个小孩儿头一直怯怯盯着他俩观察,这农妇只凭他刚才那样,便不愿意搭理他了,眼神太怪了,怪怪的盯了自己好久,都是有孩子的人,都不容易,便没好气地带着浓重口音嗔他道:“这个地方是竭州芗县哩,江南……没得听过么?你格进城切么,进城,有的来那些个客栈旅馆,老板格晓得,人来人往他送走许多格,阿哩我来,都没出过芗县来,哪里晓得格。”

林悯痴着眼神听她说完话,便点一点头,温柔道:“多谢,那请问这里到竭州城多远?”

农妇背上背的是个小女孩儿,小女孩儿比妞妞还小,被他们说话吵醒,急急用牙牙幼语哭喊道:“娘……娘……奶……吃奶……饿……”

林悯正对着这鲜活的小女孩儿勾起感伤来,却见眼前白花花一片,农妇已当着他敞开怀襟,把孩子转前来,拿丰盈的乳汁喂养她,手上拍拍哄哄,又睨着他没好气道:“阿哩你好格麻烦格,八十里,赶早走么,黑格瞧到得了么。”

林悯早不敢再看了,站立的动作身子前倾,有点颤抖,很是奇怪,眼先侧过,又转前来,贪贪看了最后一眼,才急急道声:“多谢。”

在农妇“阿哩阿哩不消事”的软语中,和方智的注视下,急忙跳上马车赶走。

策马走了没多久,两人在路边打火吃过午饭,方智便揉揉眼睛说他困了,林悯巴不得他困,本还想怎么哄,这下倒不用忙了,急忙给他铺了毯子在马车里,叫他躺在上面好好睡。

眼瞅着方智起伏着小胸脯睡熟了,呼吸匀称。

林悯便悄声下车,在路边找了一棵粗壮点能遮住他的树,箕坐在树下,瘫着两腿,把裤子里那个看见那农妇胸脯的就翘个不停,一路赶车磨糟的他苦不堪言的东西掏出来,慢慢的侍候。

气息粗重,闭着眼睛,只想着那农妇的样子,她左侧的白胸脯上,也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生的真的太像了,像他初恋,也是林悯那方面的初体验对象,从高中谈的,一直到大学快毕业,长的并不是校园女神那挂的,他就长成这样,能有什么女神看上他,林悯自嘲笑笑,是他同桌,老戴个厚眼镜,微胖,除了皮肤白,五官分散脸盘子大,十分普通,但学习不普通,稳定在班里前十,林悯跟她是日久生情,因为老好人属性,只要是两人值日,她要忙于做题,林悯想自己也学不懂,不如给人会学的腾点儿时间,能帮她干了的就都干了,后来一来二去,林悯老照顾她,就互生了点儿情愫,高三谈了一年,上了大学,第一年还好好的,到第二年,有一次约会的时候,见她时,几乎都认不出来了,没戴眼镜了,人家笑说是学会化妆了,给她看了一堆口红,说她们宿舍谁用什么谁用什么,可好看了,林悯也看不出来颜色有什么不一样,都是口红,就还是那样,她说什么就跟着附和什么,那天晚上出去开了房,结束后,她脸上的妆化了,进卫生间一洗,还是原来的她,林悯很高兴,激动的很,就想搂着她再来一回,人家却把肩膀挣开了,从说完口红的事就不太高兴的样子,林悯傻子,当时还没看出来,后来,情人节那天,林悯送了她自己逃课兼职一学期买的几个w的名牌包包,笑着跟她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平时不送你小东西,因为不会挑,怕你又跟我不高兴,过节嘛,得送好的,别嫌弃。”人家跟他联系又频繁了,完全看不出来已经找好下家了,后来就这么林悯一头热的谈了几年,快毕业时,她毕业典礼,林悯带着礼物去给她惊喜,看见人家跟她的校内男朋友在门口接吻,穿着学士服,还有人给他们拍照留念,她减肥,化妆,越来越漂亮了,旁边那个男的跟她很登对,有点儿小帅,个子也比他高,不是被她一直念叨林悯的一米七九,太矮了,林悯把价值不菲的毕业礼物扔进了垃圾桶,自己走了,他连上去质问都没勇气,所能做的就是拉黑她所有联系方式,切断所有关联账号,一点儿也没留下,这方面,林悯做的很利索,迄今为止,那个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除了样子在他脑海里留下来了,再什么都没留下。

实在是太像了,其实早都没多爱了,但还会对着相似的脸和胸脯起反应,而且,迫切需要想着她,想着正常男人这方面的初体验,来掩盖这几日怎么也忘不掉,折磨的他恶心不堪的那个畜牲那夜里又一次的侵犯和摧毁。

林悯重展雄风,在树下斯哈喘气的捂着嘴套弄了许久,才把污浊溅出,浑身瘫软。

喷出来的那一刹,身体和心灵都仿佛得到了净化,他心里说,这下就忘了吧,彻底忘了吧,别恶心了。

闭眼喘息时,马车里的人爬起来在窗口阴阴看了多久,他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