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渺抱住金材煜的腰,贴着他。
一首歌之后,金材煜目光灼灼的看向女友,“怎么样?”
“完全的帅气,oppa唱的非常好听,不愧是歌手。”金渺仰着头看他,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让他弯下腰,凑近他的耳朵。
金材煜非常配合的弯腰,低头,就听到女友小声的说到:“那这首歌就送给oppa你了,要好好的唱哦。”
金材煜瞪大眼睛,“送给我?!”
“当然,我在创作这首歌的时候,就是想着oppa你的声音来创作的,不觉得很适合你的声音吗?”
金材煜一时之间不知道要说什么,他十分的感动,之前一直感觉女友喜欢上他,更多是因为外表,但是现在他觉得这是自己的偏见,女友也是在认真和他恋爱的。
不是说送首歌就是认真在恋爱,而是她一直想着自己的声音,写了一首完全适合他声音的歌曲。
这对金材煜这样的艺术家来说,这就相当于告白信了,这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
金材煜感动的眼圈都要红了,“谢谢你,亲爱的。”
额……金渺虽然预想过男朋友会很高兴,但是没有想到是这种程度,竟然会这么感动,这么好满足的吗?
对于金材煜这种艺术家来说,这种代表着自己心意,用心去准备的礼物,远比花大价钱送的礼物要珍贵。
他就不是那种只看钱的人,要说完全不在乎钱,那就太假了,人活在世上,不能靠着喝露水活着,还是要吃饭。
但是只要钱够花,他就不会想要去拼命赚钱,更多的是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所以经常一部戏火了之后,会有一大堆的剧本找上来,但是金材煜一个都不会接,而是去做不太赚钱的话剧或者是乐队演出。
当然,不是说金渺的歌不值钱,金渺的歌要是卖的话,应该也挺值钱的,她卖出去的第一首歌已经发行出来了,现在正在billboard的排行榜前几名上挂着呢,一出来就很受欢迎。
金渺的歌是卖给国外的音乐公司,那边给的钱更多一点。
她写的也是pop风的音乐,又带着属于金渺音乐的独特风格,让人新奇又觉得好听,只要听一遍,就会感觉很入耳,歌曲的旋律和歌词通俗又有深度,不会被人给当成是没有什么内涵的洗脑曲。
虽然现在摇滚乐不能算是主流音乐,但是还是有非常多的乐迷喜欢这种音乐,而且只听摇滚乐。
金材煜自己也是创作者,他也是学习了很久然后开始自己写歌,一般摇滚乐队都是要有自己创作歌曲的能力,他也喜欢做这些,和乐队朋友们一起玩音乐真的很快乐。
得到了一首堪称经典的歌曲,而且是女朋友亲自给他写的,金材煜很难不向乐队的朋友们炫耀一下。